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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11-12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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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大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集团化办学”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2023年制定出台《广元市利州区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及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经济区域划分为基础,坚持“城乡统筹、强弱搭配、相对就近”原则,结合行政区划、适龄人口、学校布局、历史沿革等因素,划分学区5个,组建教育集团11个、学校联盟3个、城乡教育共同体2个。两年来,各集团牵头校建立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架构,统筹共享资源,落实师资交流,抓实课堂研训,开展课题研究,聚焦五育并举,开展主题活动,决策共商、资源共享、师资共育、质量共进、文化共建的“五共”模式初步形成,“学在利州”教育品牌逐步树立,区域内教育呈现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新态势。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四川省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区推进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将铆定目标、积极探索、戮力同心、接续奋斗,不断挺进集团化办学的“深水区”。拟将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深化集团内涵建设,促进深度融合。一是优化集团布局与结构。根据发展实际,动态调整集团构成,探索“紧密型”“联盟型”“协作型”等多样化模式,重点强化牵头校对成员校的“造血”功能。二是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强化集团内联合教研、质量监控与诊断改进闭环,推动教学理念、模式、评价的深度变革与共享。三是推动文化共融共生。在尊重各校特色的基础上,加强集团精神文化凝练与传播,增强集团认同感和凝聚力。

(二)健全师资统筹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区管校聘”配套。细化教师交流轮岗实施细则,明确交流年限、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约束力。二是创新师资培养模式。建立集团教师发展中心,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大力推行“名师工作室”“青蓝工程”在集团内有效覆盖。三是强化激励导向。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向积极参与集团建设、特别是长期在乡村校和薄弱校支教的教师倾斜。

(三)完善治理评价体系,提升运行效能。一是优化集团治理结构。赋予集团更多办学自主权和内部资源调配权,完善理事会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提升运行效率。二是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完善更新《广元市利州区集团办学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集团整体提升、成员校(特别是薄弱校)进步幅度、资源统筹共享效益、师生发展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强化结果运用。

(四)强化资源政策支持,落实条件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教师交流、联合教研、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薄弱校改造提升等。二是倾斜支持薄弱环节。在项目安排、师资配备、设施更新等方面,持续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成员校倾斜。三是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完善县域教育城域网,升级集团内智慧教育平台,促进优质资源便捷、高效共享。

(五)加强宣传氛围营造,注重舆论引导。一是讲好改革故事。大力宣传集团化办学改革成效、典型经验和师生成长案例,展示成员校特别是乡村校的新变化、新面貌。二是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家长开放日、社区宣讲等形式,增进社会各界对集团化办学和城乡统筹的理解与支持,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杨大超代表,您所提意见建议按照当前政策已经解决或采纳,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此代表建议将按A类件办结。今后,我们还将持续关注并深化集团化办学,促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相应栏划“√”。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康

联系电话:0839—3300288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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