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其他事业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其他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民生热线电话,并处理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群众工作和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办和区级各部门交办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负责群众工作和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三)协调处理跨县区和部门的重要群众工作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四)检查、指导、协调全区群众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研究、起草全区群众和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群众和信访问题及事件。
(五)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协调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负责联系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定期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六)协调处置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工作。
(七)负责处理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和日常性工作。
(八)负责区群众工作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固定资产总额51.41万元。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5.0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8.39万元下浮1.2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5.0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8.39万元下浮1.21%。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96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无公务出国“境”和公务用车预算支出。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4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万元。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29.6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其他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