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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031/2018-0135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12-12
发布时间 2018-12-12 发文字号 广利府函〔2018〕196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适用《广元市利州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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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函〔2018〕196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停止适用《广元市利州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川知促发〔2018〕5号)“严格专利资助范围”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停止适用《广元市利州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一款专利申请资助条款,《广元市利州区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其他涉及专利申请资助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适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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