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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2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应急管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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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机关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我镇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现将《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我镇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创造安全放心的公共安全环境,维护我镇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宝轮镇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三、事件分类和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3分类33种。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简称宝轮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指挥、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  尚继新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李永军  镇党委副书记

  邓跃全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谭  文  镇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含军  镇党委副书记

            张  超  镇党委副书记

            李兴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政法委书记

            贾明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孙克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夏  丹  宝轮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公室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镇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镇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镇村建管理服务中心

  镇林业站

  镇国土所

  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爱卫办

  镇环卫所

  镇路灯园林管理所

  交警三大队

            宝轮派出所

            紫兰派出所

            宝轮路政所

            宝轮司法所

            宝轮法庭

  宝轮供电所

  宝轮供排水公司

  利州区中医医院

  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委,李兴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与成员单位和上级职能部门应急工作的联络、协调,汇总、上报应急工作信息,对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督促和落实。

  五、责任分工

  突发公共事件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先期处置,并报我镇应急办,积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责任领导分别为:

  (一)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分管领导:邓跃全  贾明清  张平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村建管理服务中心

            镇林业站

            镇国土所

            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人武部

  消防中队

  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件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工作。

  2、负责收集、报送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风险点评估,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准备,对重要场所、重点设施进行监控,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基础设施损坏。灾害发生时立即组织抢险、清理和善后工作。

  3、在上级专项部门的指导下,配合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4、成立抢险抢修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各项准备。

  5、在应急现场处置过程中,负责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和技术支持。

  (二)突发事故灾难事件

  责任领导:王含军 李兴春 张平  邓跃全 孙克娜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镇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镇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镇村建管理服务中心

            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爱卫办

  镇路灯园林管理所

            交警三大队

            宝轮派出所

            紫兰派出所

            消防中队

            宝轮路政所

            宝轮供电所

            宝轮供排水公司

  主要职责:

  1、承担突发事故灾难事件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工作。

  2、加强与上级主管安全工作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传递安全工作信息。

  3、掌握我镇重点安全风险源及风险点,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救援工作程序,并适时进行演练。

  5、遇有突发事故灾难,依据要求启动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预案。

  6、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7、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8、配合上级专业处置力量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责任领导:王含军 李兴春 张平 孙克娜

  责任单位:镇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爱卫办

  镇环卫所

            交警三大队

            宝轮派出所

            紫兰派出所

            镇人武部

  主要职责:

  1、承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工作。

  2、负责我镇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3、负责对我镇治安巡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培训、演练。

  4、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中心现场戒严警戒工作,维护事发现场治安秩序、救助工作和人群、物资设备的保护,防范借机制造负面影响的犯罪活动和闹事苗头。

  5、负责调集警力成立处突小组,对我镇发生的社会治安、恐怖袭击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6、负责配合上级专业部门开展维稳的具体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责任领导:王含军 李兴春 孙克娜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镇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镇安委会办公室

            镇爱卫办

            交警三大队

            宝轮派出所

            紫兰派出所

  宝轮供排水公司

  利州区中医医院

  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

  1、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工作。

  2、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我镇公众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3、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4、疫情发生时,紧急启动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上级牵头单位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六、突发公共事件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报告

  1、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持续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报镇应急办,并迅速报110、119、120等特服报警电话。镇应急办汇总情况后,1小时内报区应急办,并报告后续情况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的救援处置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先期处置

  1、公共事件发生后,各责任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我镇应急办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

  2、镇应急办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启动先期处置机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三)指挥协调

  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适时启动镇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设置与运行工作方案,展开先期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应急结束

  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完毕后,由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一般、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经市、区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区相应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指示要求,指导事发单位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清理污染物、卫生防疫、法律援助和物资补偿等善后处置工作。

  (六)调查评估

  1、成立调查评估组,在上级应急机构指导下,对突发事件原因、性质、影响、损失、处置能力和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

  2、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镇应急办。

  七、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培训

  镇应急办要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做好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预案及演练

  1、镇应急办负责制定综合性应急演练方案和计划,组织我镇应急保障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2、通过应急演练和工作实践,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应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

  3、镇应急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各单位专项预案和分预案的制定、修改实行督促检查和备案。

  (三)责任与奖惩

  镇人民政府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请相关机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我镇突发公共事件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应急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搭建应急信息报送平台和应急指挥联络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建集治安巡防、抢险救灾于一体的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各成员单位职工作为备援力量,由应急办统一指挥调动。

  (三)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交警三大队、宝轮路政所立即对事发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输送,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镇应急办应保持和区中医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应急联系,依托区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护和疫情防疫等工作。

  (五)治安保障

  宝轮派出所、紫兰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监督和保护,依法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社会正常秩序。

  (六)物资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筹备工程抢险等必备装备物资,确保各项装备能及时到位。

  (七)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要足额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八)人员防护保障

  镇经济发展办、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选定应急避难场所,配置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引导标识,并指定安全引导工作负责人。

  (九)宣传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根据上级宣传报道口径,指导、部署记者、媒体的新闻报道和公众宣传工作。

  九、附则

  (一)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处置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村社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辖区各部门、单位、村社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以及各类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相应应急工作预案。

  (三)宝轮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和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五)联系方式:8532586  8522182  852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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