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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负责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负责规划执法监督的业务指导;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区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权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全区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承担全区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无纳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679.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93.52万元,增长23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我区项目增加,报征土地增加,所缴耕地占用税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67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8.84万元,占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0.79万元,占2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6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55万元,占7.8%;项目支出16292.08万元,占92.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679.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31.44万元,增长23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我区项目增加,报征土地增加,所缴耕地占用税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71.97万元,增长22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报征土地增加,缴纳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支出增加,且2024年我局地灾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7.65万元,占20.54%;卫生健康支出1892.05万元,占13.74%;城乡社区支出170.42万元,占1.23%;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3.63%;自然资源海洋(类)支出2573.35万元,占18.69%;住房保障支出88.08万元,占0.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17.28万元,占41.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76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0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数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数25.5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数342.4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数85.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6.0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88.0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数5717.2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24万元,下降33.3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不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24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省级单位工作检查、其他市区局及市内各县、区局学习交流、衔接相关业务等其他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0.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22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4.04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自然资源业务增多,委托业务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利州区荣山镇严家湾饰面用灰岩矿等3宗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公改后,我单位于2020年5月收到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辆车的下账通知,因此公务用车数量为1。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利州区荣山镇严家湾饰面用灰岩矿等3宗矿权出让前期工作、2024年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利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项目、向志海等五人二审判决项目、利州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利州区2023年经营性土地出让技术服务、2022年地灾8.52万元、2021年度第2批和第4批地灾存量资金422.91万元、2021年地灾764.15万元专项、2023年地灾50万元专项、2020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85.58万元专项、2021年第1批地灾存量37.15万元专项、2022年第3批省级资金254.72万元专项、地灾防治160.92万专项、广元市竣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代理、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及规划设计、利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利州区林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利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项目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2024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4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利州区荣山镇严家湾饰面用灰岩矿等3宗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自评分数93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广元市利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矿业权出让计划》要求,我局需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利州区荣山镇严家湾饰面用灰岩矿等3宗矿权进行资源勘查(调查评价)、出让论证、出让收益评估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工作。该项目预算共计285万元,项目设置了包含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0个,指标可量化、可考核,较全面完整且与政策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项目产出和效果相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为80%以上。2024年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综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适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开发了四川省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于2021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新项目报件审查均采用四川省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2021年4月15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党委会议,会议议定,该系统维护费用由市县区共同分摊,其中:我区分摊系统维护费用4.5万元,并与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签订相关合同。下达资金4.5万元,已使用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系统技术服务费。利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项目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3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文件要求开展利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工作。下达资金37.6万元。已于2024年使用37.6万元,全部用于利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项目技术服务费。向志海等五人二审判决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2013年12月11日,向志海、赵泽伦、刘祥、赵泽蓉和曾国勇五人联合以2600万元竞得了位于利州区工农镇千佛崖景区大门斜对面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该宗地位于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千佛崖景区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法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2018年12月5日,经市“土管会”审议,同意解除向志海等5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0年10月16日,向志海等五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4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是被告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向志海、赵泽伦、刘祥、赵泽蓉、曾国勇返还土地价款13000000元;二是被告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向志海、赵泽伦、刘祥、赵泽蓉、曾国勇赔偿损失12518831元;同时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5176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向志海等五人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请求。2021年11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川民终1065号),向志海等五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应予维持。科学设置了包含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等7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可量化、可考核,较全面完整且与政策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利州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自评分数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省(区、市)依据划定规则,全面完成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考虑到“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四川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该项工作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需专业技术单位来编制完成。下达资金65万元。已于2024年使用65万元,全部用于利州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技术服务费。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是国家践行自然资源年度监测工作的基本手段,属于每年必须开展的国土调查监测年度任务。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前期工作的通知》(〔2023〕-407)以及《土地调查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等规定,我区需补充提取土地利用变化图斑、制作外业调查电子底图、逐图斑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化、“互联网+”举证等工作,并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县级调查单元变更工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项目已全面完成,并支付项目费用40万元。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较好,达到预设目标。利州区2023年经营性土地出让技术服务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为实现利州区土地出让收入,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局2023年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让经营性土地12宗,其中,大石镇青岩村5宗共267.79亩、大石镇光荣村龙洞碥滨河南路西侧2宗共80亩、宝轮镇刘家河社区3宗共186.17亩、万缘办事处21号路东侧1宗44.2亩、宝轮江畔豪庭西侧1宗128.03亩,实现土地收益16.355亿元。根据相关规范,土地出让前需进行地价评估、宗地勘界测绘、地灾评估等一系列前期资料准备,项目设置了包含项目通用指标、专项指标、个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16个三级指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较全面完整且与政策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2022年地灾8.52万元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8.52万元,完成我区177处地灾隐患点专职监测工作项目,使我区平稳度汛。2021年度第2批和第4批地灾存量资金422.91万元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422.91万元,完成我区28个地灾治理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543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5254万元财产安全。2021年地灾764.15万元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764.15万元,完成我区10个地灾治理和25个排危除险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1140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11840万元财产安全;完成我区133个地灾点专职监测任务,平稳度汛。2023年地灾50万元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50万元,完成我区浅水湾滑坡治理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852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5000万元财产安全。2020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85.58万元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85.58万元,完成我区8个地灾治理、排危除险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99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765万元财产安全。2021年第1批地灾存量37.15万元专项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37.15万元,完成我区5个地灾治理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647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7090万元财产安全。2022年第3批省级资金254.72万元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254.72万元,完成我区1个地灾治理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51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800万元财产安全;完成我区177个地灾点专职监测任务,平稳度汛;完成我区28户的避险搬迁任务,使人民群众增强了安全感、获得感。地灾防治160.92万专项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特设立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使用财政资金160.92万元,完成我区荣山镇岩窝村3组张家碥滑坡治理工程,工程措施为修建抗滑桩、抗滑挡墙等,保障至少52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约3000万元财产安全。广元市竣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代理自评得分95分,绩效自评综述:广元市竣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费用2万元。项目主要任务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派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项目设置了包含项目通用指标、专项指标、个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16个三级指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较全面完整且与政策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及规划设计自评得分93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启动实施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2017年7月,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分别与测绘设计单位签订勘测定界合同(金额:26.61万元)、规划设计合同(金额:设计34.48万元)。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651.51万元(川财资环〔2021〕55号)。2022年4月,该项目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立项(广自然资发〔2022〕31号),项目预算总投资785.27万元,建设规模5854.82亩,计划新增耕地187.13亩。2023年该项目因实施政策调整被申请撤销。后期因政策调整、新增耕地资源不足及群众意愿变化等原因,项目于2023年申请撤销,调整勘测定界费7.38万元,规划设计费13.67万元,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1.04万元。截至2024年4月,支付勘测定界费7.38万元、规划设计费13.67万元,合计支出21.04万元,执行比例为100%。利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方案》(川府发〔2019〕35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广府发〔2020〕7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广利府办发〔2021〕7号)的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全面铺开、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利州区林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利州区林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经费70万元。项目开展主要任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彻底解决林权制度改革时遗留的历史问题,充分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通过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既能保证数据的基本准确,又能满足数据汇交,还能满足不动产产权证登记颁证需要。利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须证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士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对区农业农村局完成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领证成果”开展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完成数据清理、抽取、转换、录入、关联、挂接历史档案等,构建“不动产单元一权利人一登记业务”四位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确保能够顺利开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不动产日常登记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项):指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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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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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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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0224T000011491038-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自然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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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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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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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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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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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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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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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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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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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有序开展广元市利州区(主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在市登记中心办理登记除外)2024年国有土地、房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房屋、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注销、抵押、查封、预告等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工作,使办事企业和群众能够享受到合法、便捷、高效、周到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需要必要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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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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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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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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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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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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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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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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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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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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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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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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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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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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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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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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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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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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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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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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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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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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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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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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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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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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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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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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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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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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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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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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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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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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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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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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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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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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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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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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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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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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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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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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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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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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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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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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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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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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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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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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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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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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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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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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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区各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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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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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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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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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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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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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完成2024年各项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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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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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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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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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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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年内有序开展各项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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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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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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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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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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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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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收费,努力实现全年非税收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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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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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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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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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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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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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动产权利人(办事群众、办事企业等)提供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使不动产权利人(办事群众、办事企业等)的不动产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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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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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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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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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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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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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土地、房屋、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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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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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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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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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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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全区不动产登记情况,为政府在全区可持续发展决策上提供服务,助力全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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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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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中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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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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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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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时限内,合法合规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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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
|
%
|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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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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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
|
95
|
%
|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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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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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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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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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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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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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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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
|
社会成本指标
|
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信访案件
|
≤
|
1
|
件
|
|
5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不动产登记覆盖率
|
≥
|
95
|
%
|
|
5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491087-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自然资源分局-项目申报与土地报征、土地评估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报征批次1个,并取得批文。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56
|
3.56
|
3.56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56
|
3.56
|
3.5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征批次件数
|
≥
|
1
|
件
|
|
20
|
|
|
|
质量指标
|
报征合格率
|
≥
|
95
|
%
|
|
10
|
|
|
|
时效指标
|
日常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90
|
%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土地报征组卷及相关资料、执法测绘、地灾项目前期申报工作等费用
|
≤
|
3.56
|
万元
|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项目用地,做好供地前期要素保障工作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助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
≥
|
90
|
%
|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大保障项目依法合理用地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5
|
|
|
|
企业满意度
|
≥
|
95
|
%
|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合理运用财政资金,不超财政预算
|
≤
|
3.56
|
万元
|
|
5
|
|
|
|
社会成本指标
|
依法执政,加强政府公信力
|
≥
|
90
|
%
|
|
5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保障项目依法合理用地,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491122-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自然资源分局-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用地保障的新精神,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完成项目申报前期专家踏勘等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项目申报入库,年度向上争取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
|
29.55
|
29.55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29.55
|
29.5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项目报征成功
|
≥
|
1
|
批次
|
|
10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成功申报次数
|
≥
|
1
|
批次
|
|
20
|
|
|
|
时效指标
|
符合项目申报年度计划及时间要求
|
=
|
12
|
月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额度
|
≥
|
1000
|
万元
|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快推进土地开发复垦,积极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督促现有挂钩项目的实施,谋划指导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对全区挂钩项目剩余资源组合包装项目。
|
≥
|
3
|
个
|
|
5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按照上级任务目标稳步推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重,有效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大土地批后监管,从源头把关,严管严控,减少土地的闲置与低效使用。
|
≥
|
90
|
%
|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
|
≥
|
95
|
%
|
|
5
|
|
|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专家咨询、差旅、应急交通及物资保障费用支出
|
≤
|
20
|
万元
|
|
5
|
|
|
|
社会成本指标
|
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及时支付资金,促进社会团结稳定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
5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合理包装项目,提高全区自然资源利用率
|
≥
|
95
|
%
|
|
5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说明项目自评总分,说明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或成果。(200字以内)
|
|
存在问题
|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00字以内)
|
|
改进措施
|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200字以内)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