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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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79818585/2025-097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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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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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4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7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落差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较差。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分别由政策法规股、机关党办向人事股定期推送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党的最新理论内容在党组会上进行学习。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召开党组会议9次,会前学法5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5条,会上理论学习5次。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形成由人事股负责人初审党组会议议题、分管领导复审和主要领导签批的审核流程,从2025年7月至9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5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贸市场业主开展集中行政约谈,约谈会上组织学习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市场业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二是根据《利州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备案许可管理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三季度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1次,建立检查台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分管联系领导对大石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并对办理某食品生产企业案件的大石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

二、区食安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

4.参谋职能作用未彰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利州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调研提纲》,对乡镇(街道)开展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责任落实”专题调研,形成《对利州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二是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调研报告已报分管区领导参阅,对区食安办和乡镇(街道)分别提出压实包保责任、加强对包保干部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工作要求。

5.牵头抓总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区食品安全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食品安全办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二是指导各乡镇(街道)通过向食品摊贩发放和宣传栏张贴资料宣传备案意义、流程,引导摊贩主体主动备案。三是每季度开展1次备案进度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提醒和通报。截至2025年9月30日,全区食品摊贩备案率达68%。

6.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于2026年组织开展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二是已将2026年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列入区食品安全办2026年重点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协同参演,演练内容涵盖事件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舆情应对等关键环节,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7.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食品安全办分层级分类别制定13类包保督导任务清单,实现“一主体一清单”,包保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二是包保干部实施现场督导时,使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手机APP实时录入包保干部督导清单。2025年7月以来,区食品安全办多次在工作QQ群提醒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及时反馈问题整改,目前问题整改率达100%。

三、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监管力度和精细度不够

8.隐患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的通知》。二是持续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展2025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发现的80个问题建立台账,在工作群中发布工作提醒,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扎实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41个,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80个,问题处置率100%。

9.源头监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抽检企业生产环节7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在区政府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期。三是对利州区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覆盖52家企业70余人。四是督促2家问题企业完成整改并检验合格后再行销售。将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3家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已完成全覆盖检查。

10.过程管控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利州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备案许可管理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5年第三季度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指导。二是开展外卖平台行政约谈。组织全区7家网络外卖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议,邀请政协委员全程监督。三是压实第三方外卖平台主体责任。责成第三方外卖平台对超范围销售凉菜的经营户做出下架处理。

11.终端治理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整改完成。二是对某经营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进行了回头看检查。三是到某食品生产企业现场办公,进行现场培训、约谈、指导、检查。该企业2025年完成委托检验1次,每批次自检、检验合格率均达100%。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论述有偏差

12.监管机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零售药店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并施行,在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并提出我局贯彻意见。二是我局已制定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挂牌公示任务清单,目前参评零售药店已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广元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分级公示牌”。三是要求各所(分局)对信用评级为A级(优秀)、B级(良好)的药品零售企业在3年内开展一次日常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

13.排查整治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计划》,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已于2025年8月31日完成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覆盖率达80%。二是根据《2025年药品流通检查指南及记录》要求,第三季度排查隐患问题21个并完成整改。三是分管联系领导带队指导宝轮分局、东坝所、雪峰所等基层所开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械化专项整治行动和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3次,推动药品专项整治不断落实落细。

五、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次数少、程序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6月24日在广元市利州区政府网站公开2024年区本级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二是结合利州区工业产品的特点、群众关注度高和涉及安全等领域,2025年度组织开展区本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次,将于11月底前完成抽检任务,确保重点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六、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存在风险隐患

15.监管力量与监管体量不匹配。

整改情况:一是建设特种设备监管队伍,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专项台账,目前1名干部取得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49名干部取得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组织5名骨干参加全国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考试。二是提升特种设备监管能力,邀请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协会中大型游乐设施领域的专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实地教学。三是筑牢特种设备监管安全防线,由特监股牵头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方案,2025年第三季度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10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68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36个、重大安全隐患1个,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着力不够

16.“两库”动态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将14名退休、调岗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删除,将5名新进人员添加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目前已全部调整完成。二是及时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对象名录库”及“人员名录库”,截止目前,我局“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共有抽查事项清单192项、企业信息17431条、监管人员140人。

17.未充分运用分级分类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印发了《2025年度本部门及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共制定本部门及区级部门联合计划各30项,并在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融合,对于监管对象为企业的,100%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方式抽查。二是依托“广元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获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在制定检查计划及检查方案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加大高风险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18.问题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广元市利州区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平台,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强化问题处置。对2024年抽查发现存在不同问题的企业按照不同情形采取处置措施。

19.与日常监管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关于开展2025年度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检查的通知》等检查方案。二是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24个区级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牵头及参与部门。三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中落实抽查“双告知”工作制度,运用“天府入企码系统”,在开展检查前,通过系统进行备案,企业可通过系统对无码检查、非执法主体检查、无执法证件检查、检查行为不当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20.企业信用查询流程未有效整合。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企业信息查询工作,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根据职能职责负责登记注册、行政处罚信息查询。二是已于2025年6月13日建立信息查询工作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群成员。收到企业信息查询需求后,办公室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发布信息查询通知。三是及时督促企业快速查询,相关业务股室在10分钟内未及时反馈查询信息时,办公室通过电话督促相关股室尽快查询,实现企业“只跑一次、一窗办结”。截至目前,已为13家企业提供查询结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质增效亟待加强

21.投诉举报办件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2025年5月8日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会,会议以投诉举报处置为核心,围绕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规范、信访与舆情处置实务、行政复议的处置与规范等三方面,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办件质效。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修订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细化明确处置流程、处置时限。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审签流程和预留联系方式,梳理投诉举报中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对上半年处理投诉举报的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22.未有效探索恶意投诉应对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和制度完善,召开了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会,制定《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对投诉举报文书使用、投诉举报文书文号进行规范。二是加强“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风险防范,发现风险行为提前采取措施。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探讨,2025年9月19日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会中与各县区交流学习应对职业打假和行政复议的措施。

23.引导经营主体在线自行解决纠纷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选取3家经营户发展成为ODR企业,涉ODR企业投诉应转尽转,2025年至今涉及ODR企业投诉14件,已处理13件,剩余1件正在处理中。消保股工作人员每日查看ODR工单情况督促按时办理,2025年未出现超期情况;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消协智慧315平台,截至目前,已引导193家经营者入驻消协智慧315平台,平台收到投诉和解件41件,自行和解成功或消费者主动撤诉9件,和解成功率21.95%。

24.数据赋能作用不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25日,在工作群发布省消委会消费投诉数据分析文件,重点要求工作人员精准把握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领域、趋势特征及突出问题,深入学习典型案例的处置流程与技巧。二是建立投诉举报数据年度分析机制,每年对上年度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年度分析。2025年8月14日,对我局2025年上半年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三是2025年投诉举报热点问题主要集中于预付式消费领域,为提高消费者预付式消费风险意识,印制发放预付式消费宣传海报9000份,利用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预付式消费专题消费警示,对风险企业及时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限制措施。

九、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尚未构建成型

25.源头保护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了解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采用问卷调查、入企走访等方式收集企业培训需求,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汇总收集企业服务需求17条。二是扩大培训企业覆盖范围。依托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园区管委会等,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分类台账,截至2025年9月,共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184人。三是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以“4?26”“9月质量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解答涉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10个。

26.服务指导企业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9月质量宣传月”、入企走访等活动加大对地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二是建立地标台账,将“利州辣椒”“利州杜仲山鸡”“利州香菇”等10件特色农产品纳入台账管理;三是走访地标持有人、相关企业,指导企业用标,目前“利州辣椒”新增2家用标企业,已实现“零的突破”。

十、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不足

27.部分领域价费监督检查服务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民用三表、殡葬、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件。二是召开了整治物管领域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工作推进会,会上对价费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同时就民用三表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三是对该企业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未落实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025年对4家物业管理公司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四是分管联系领导对涉及的股室所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8.重点领域广告违法行为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省局监测平台,4月以来共监测户外、互联网广告2187条次,违法4条次,违法率0.18%,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同时利用平台开展广告自主监测236条次,未发现违法广告。二是开展医疗美容、保健品、化妆品、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广告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广告19件,结案18件。三是建立广告企业“黑白名单”,每年对16家黑名单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四是协同组织开展了“三品一械”广告合规培训,签订《“三品一械”广告活动自律倡议书》35份。五是开展广告合规助企行动,召开广告合规助企政策宣讲会、房地产企业行政指导会、发布广告合规提示、签订《合规发布广告承诺书》127份。

29.“小个专”群体权益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7月联合社工部、住建、公安、社区等部门共同组织小区物业、外卖平台、骑手代表等多方开展座谈,收集户外劳动者休息问题1个。二是明确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座谈走访活动,2025年7月、8月通过走访商户、协调社工部、住建、公安、社区等部门,动员30户“暖心商户”解决户外劳动者休息问题。三是聚焦优惠政策落地落实,2025年9月,利用公众号推送《四川省个体发展政策明白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优惠政策3条。

十一、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不彻底,管理不规范

30.内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政策法规股人员配置,强化案卷复审专业性与合法性,将1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黄道进调整到政策法规股专职负责案卷资料的复审工作;二是建立资格证书台账,并督促符合条件人员积极考取相关资格证书,为全局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储备专业人才,2025年7月21日,督促2025年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完成电子执法证下载。

31.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通知》,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能力。组织开展了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指导执法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精准区分不予立案或立案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依法规范行政。三是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日常评议考核制度》及《行政执法日常评议考核标准》等制度,召开了2025年度行政复议约谈会,大石、东坝等4个市场监管所向局党组提交整改报告。对行政复议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启动责任倒查机制,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2.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卷”专人保管制度。2025年以来,结案的105个行政处罚案卷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归档入卷。二是严格行政处罚涉案财物管理。根据《四川省罚没物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涉案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在基层市场监管所(分局)标准化建设上,确保了每个基层所(分局)设有罚没物资专库,安排专人保管。

十二、推动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工作效果不佳

33.贯彻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定量包装、加油站监督检查力度。召开全区加油站规范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并签订承诺书,检查加油站、定量包装经营主体5家,未发现有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并印发了《2025年利州区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广元市利州区品牌发展战略规划(2025—2029年)》等文件。三是开展“质量问诊·标准赋能”专项行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前往广元欣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质量问诊·标准赋能”专项行动,现场指导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发放宣传资料,并开通“标准服务直通车”。四是帮助链主企业开展除异物技术和设备攻关,搭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力争2025年度该项工作走在前列。

34.贯彻落实标准强国战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标准宣贯。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经销商、生产企业和标准化工作人员参加四川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各类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活动9次。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和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编制。制定了《利州区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指导企业设置标准化总监,目前该公司已设置了标准化总监职务。三是联合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养老机构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方面的标准化培训。四是积极与农业企业沟通合作,引导企业将企业生产经验和市场需求融入地方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实施培训,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地方标准要求,指导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五是加快预涨发畜禽副产品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指导制定中国商业联合会《涨发畜禽副产品》和《涨发畜禽副产品生产通用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目前已通过专家组2次评审,标准终审稿已定,将于2025年12月30日前发布。

十三、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进度迟缓,利用率不高

35.未完成全区“互联网+食品监管”全覆盖工作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已于2024年停建,目前已将利州区“一老一小”171个食堂纳入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二是开展“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7家公、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12个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送区纪委和区食安委,由区民政局监督落实整改,目前12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开展检查2次,发现处置问题146个(次),已督促学校整改到位。三是完善数据录入机制,截止2025年9月15日,执法人员按照企业ABCD风险等级监管频次在天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录入信息67条次,已达到全覆盖。定期对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核查是否按风险等级频次录入、信息是否完整准确,2025年8月以来,对未按要求录入的情况在工作群督促提醒3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十四、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36.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10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财务室不再牵头负责采购相关事宜,日常办公设备采购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如单位每年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服务项目均由相应业务股室负责牵头实施。二是对单位内控制度中采购业务控制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岗位在采购环节的具体职责。严格将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岗位分离。

37.车辆管理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改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办公室每月登记全局执法执勤车车辆里程数和燃油费并在节能减排系统中上传。二是明确基层所(分局)必须在《车辆使用登记台账》登记出车时间、事由、驾驶员、出行人员等内容,在报办公室时需经负责人签字确认。

3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23年至2024年采购的电子显示屏、录像机、摄像机等11.78万元的设施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原质监局的固定资产仅进行了实物移交,未建立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2024年采购的电子显示屏、录像机、摄像机等价值11.78万元设备进行彻底盘查核实,对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凭证进行清查,并于2025年7月16日已将采购的电子显示屏、录像机、摄像机等11.78万元的设施设备补录入固定资产帐,并同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确保账实相符、卡片信息完整。二是我局对原质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排查,并建立了登记台账详细登记相关信息。三是已修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明确财务股、办公室、机关纪委等职责。

十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39.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分工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任职资格审查。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根本遵循,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中,明确划定任职资格红线,非中共党员干部不得承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职责。二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已于2025年8月4日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成员分工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宣传部门备案,主动接受上级指导监督,确保调整工作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40.部分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四责同述”报告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领导班子群中发通知,明确要求党组成员的每年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四责同述”材料中需剖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在2025年8月28日下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分别开展了研讨发言,一把手对四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四责同述”报告内容进行了批评,四位班子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负责民主生活会、“四责同述”工作的机关党办和机关纪委配合,做好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四责同述”材料初审工作,主要检查材料是否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同时党组书记最终审核,对剖析的深度和方向进行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41.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信访舆情处置制度》,建立了“全域覆盖、动态跟踪、闭环处置”的网络舆情台账。我局已高效处置网络舆情133条,均未出现二次发酵舆情。二是建立了单位网评员队伍,从各股室、基层所(分局)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熟悉网络环境的30余名正式干部组建网评员队伍。三是组建了“WP监控员”工作群,及时、准确完成网络举报、评论引导等工作,确保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质效;明确“涉密信息不上网、敏感话题不妄评”的工作纪律,定期对工作群开展全面排查清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严防敏感信息泄露风险。

十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

42.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2025年8月下旬,各支部结合“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充分认识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二是优化内容设计。今年4月份以来,开展全局性警示教育2次,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54次,观看红色电影1次,反邪教宣传片2次,开展警示教育11次。三是压实参与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书记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会议上就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纪律再次强调,党支部严格考勤。对退休党员和行动不便党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联系。四是发挥好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办公室的协调督促作用以及党建指导员的作用,不断规范非公经济组织企业党支部运行。2025年9月16日,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参加2025年度兜底培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及党员个人素质。2025年9月18日,利州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书记在“两新”党支部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进行再强调。

4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支部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公示,每月固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得随意推迟。书记带头领学发言,带头讲党课,每月组织召开支委会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讲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2025年9月18日上午,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书记深入居然之家党支部讲专题党课1次。二是规范内容形式。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确定会议主题,以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志愿服务等多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增加互动讨论、现场教学等形式。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室调阅机关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大石市场监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现场纠正《党支部工作记实手册》记录、软件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3个,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办公室现场指导党支部工作2次。

44.党建品牌效应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品牌认知。全局党员兜底培训中专题安排品牌践行分享交流,组织优秀调解员传授消费调解技巧,提升基层党员品牌践行能力。二是完善监督考核。对一名在消费投诉调解中因态度不好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发挥品牌作用。第三季度,我局各消费维权党员志愿服务队及分队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04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四是擦亮品牌形象。将机关党建品牌“先锋岗”评选纳入2026年度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一次2025年度机关党建品牌“先锋岗”评选活动,选树1-2名先进典型,巩固提升机关党建品牌成效。

45.年龄断层、岗位固化。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中层干部花名册,对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11名干部岗位调整,其中5名表现突出、潜力显著的年轻干部被提拔担任中层职务。二是聚焦年轻干部成长成才与后备力量储备,通过“导师帮带”机制,帮助年轻干部迅速成长。

46.专岗不符、学非所用。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干部专业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市场监管网络学院培训累计完成了5081个专业知识学时;组织50名基层干部和新进人员参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大培训。二是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将2名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的年轻干部调整到与其专业适配度高的岗位任职,同时将新进干部放在基层一线岗位锻炼。

十七、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力度欠缺

4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抓共治。2025年8月13日党组会议上,班子成员汇报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重点权力风险防控清单》三张清单。三是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025年第三季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36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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