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体系建设,织密耕地保护“责任网”。构建“街道总田长+社区田长+网格田长”三级责任体系,设立街道级田长2名、社区级田长6名、网格田长36名,明确各级田长职责清单28项。开展常态化巡田860人次,巡田里程累计达1.2万公里,发现并整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59个,恢复耕地面积36亩,耕地保护责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整治修复,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开展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清理苗木种植36亩,恢复粮食种植面积106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0亩,配套建设沟渠18公里、机耕路15公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2万元,惠及农户256户,有效调动了农户种粮保耕积极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用途不改变。
(三)强化全民参与,构建耕地保护“共治圈”。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月活动86场,设立田长制公示牌186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信息34条。发展耕地保护志愿者186名,开展巡田护田活动26次。设立耕地保护监督员86名,对田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