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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内四川将完成全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4-12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政策解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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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将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此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包括既有、新建和改建铁路以及在建和拟建的铁路线路投入运营后涉及的安全保护区。全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在本通知下发后2年内完成。

  2年内四川将完成全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明确此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包括既有、新建和改建铁路以及在建和拟建的铁路线路投入运营后涉及的安全保护区。

  《通知》要求,成都铁路局或铁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根据铁路用地地籍图,以县级行政区为划定单位,根据土地权属,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分别报送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和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作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立标桩和实施安全管理的依据。

  同时,《通知》明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不改变用地的权属关系。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控制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有效距离。铁路沿线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纳入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全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在本通知下发后2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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