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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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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康养旅游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利州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含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推动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九)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

(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各级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导向,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文旅产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王  勇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

个人简历:

1990.09-1993.06  广元师范学校学习

1993.06-1993.09  毕业待分配

1993.09-1996.06  广元市市中区赤化小学教师

1996.06-1998.12  广元市市中区教育局干部

1998.12-1999.06  中共广元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干部

1996.06-2001.07  中共广元市市中区委信访办公室主任(其间:1999.08-2001.06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大专班学习)

2001.07-2001.12  中共广元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干事

2001.12-2004.06  中共广元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06-2007.05  广元市市中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2004.08任党组成员(2002.08-2004.1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7.05-2009.10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10-2012.04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广元市利州区对外宣传中心主任

2012.04-2013.11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2012.05任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13.08公务员登记)

2013.11-2015.06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12.09-2014.08广元市利州区利兴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06-2016.08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08-2019.03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2016.09任局长

2019.03-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书记,2019.04任局长




王秀梅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宣传工作、网络舆情、驻村帮扶、信访维稳、双拥、人文环境、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工青妇及群团工作。体育事业建设、体育产业发展、群众体育活动、广播电视行业和体育市场安全监管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党组日常工作。

个人简历:

2010.07--2014.07  长江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2014.07--2014.09  待业

2014.09--2018.03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科员(选调生)

2018.03--2019.03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员

2019.03--2019.06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科员

2019.06--2020.10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一级科员

2020.10--2021.10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2021.10--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周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办文办会、财务管理、政务公开、深化改革、政务信息、绩效考核、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保密、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广播电视宣传。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发展规划、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艺创作、文物事业、非遗文化保护、民生工程、扫黄打非、禁毒、平安利州、综合治理、文化科技发展、文化市场安全监管等工作。

个人简介:

2017.09—2020.06  兰州大学文学院戏剧戏曲学(艺术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学习(期间:2018.08—2018.12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交流学习)

2020.06—2020.07  待业

2020.07—2021.07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试用期公务员(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2021.07—2022.08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龙潭乡曙光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2021.10—2022.08借调至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2022.08—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决议决定、领导签批事项落实。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专家人才库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和专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二)产业发展股。牵头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及相关产业总体发展规划,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与相关产业发展。培育全区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文化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和团体的发展。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拟订全区文化领域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公共服务活动。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领域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协调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文化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行业培训。

(四)旅游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旅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区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区康养旅游建设工作,拟订康养旅游发展规划,拓展康养旅游市场,实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进全域旅游。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旅游领域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和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旅游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拟订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五)体育股。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和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各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运动员、裁判员资格审查工作,协调体育赛事各项保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体育发展。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体育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六)广播电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区级重点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工程。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广播电视行业违法活动。负责拟订广播电视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监督落实。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体系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区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普法宣传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推进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邮政编码:629000
电话号码:0839-3306427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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