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事前把控,把好绩效目标“入口关”。修订完善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单位自审、部门初审、财政集中会审”三级联审机制,对全区68个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850余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全覆盖审核,累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组建绩效评估专家小组,对新增投资50万元以上及年度增幅超过20%的延续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审核目标合理性及实施方案可行性,核减低效资金130万元,从源头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二)强化事中监控,织密绩效运行“监督网”。构建“分类分层管理+重点项目跟踪”相结合的监控体系,选取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的10个重大项目(涉及资金1.04亿元)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完成3个乡镇(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及2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对1个预算单位、2个民生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对3个重点项目实行全周期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偏差问题5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深化结果应用,树牢激励约束“导向标”。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今年已根据评价结果调剂优化资金34.51万元,压减低效无效支出24.08万元,推动8个滞后项目加快实施。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绩效管理重点纳入年度巡察清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线索1条,有效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管理闭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