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5819/2012-00002 |
关 键 词 |
方案 工作目标 服务 |
发布机构 |
东坝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2/1/16 9:18:59 |
服务对象 |
公民 |
体裁分类 |
议案 |
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委办〔2011〕98号)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搞好试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同,依法管理、综合施策,进一步开阔思路、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内容、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升我办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办实际,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着力做好“建立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服务,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六项重点工作,用两年时间,努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格局,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利州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新体系,实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以德为先、知恩感恩、理性友善、诚信包容的社会心态,培育和弘扬“忠诚理想、敬业奉献、感恩奋进、健康生活”的理想信念,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促进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服务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政府牵头负责作用,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服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社会管理创新。
强基固本、综合治理。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服务管理网络,理顺基层组织间的关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项目推动、重在建设。把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发展社会事业。
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完善政策、依法管理。社会管理需要政策体系来支撑,很多工作涉及到执法、司法等多个领域,必须依法按政策管理,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和加强街道、村(社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开展“大调解”工作“五进工程”(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工业园区<旅游景区> ),延伸覆盖各行各业的组织网络。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各级各部门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室,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加强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集中化解疑难矛盾,努力解决“大调解”工作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切实形成纵横交错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网络。
2.严格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6号),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按照《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广府发〔2011〕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委办〔2011〕71号),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建立动态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维稳机构指导检查”的评估工作组织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评估能力,加强责任查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
3.建立多元化动态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机制。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党工委领导接访、各级干部下访、“书记、主任信箱”和“信息手机”等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街道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重点约访等工作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信访接待、网络窗口等形式,畅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切实让社情民意及时进入政策决策视线,及时解决群众事理诉求。对缠访、闹访、越级访人员要制定相应的稳控和处理办法,引导他们合法有序上访。同时要紧紧依托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各类行业协会的优势,引导、督促行业协会建立专业调解组织或咨询机构,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及时预防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研究解决重点突出社会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责任,积极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反馈机制,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建立和充实专项工作班子,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认真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患纠纷、涉法涉诉、复转军人、劳动争议、商业纠纷等敏感、突出问题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化解久拖难决的突出矛盾。
(二)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1〕55号),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成立全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村(社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强化流动人口保障服务措施。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人口服务管理的总体规划,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互。
2.推动户籍改革。按照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统一户口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对在我街道居住有固定场所、固定收入人群以及在本街道出生由于种种原因未落户的人群,按照要求给予办理户口登记,并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就业、就医、就学政策范畴。为流动人口自由流动、融入打通制度通道。为流动人口在职业培训、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生活居住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大致相同的服务保障,使流动人口成为东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群体。
3.不断提高在街道外籍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要把外籍人员管理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之中,不断加强、改时和完善外籍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在办外籍人员居住、就业(学)、生活、出境全过程和信息共享的动态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外籍人员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及时发现、查处和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
4.推进重点人口管理创新
(1)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完善出监(所)前评估制度,建立无家可归、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有效安置机制。建立集教育、培训、就业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立部门联合服务管理和社会帮扶机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学、就业、创业等问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建设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动态掌握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结构和现状。
(2)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坚持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监控和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设。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3)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巩固“无毒害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排查登记和管控,完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体系,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深化专业矫治康复,努力降低复吸率。
(4)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按照《广元市利州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暂行办法》(广利府办发〔2011〕3号),抓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帮扶工作。建立完善定期排查收治机制,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工作,确保不脱管、不失控。
(5)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服务管理,为他们生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加强正德中心建设、收教和帮扶不良行为青少年。完善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违法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前科消灭制度。加强对犯罪青少年的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家庭责任教育和社区帮扶,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创设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育人环境,营造社会帮教氛围国。实行定点挂联辅导制度,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6)“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与巩固。加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的防范控制。建立邪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打好“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攻坚和巩固整体仗。
(三)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创新
1.完善虚拟社会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精神,加快办互联网信息化办公室建设,形成以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发展、公安部门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互联网安全监督,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互联网管理工作新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由互联网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网络舆情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和网上重大不稳定事端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建立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信息沟通、整合力量资源的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动,消除管理盲区,各负其责、快速反应、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
2.强化虚拟社会的基础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虚拟社会管理的法规制度,明确和强化虚拟社会管理部门、运营企业和公民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互联网域名注册和IP地址备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网站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互联网网站的准入和接入服务管理,逐步推行网址、网民上网和手机入网实名制等制度。
3.加强虚拟社会监管队伍建设。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和网上网下各种资源,建立网络舆情预警、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形成专群结合、整体作战的优势和合力,共同维护虚拟社会治安秩序。同时,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充实网络监管力量,不断提高虚拟社会的发现预警、防范控制、侦查打击能力。
4.建立虚拟社会防控体系。全面掌握各类网站、上网场所、联网单位和互联网服务单位等基本信息,切实落实对重点网站、重点网民、重点目标24小时实行有效的动态管控措施。同时,公安部门要与电信、网络运营单位密切配合,严把网络宽带、信息审发、信息过渡服务器终端等关口,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查处有害信息和违法信息,健全网上网下综合打防机制,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等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的网络犯罪活动。
5.建立网上舆情引导机制。互联网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跟踪舆情动态、研判舆情走势、评估舆情影响,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或问题,要及时说明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互联网管理中心要组织成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上和手机出现的虚假消息和不当言论要适时引导;公安部门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要坚决封堵、落地查人;对煽动性、破坏性、行动性信息要迅速开展网上侦察和落地调查,坚决防止形成危害。
6.强化虚拟社会阵地建设。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将法律法规、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推动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对网民的管理力度,规范网民网上行为,强化网民法定责任和义务,引导网民健康有序上网。
7.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提高对虚拟社会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系统管理、动态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互联网管理责任,健全网上舆情引导机制,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
(四)促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建立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领导机制。党工委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强化对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力度,做好“建党”和党建工作的方针制定、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管理服务、考核奖励等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导、推动发展、文化引领、凝聚员工、促进和谐的作用。采取单建、联建、统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特别要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力度,切实在“两新”组织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完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组织、统战、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两新”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全街道“两新组织”的性质、行业、分布、组织和人员背景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两新组织”管理工作会商机制,在“两新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工作联系配合和信息沟通。积极推动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工作和妇联组织,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真正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好“两新组织”在推动我街道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积极作用。深入研究“两新组织”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制定并试行“两新组织”管理和服务实施办法,完善“依法审批、分类规范、政府监管、扶持发展”的工作体制。
3.健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创新“两新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利委办〔2011〕78号),坚持“服务管理”与“防范打击”并重,切实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效延伸到“两新组织”,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两新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作用。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社会管理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全覆盖。
4.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多渠道、多部门、多层次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对中介、公益、行业管理、志愿服务等“稳定类”“两新组织”要以服务为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社会背景复杂、政治意图明显、可能危及安全稳定的政治、宗教等“敏感类”“两新组织”,要摸清底数,纳入视线,采取多种手段限制其发展;对公开或秘密从事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的“高危类”“两新组织”,要盯死看牢,收集证据,从快取缔或打击,绝不允许坐大成势、造成危害。
(五)推进街道职能转变
1.要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重新界定街道职能,将经济管理职能剥离划归上级相关部门,明确街道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要调整街道内部机构设置,整合社会管理部门,成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满足街道职能转变后的工作需要。
2.要合理划分区和街道的事权,区及区级相关部门将社会管理权限更多地授予街道,将公共服务事项更多地委托给街道,给街道更多的资源和开展工作的空间。街道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考评体系,推进职能和工作重心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以增强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为切入点,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放到社区,把各种力量集中到社区,把各种管理资源整合到社区。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实现“政事”和“政社”分开,走出一条以社区管理促进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4、加强和改进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推广“春风经验”,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以党务公开带动城乡社会管理事务公开化;切实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着力构建以“扁平化领导体系、网格化组织体系、多样化服务体系、民主化管理体系、常态化应急体系”为重点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积极探索接到“大工委制”、社区“大党委制”、辖区“综合党委”的组织构架设置试点和工作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和党员表现社区评价等制度,不断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着力提升(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能力。
(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创新
1.深入推进“平安利州”建设。推进平安建设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着力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实现和谐相处、平安共赢。建立以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和人民调解等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督查指导机制,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
2.推进城乡科技防范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网工程”,完成全球眼公共监控点位128个、内部监控点位668个,城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重要路口等区域和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的一类点,一般道路、街区、繁华地段、公共场所、治安复杂部位等二类点的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其他乡镇(街道),在重点要害部位全面建立电子监控设施,辖区公安派出所建设视频监控室。
3.推进内保单位等级化管理。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综治工作职责,切实把我办内保单位等级化管理这一成功经验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切入点,促进全办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4.推进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建设。加强基层治保会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强化城区街面巡逻防范力度和密度,组织公安干警、公益性岗位人员、辖区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治保人员、安全保卫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实现“红袖飘飘”、“警灯闪闪”、“LED亮亮”,最大限度预防和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5.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滚动排查、动态分析、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集整治、管理、建设、服务为一体的常态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重点地区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并纳入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实绩档案。
6.推进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平台建设。强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时间联勤、调解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按照要求配备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配齐配强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完成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任务,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综治办人、财、物和机构保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七)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创新
1.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宣传工作力度,加大食品药品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2.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甲醛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眼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敏捷、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认真落实《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稳委【2010】4号),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快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构建应急指挥平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武警等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其他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4.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5.家里社会诚信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建立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对守信者予以鼓励奖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强化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个人信用建设。要倡导信用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使全社会真正关注信用,替身全社会职业道德素质,树立诚信的公德意识,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通过创建信用文明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教育,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办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抓、总负责。成立机构,并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社会管理创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部署。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项目化推动。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推进措施、实施细则,特别是对综治工作部门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假设、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创新基础性工作要提出具体的项目推进时间表。
(三)强化政策保障体系建设。改革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对精神病人、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要整合现有政府管理职能,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能分割的问题。加大政策性投入。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对社会管理创新中规划性假设、项目性工程、公益性活动等,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补贴、政策奖励等形式予以保证和支持。
(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强化大信息的手段。充分运用最新信息化科技成果和手段,整合公安、民政、司法以及商业服务等信息资源,搭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综合平台,晶块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强化大整合的手段。发挥优势,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强化大宣传的手段。通过领导帆布培训、讲坛讲座、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水平,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成果宣传等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会基础。各村、社区、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简报要及时报送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督查奖惩。严格落实责任。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由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面对面的督查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施量化考核。根据职责分工,对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具体要求、奖惩措施,建立部门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四、阶段步骤
集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时间:2011年5月-2013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底之前)。召开全办社会管理创新动员大会,制定出台《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措施,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和办法。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8月-2012年7月)。在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8月-2013年4月)。在全面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召开全办社会管理创新交流总结大会,总结经验和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