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生产监管。聚焦农产品生产,构建 “街道督导 + 村(社区)排查” 两级监管体系。围绕蔬菜、畜禽产品等重点品种生产环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地,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规范填写生产记录,确保辖区农产品安全合格。四季度以来,发放农产品种养殖手册100余份,解决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等问题16 个。
(二)强化流通管控。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食安办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对上城壕便民服务点、云盘梁市场等4处人流量大、流通性强的场所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产品摆放、储存条件是否合规、进出货台账是否完整,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及时上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杜绝其流入市场。
(三)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季度培训4场,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投入品使用规范等内容,提升相关人员风险识别、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为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夯实人才支撑。完善考核管理,每月对协管员履职情况进行评定,对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切实其发挥监管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