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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6-07-18   来源: 区应急办   信息类型: 应急管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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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三)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法律、法规编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全区性的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大型体育赛事。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市政府、区政府或区体育局批准,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全区性的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2.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区政府或区体育局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群众或观众达到3000人以上的全区性的群众体育活动。

二、组织体系

(一)职责划分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职责划分是:举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区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配合承办单位或部门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

1.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组织机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体育局局长和区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应急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畜牧食品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制定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方案,及时掌握情况并组织及时处置,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处置工作,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当区内发生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市体育局,同时通报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由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急处置。

(三)组织委员会。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举行前,在区体育局和承办单位或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具体负责赛事及活动的管理。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单位与承办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使用的资源等。

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下设综合协调、安全保卫、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新闻宣传等工作机构。

(五)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通讯、电力、供水等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

1.活动审批。举办全区性运动会、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区学生运动会、全区老年人运动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须报区政府批准,举办其他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应当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区体育局批准。

2.安全保卫。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保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信息员。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4.信息采集。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备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5.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根据活动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预警信息原则上分为四类:

1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2类(重大的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和高危环境条件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3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4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大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相关信息。

(6)信息报送。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区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适情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预防预警行动

1.行动方案。组委会认真发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行动重点。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场所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4.协调运行。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力、救援物资充足。

(三)预警支持系统

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的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等级分类。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其他特别重大事件,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2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枪支、弹药遗失等重大事件。

3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10人以下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

4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20人以上食物中毒等事件。

2.响应程序。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突发事件的出现。

(二)通讯

1.器材配备。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2.相关资料。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3.通讯方式的公布。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或在体育场馆的显要位置公布。

(三)信息报送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四)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要主动与卫生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安全防护

1.危险目标与危险区。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2.群众人身安全。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积极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漏。

3.应急人员安全。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六)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范围、方式和任务。

(七)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八)新闻发布

有全区性影响的重大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和区体育局负责。

(九)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区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积极恢复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公开发布相关的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经费预算,纳入区财政预算。主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二)救援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三)技术保障

区体育局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四)交流、培训

1.公众信息交流。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部门、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防患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2.培训、演练。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应对水平。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事项。

(二)总结报告

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七、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所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因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更新

区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能结合自身情况,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预案。

(三)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利州区体育局负责解释,报区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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