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1.2023年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项目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3.城乡综合治理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4.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6、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大石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分工,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旅体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2.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8.5万元,下降28.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4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03万元,占90.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万元,占9.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万元,占83.01%;项目支出279.03万元,占16.9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2.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8.5万元,下降28.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政府投入农转非基金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14万元,下降4.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38万元,占31.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9万元,占7.96%;卫生健康支出28万元,占1.88%;城乡社区支出65万元,占4.36%;农林水支出735.68万元,占49.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63.38万元,占4.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 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43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 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40)其他信访事务支出(99):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 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8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2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36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36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2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92万元,增长7.0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57.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51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日常性工作增加导致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调研、农村农业工作、防汛减灾森林防火、监督检查、重点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11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2000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100元、现代农业园区创建2700元 、重点项目拆迁工作1.6万元、农业农村工作2.15万元、其他工作接待3.2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6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3.19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日常性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石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0岁老党员项目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石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项目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石镇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2023年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完成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较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项目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上看,项目资金设立依据充分、规划合理、资金投向明确,项目目标清晰,实施结果与规划基本一致,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城乡综合治理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绩效目标基本达成,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有效提升了城乡综合治理水平及居民生活品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整体执行成效显著,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矛盾化解目标超额完成,社会满意度达预期水平,切实促进辖区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信访事务(40)其他信访事务支出(99):反映除信访事务所列项目以外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指反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所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反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反映除农林水支出所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反映为预防和补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灾、旱灾等发生的支出;
18.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用于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反映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所列支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励金;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大石镇机关内设11个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社区的工作,促进村、社区的依法建设和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9)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大石镇人民政府实际在职职工55人,其中公务员20人,事业人员33人,行政工人2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人员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大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13万元;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万元。
(二)支出情况。大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488.13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642.03万元。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能够保障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大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目标1:提高80岁老党员生活的幸福指数,安度晚年;目标2:保障场镇清洁卫生、场镇垃圾收集处理、城镇路灯电费、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正常运转;目标3: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保障森林绿化质量,绿化面积逐年提升;目标4:保障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工作经费及时保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保障乡村发展;目标5:保证机关公用经费,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运行经费、村组干部补助经费。全年各目标完成率为100%,资金执行率为100%。
2.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质量:我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目标以及政策要求,充分考虑了各项业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对于人员经费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人员编制数量进行核算,准确无误地反映了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各项费用,避免了人员经费的超支或不足情况。公用经费的编制也充分考虑了单位日常运转的实际需要,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支出执行进度: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支出执行进度总体较为平稳。截至2024年末,支出执行进度达到了100%。
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界定一般性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加强预算约束,将一般性支出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总额,按照“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一般性支出预算,确保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加强支出审核,严格审核一般性支出的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杜绝了不合理支出的发生。
3.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已建立健全一套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涵盖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多个方面。
财务岗位设置:本乡镇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了财务岗位,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乡镇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报表,协调处理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财务信息的及时有效;出纳人员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等,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
资金使用规范:本乡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所有资金支出均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挪用、挤占或截留专项资金。对于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要求和政策规定。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本单位上年度人均资产总额为42365.34万元,本年度人均资产总额为47140.17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增加11.27%。
资产利用率:我单位资产利用率较高。办公设备利用率较高,主要得益于乡镇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的提升。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办公设备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然而,部分办公设备在非工作时间的利用率较低,存在一定的闲置浪费现象。车辆利用率受工作需求和调度安排的影响较大。在日常工作中,车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下乡调研、应急救援等任务。由于乡镇地域较广,工作任务较为分散,车辆的使用频率较高,但车辆在非工作日和夜间存在闲置情况。
5.采购管理。
我单位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节约高效、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优先选择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繁荣。政策目标是通过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市场机会,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保障乡镇采购需求的高效满足。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74.6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6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我单位的预算项目决策程序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证项目决策经过必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环节,避免了盲目决策和随意立项的情况。但在程序的细化和标准化方面还有待加强,如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时间要求、审核标准等,以进一步提高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目标设置:我单位在设置预算项目目标时,多数能够明确项目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成果,但部分项目的目标设置不够具体和量化。
项目入库:我单位在项目入库时,通常会根据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筛选。但目前入库标准的制定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和具体的评估细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入库的主观性较强。
2.项目执行。
资金执行同向:在项目执行初期,我单位一般会根据项目申报时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将预算资金分配到各个具体的项目内容和环节。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存在资金分配与项目目标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项目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根据上级安排,进行项目调整。
执行结果: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预算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实现项目目标和任务。然而,也有部分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达到预期目标。在项目效益实现方面,大部分项目都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目标实现。
目标完成:从项目目标完成进度来看,大部分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有序推进,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在目标完成质量方面,大部分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实现效果:项目实现后,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例如文化图书室的开放项目,促进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将各机关部门和村社区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本单位历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都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本次绩效评价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2024年,单位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以及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没有出现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况。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高度重视,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情况积极反馈至区财政局,实时按要求调整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镇认真对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自查,认为我镇各项指标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结果为“达标”。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预算资金不足。由于大石城乡发展速度较快,场镇卫生,基础设施,依法治区,大调解工作经费,基层武装经费等资金预算无法得到全面保障。
2.预算绩效管理重视意识不够。绩效评价相关业务不熟悉,自评不规范,存在事前绩效设置不全面,有一定偏差,事后绩效自评存在不够精准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多安排绩效评价相关学习及培训,多指导有关业务的开展。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资金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耕地保护的有关要求,我镇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水源及土壤条件好、集中连片度高、适宜种植的地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我镇存量耕地的复垦。经研究决定在我镇10个村实施撂荒土地复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石镇各村存量耕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国家和地方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本镇耕地流出实际情况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对全镇范围内流出的耕地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流出原因和位置,制定整改和恢复补充方案,通过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将流出耕地恢复为可耕种状态,并加强后期管护,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
4.主管部门职能。本项目由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开展具体工作,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实施目的是确保完成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耕地排查、方案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后期管护等。重点支持耕地流出严重的区域,优先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和恢复补充,同时兼顾一般耕地的保护和利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下半年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安排专项预算资金5.7986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小稻村1.5万元、前进村1万元、大稻坝村1.5万元、石笋村1.5万元、青岩村0.298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 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整体目标:对部分撂荒土地实施清除杂草、使用机械、人工进行土地整理后,种植小麦、大豆、玉米、油菜等农作物,完成全镇993.23亩流出耕地的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
(2)区域目标:各村按照分配任务,完成本辖区内流出耕地的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具体目标:异地恢复面积724.26亩、原址恢复(永农)184.37亩、原址恢复(一般)84.6亩。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本项目由镇自然资源所自评,镇党委、政府组织项目办人员审定,财政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益,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拖延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如何;项目后期管护是否到位,设施设备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等。
2.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三)评价选点。本次点位评价综合考虑资金量、覆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因素,结合关于项目选点相关要求,共选取了小稻村、大稻坝村两个点位开展现场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实地勘察法对部分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项目进行实地踏勘。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各村代表组成,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表1)“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程序规范,经过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规划论证: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规划论证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资金投向:资金投向符合项目实施目的,重点用于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工作,资金使用方向明确。
2.项目管理。围绕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进行绩效分析。
制度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
分配管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各区域实际情况。
绩效监管:建立了项目绩效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项目实施。围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分析。
预算执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到位及时,支出进度符合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挪用、截留、挤占等违规行为,资金使用效益较高。
4.项目结果。围绕目标完成、完成时效进行绩效分析。
目标完成:完成了全镇993.23亩流出耕地的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进度较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类项目,建成项目围绕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功能实现:恢复补充的耕地能够正常耕种,耕地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达到了预期的功能效果。
后续管护:制定了后续管护方案,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措施,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耕地连片度指数:补入耕地与周边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群众满意度:农户对耕地调整方案的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评价总分为99分。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完成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较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项目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2024年夏季,大石镇遭受暴雨洪水灾害,石笋村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石笋村五、七组共计4处道路堡坎垮塌,严重影响了石笋村村民基本出行及正常生产生活水平,为保障石笋村村民安全出行,将重点恢复道路堡坎垮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的设立主要用于大石镇石笋村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用于恢复堡坎4处235.25立方米和修复破损路面35米等,保障及时抢通和恢复因持续强降雨造成的公路中断及其附属设施损毁的路段,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共计预算资金14万元,成本效益情况:该项目预算不存在漏项情况,预算测算遵循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支出纪律。采取能节俭一分是一分,可不支的坚决不支出的原则,较低成本实现绩效目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该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具体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产出指标评估内容量化可考核,绩效目标设置全面完整,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我单位长期规划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牢固树立“讲绩效、有绩效、比绩效、用绩效、优绩效”的管理理念,促进资金有关“政策、对象、项目、资金”科学管理,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内容,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坚守廉洁行政底线,确保专项资金安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是否完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设施建成后的投用情况等主要环节。
(三)评价选点。本次点位评价综合考虑资金量、覆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因素,结合关于项目选点相关要求,共选取了等两个点位开展现场评价。
(四)评价方法。根据资金管理情况和评价重点,评价组采用数据收集整理、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开展现场评价。
数据收集: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评价组在评价前期,着重收集预算执行管理、采购、购买服务、以前年度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等相关材料,以充分了解该项资金基本情况。
实地走访:评价组通过实地踏勘项目实施点位,着重了解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地点、项目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资料查阅:现场查阅采购、购买服务、部门公开公示、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进一步掌握预算管理情况。
(五)评价组织。绩效自评由应急办牵头,主要负责确定自评重点、自评选点、自评方式方法;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价组开展抽点现场评价。
本次绩效自评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开展专题布置、编制自评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自评资料、现场评价资料分析、会审现场评价报告、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表1)“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值6分,得分6分)
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资金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的设立与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设立程序严密。
(2)规划论证(指标值6分,得分6分)
资金根据《关于转下达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利发〔2024〕162号)等有关文件设立,设立依据充分,项目的设立符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划,旨在保障抢通和恢复损坏路段,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没有与相关部门同类资金或部门内部相关资金重复。
(2)资金投向(指标值6分,得分6分)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值2分,得分2分)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指标值10分,得分10分)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
(3)绩效监管(指标值6分,得分6分)
项目按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级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所属单位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对所属单位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值6分,得分6分)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基本到位
(2)资金使用(指标值3分,得分3分)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指标值6分,得分6分)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完成。
(2)完成时效(指标值3分,得分3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基本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建成项目)
(1)项目验收(指标值10分,得分10分)
项目验收及时且项目合格
(2)功能实现(指标值10分,得分9分)
建成项目能够实现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的运作,基本能够有效满足群众日常出行现实需要。
(3)后续管理(指标值10分,得分9分)
建成项目后,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能够实现有效维护。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1)道路恢复保通保畅(指标值8分,得分8分)
考核质量达标。
(2)农产品运出销售(指标值5分,得分5分)
考核质量达标。
(3)乡村旅游发展(指标值3分,得分3分)
考核质量达标。
四、评价结论(98分)
经评价,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得分为98分。其中: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满分18分,评价得分18分;项目管理满分18分,评价得分18分;项目实施满分9分,评价得分9分;项目结果满分9分,评价得分9分;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分;个性指标满分16分,自评得分16分。总体上看,项目资金设立依据充分、规划合理、资金投向明确,项目目标清晰,实施结果与规划基本一致,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根据抽点现场评价和日常管理调研来看,绩效管理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经济社会功能实现有所欠缺。建成项目能够基本实现预期功能,功能配套整合协调、能够持续良好的运作。但有效满足群众现实需要还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后续维护有待加强。建成项目后,虽建立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但后续管理维护机制不够完善,有效维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建议
(一)强化项目主体监督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科学立项,长远规划。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评估项目的预期和风险程度等,并将带动就业务工增收发展作为衡量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标准,充分评估项目开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保证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巡视巡察、检查督导、成效考核、专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深挖根源,研究制定符合满足当地群众所需要的具体措施。
(二) 合理统筹,优化项目后续管理。
一是落实项目“专人专管”机制。要求各项目建设主体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日常运营管护记录。二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作沟通。交管、经发、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城乡综合治理资金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项目主要内容。主管部门职能。
1.设立原因及背景:大石镇位于城区东部,面积1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6万人,下辖10个村和1个社区,大石场镇日常环卫清扫保洁面积54.3097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紫云府、宏景兴城、美利天樾等楼盘业主入住,为确保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场镇干净整洁,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设立该项目是必须且必要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结合本地区城乡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进行立项。资金申报遵循财政部门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3.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用于保洁人员工资、垃圾收集及清运相关费用等。
4.主管部门职能:由大石板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垃圾收集,区级负责转运及处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项目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本项目,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全面清理城乡卫生死角,实现环境整洁有序;加强公共秩序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乡承载能力。
2.项目支持方向: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投入,直接惠及广大居民。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城乡综合治理资金项目预算总额为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和地区财政承受能力。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配资金。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政府给各村购买垃圾桶4.96万元;支付给大石板社区20.04万元,其中:节日期间环境提升4.81万元,购买垃圾桶3.4万元,2024年下半年创卫零工工资1.84万元,2024年下半年南河上游大石段草坪清洁0.9万元,2024年9-12月环卫人员工资6万元,公厕、广场、老旧小区清扫人员工资2.82万元,场镇路灯管理人员工资0.6万元,场镇路灯电费0.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该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具体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产出指标评估内容量化可考核,绩效目标设置全面完整,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我单位长期规划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城乡综合治理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优化资金分配、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 预设问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拖延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如何;项目后期管护是否到位,设施设备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等。
2. 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以及项目对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实际贡献。
(三)评价选点。本次点位评价综合考虑资金量、覆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因素,结合关于项目选点相关要求,共选取了大石板社区一个点位开展现场评价。
(四)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我单位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和各村代表组成,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表1)“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程序: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程序规范,经过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规划论证: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规划论证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资金投向:资金投向符合项目实施目的,主要用于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领域,对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2.项目管理。
制度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
分配管理: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各区域实际情况。
绩效监管:建立了项目绩效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项目实施。
预算执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到位及时,支出进度符合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挪用、截留、挤占等违规行为,资金使用效益较高。
4.项目结果。
目标完成: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目标实现程度完成。
完成时效:项目实施进度较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类项目,建成项目围绕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进行绩效分析。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功能实现:功能实现良好,有效改善了环境卫生。
后续管护:制定了后续管护方案,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措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居民满意度提升情况: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环境卫生,居民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评价结论
本次城乡综合治理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绩效目标基本达成,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有效提升了城乡综合治理水平及居民生活品质。评价总分为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资金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大石镇处于城市开发阶段,社会矛盾频发,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部分信访问题需跨区域调解,导致行政成本增加。为维护辖区稳定、高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特设立“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资金”项目,由区本级财政常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整理、跨区域调解及基层矛盾化解等,旨在通过规范化流程减少上访案件,保障社会秩序。主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务核算严格遵循财政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本项目核心目标是降低上访数量、实现基层矛盾100%化解,同时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资料费、差旅费及调解费等必要支出,保障调解工作高效开展。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节俭优先、严控支出”原则,确保资金用于关键环节,避免无效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总预算为6万元,其中资料费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调解费3万元。资金分配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先保障跨区域调解费用,兼顾资料整理与日常调解工作。预算编制遵循项目管理办法,未出现漏项或超范围支出,确保资金投入的经济性与合理性。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整体绩效目标为年度上访案件减少5件,矛盾化解率100%,并保障辖区稳定。具体指标包括资料费、差旅费及调解费分别控制在1.5万元、1.5万元和3万元以内。自评工作通过案卷分析、实地踏勘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检验目标完成度与社会效益,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项目成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自评旨在全面评估资金使用规范性、目标完成度及社会效益,发现问题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为后续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聚焦资金执行进度、调解实效及群众满意度,预设问题包括成本控制是否严格、矛盾化解时效性是否达标、制度执行是否合规等。通过全过程跟踪资金支出及项目成果,确保评价覆盖关键环节。
(三)评价选点
选取专项资金占比50%的调解费项目(金额3万元)作为重点核查点位,实地核查调解案件记录、费用支出凭证及群众反馈,确保评价覆盖资金使用的主要方向。
(四)评价方法
综合采用案卷研究法(调阅调解档案)、实地勘察法(走访调解现场),结合成本效益分析,形成多维度的评价结论。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由镇综治中心、财政所组成,分工负责财务核查、效果评估及数据验证,确保评价过程独立、客观、公正。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程序合规,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辖区实际需求,资金投向明确聚焦矛盾化解核心任务,得分54分。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绩效监管覆盖全流程,资金使用严格遵循“节俭优先”原则,未出现超支或挪用现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民生保障类)
项目覆盖全镇重点矛盾区域,区域均衡性表现良好,得分30分。群众满意度达100%,体现调解工作切实提升民生福祉。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通过优化跨区域调解流程,案件平均处理周期缩短,有效提升行政效率,得分16。较上年上访数减少5件且基层矛盾化解率达100%,受益群众对矛盾化解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
项目整体执行成效显著,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矛盾化解目标超额完成,社会满意度达预期水平,切实促进辖区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评估,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政策效益与公共价值。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差旅费报销凭证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日期、事由不明确等问题;二是跨区域调解中与相邻辖区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部分案件因跨部门协调耗时过长,影响效率。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规范化培训,制定报销模板并明确填写要求,定期开展凭证抽查;二是简化跨境调解流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一站式”调解通道,明确时限要求,纳入考核指标;三是与相邻辖区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信息互通渠道,推动跨区域调解协同化、高效化。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