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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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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利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全区经济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1.7亿元,增长8%。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6 %。固定资产投资83.5亿元,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6亿元,增长12%。公共财政收入5.44亿元,增长8.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9230元,增长1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760元,增长8.5%。

1.强化规划引领,谋划宏观经济服务大局。一是科学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结合201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分析2015年发展形势,及时编制完成《广元市利州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科学制定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发展目标,在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二是全面启动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确定由西南交通大学承担总体规划和规划基本思路重点课题研究,已完成6个重大课题研究和25个专项课题研究,总体规划已相继完成了规划基本思路讨论稿和着手《规划纲要》的起草,框架已基本搭建。三是全力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做好了经济工作“开门红”、“双过半”及季度运行分析,全面落实稳增长、稳投资的政策“组合拳”,有力确保了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2015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11.7亿元,增长8%,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围绕重大项目储备、产业发展、低碳试点载体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撰写了《关于我区项目谋划工作的初步设想》、《关于我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思考》等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狠抓项目投资,确保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年初分解下达了全区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确定全区“四个一批”项目160个,计划总投资857.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37亿元。明确56个重大项目由区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每月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牵头制定《广元市利州区2015年项目攻坚月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月度述职评议制度》,牵头筹备由区长主持召开的重点项目月度述评承诺会,合力解决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投资计划倒逼工作机制,实行逐月分解计划,强化督办,季度进行分析通报,年度考核结账。区本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83.5亿元,增长5%,56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 58.1亿元。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部门谋划和储备了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可操作性强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区项目储备库,坚持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储备,按照项目性质、建设阶段等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及时补充新项目。共编制策划“十三五”重大储备项目612个,估算总投资1609.49亿元。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动态把握各级政府资金投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的汇报衔接,指导和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向上申报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各类扶持资金7.65亿元,同比增长20.47%。四是有效破解资金瓶颈。积极配合区金融办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我区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等重点领域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填补资金缺口,推动基础设施从“供给不足”向“有效供给”转变。五是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项目立项审批、工程量变更、招标比选管理,坚持工程量变更会审和登记管理制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47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68件,审查工程变更16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加强对招投标程序的监督。全区完成招标(比选)项目标段38个,节资率达15.3%。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标后检查,检查项目数15个,发现问题8个,共处罚款106.47万元。会同区督查督办室、区统计局对全区2015年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完成重点项目稽察10个,提出稽察建议25条,下达稽察整改通知书10份。

3.坚持低碳发展,生态建设纵深推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快建设循环工业园、低碳农业园、生态旅游园、城乡低碳社区(新村),持续推进大唐广元新建电厂、大唐广元望江坪风电场、大唐广元凉水泉风电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低碳发展重点项目。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已通过验收,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9个。制作利州区低碳发展电视宣传片,加大宣传力度。

4.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牵头做好了经济和行政改革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狠抓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将承担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重新梳理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优化、规范办理流程牵头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完成了前期摸底和数据上报。配合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做好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工作。

5.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今年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发改工作业务力量。先后让十余人次参加了国家、省上组织的“十三五”规划编制、招投标管理、“PPP”模式等培训班学习,推荐2名干部参加全市青年干部递进班学习。切实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清洁城乡、抗洪抢险、文明劝导、社区义工等活动。深入基层,围绕“三千干部包万户、带领群众奔小康”、精准扶贫、“五个联系”等活动,充分发挥发挥部门优势,帮扶群众和服务对象脱贫解困。为包带村宝轮镇龙泉村共争取项目资金272.3万元,解决了安全饮水问题、道路硬化、渠堰改造、安置点用电等困难,衔接相关部门治理地质灾害滑坡,并为两户贫困户安装了门窗。为精准扶贫帮扶贫困村宝轮镇莲花村争取水毁资金8万元、“水农水”项目资金70.9万元修复和完善基础设施,并邀请专家对村民进行核桃种植技术培训。

6.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目标分解,层层签定责任状。制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意见》、《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推进态势。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的各种会议及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市、区廉政建设工作展览等活动,组织学习省内外和区内“四风”典型案例8余次,开展廉政现场教育2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0余人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言行。局领导和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规定正确行使权力,管理项目、管理使用资金,按规定办事,未发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部门概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9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3名(区物价局占用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2015年机构编制无变动,年末公共财政拨款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公务员10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56.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6.40万元,其他收入 0.0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下降23.74%。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35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教育支出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等。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下降23.74%。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上挂省发展改革委和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支出、督查重点项目支出、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5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火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等专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低碳示范社区、风电等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和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3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1.6%,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县(区)来客等部门间指导交流工作就餐等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98人,共计支出13.5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5.9%,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9.6%,主要原因是打紧安排,节约开支。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用于联系工作、出差办事、下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21.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通过政府采购办公用桌椅、沙发、茶几和会议室桌椅,支出9.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固定资产总额为44.63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其他资产24.7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椅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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