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利委办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组织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三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四是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五是在全区范围内(市城管执法局管辖区范围外)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六是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公用(含液化石油气管理)、商务、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履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区委编委印发的《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利编发〔202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实施方案》(广利编发〔2024〕16号)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下沉利州区后,与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合并设置、统筹调度;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下划的具体执法职责及相关职责和市级下划的规划管理领域执法职责全部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未独立预算,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预算管理。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10.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09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项目收入220万元,分别为202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54万元,占48.86%;项目支出976.97万元,占51.1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10.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09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项目收入220万元,分别为202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09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项目收入220万元,分别为202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5万元,占4.59%;卫生健康支出27.42万元,占1.43%;城乡社区支出1736.18万元,占90.88%;住房保障支出59.26万元,占3.1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75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7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占26.8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购买东风牌大件垃圾清运车2辆。
在202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购置东风牌大件垃圾清运车2辆,共计1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3辆、轻型多用途货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及大件垃圾清运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员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0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46.08万元,增长32.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被装购置费用53.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被装购置费用53.76万元,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采购车辆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特种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临聘人员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协管员保险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及2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2019年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是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我局前身是利州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13年利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利州区分局调整到利州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挂牌,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2019年组建成立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出台“5+1”改革方案重新调整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支队)“三定”方案,理清并完善市区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和职能配置。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装备计财股)、法制股、督查信访股、爱国卫生股、机关党委、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特勤中队),下属广元市利州区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和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根据区委、区政府《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广利委办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组织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三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四是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五是在全区范围内(市城管执法局管辖区范围外)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六是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公用(含液化石油气管理)、商务、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履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职权。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区委编委印发的《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广利编发〔202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实施方案》广利编发〔2024〕16号)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下沉利州区后,与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合并设置、统筹调度;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下划的具体执法职责及相关职责和市级下划的规划管理领域执法职责全部调整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未独立预算,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预算管理。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我局现有在编人员47名(其中抽调1人),实际在岗47人;另聘用协管员120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305.18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各项人员经费增加。2024年决算报表本年收入1910.51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8万元,增长率1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项目收入220万元,分别为202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4年支出预算130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98万元,占62.21%;项目支出493.20万元,占37.79%。2024年决算报表本年支出19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54万元,占48.86%;项目支出976.97万元,占51.14%。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四)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坚持提高依法办事和法治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工作主线,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强化机动巡查和“四定”网格化管理,确保对违规(章)搭建“露头就打”。2024年,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77起,行政处罚金额1467.49万元,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8处7500余平方米,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二是住建领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转包、建筑质量、建筑消防安全及房地产预售等多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对辖区燃气安全、在建工地安全施工、森林防灭火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50余次,发放责令整改文书10余份,行政处罚5起。三是垃圾分类执法持续深入。严格按照《广元市城市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等场所的“四分类”(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垃圾桶的颜色、标识、设置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各行业按照规范设置“四分类”垃圾桶。今年以来,共督促整改错误标识2000余处,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四是执法与普法持续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工作过程中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2024年,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一月一主题”等法治宣传活动,共开展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11次,法治专题知识讲座10堂,发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资料1000余份,努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知法守法。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1)各项保险按时缴纳率,指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比率,是衡量社会保障职能履行效果的重要指标。我单位协管员各项保险按时缴纳率为100%,未有拖欠,不仅保障了职工权益,避免因漏缴、迟缴影响社保待遇,也有助于维护协管员队伍稳定,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2)工资发放到位率,指在规定的工资发放周期内,准确、足额发放工资的人员占比,能够有效反映在薪酬管理方面的履职效果和工作质量。我单位工资发放到位率为100%,未有拖欠,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了职工权益。
(3)违法案件处理及时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进行设定和考核,能够有效反映执法效能和工作质量。2024年,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77起,行政处罚金额1467.49万元,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问题1050件,办结率100%,处理及时率100%,全年无超期案件。
2.预算管理。我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遵循“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从严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资金支付时按照审批支付流程进行支付。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85万元,2024年按照项目进度支付100万元,年终结转项目资金285万元,以此计算预算年终结余比率分值为4.25。
3.资产管理。2024年我单位及时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在2024年9月聘请四川绍雅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我单位无闲置资产。
4.采购管理。我单位2024年支付的工作制服和标志采购经费53.76万元、业务车辆采购经费36.50万元,均为202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26.9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6.6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我单位项目均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项目库管理,决策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执行“先评审、后入库”程序,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未发现违规立项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时采用可量化的产出和效益指标,资金与任务量匹配度较高,无超预算或资源浪费情况。
2.项目执行。我单位项目资金执行同向性达100%,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申报的政策目标、项目规划均一致未有调整,项目最终完成结果符合预期产出与效果。资金支付,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85万元,2024年按照项目进度支付100万元,年终结转项目资金285万元。
3.目标实现。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共853.63万元,分别为协管员薪酬待遇及保险经费项目623.4万元,工作制服和采购经费53.76万元,业务车辆采购经费36.50万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03.57万元,非税征收工作经费6.40万元,违法建设安全鉴定经费30万元。项目实际成果与预期目标相匹配,无偏差。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行公开,并将绩效自评情况纳入行政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我单位对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所有资料均严格把关,数据真实,所有结果均可反应单位实际情况。2024年自评得分93.25分,单位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时提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存在问题:1.指标设置相关性有待提升;2.指标设置不够细化。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情况,立行整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力争提高绩效编制水平以及绩效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财政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
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高,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还需加强对预算绩效编制的培训。
(三)改进建议
2025年,我局将根据2024年财政支出运转情况,科学编制2025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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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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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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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0223T000009456399-2023年预留项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制服和标志采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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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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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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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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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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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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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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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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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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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作制服和标志采购工作规范、高效、透明,按时配发符合标准的制服和标志,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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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购流程如期完成工作制服和标志的采购并按时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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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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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采购流程如期完成工作制服和标志的采购并按时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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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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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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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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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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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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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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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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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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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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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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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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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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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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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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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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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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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因人员调整,部分人员已经配发工作制服和标志,不在本次采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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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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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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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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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批次
|
≥
|
1
|
批次
|
2
|
10
|
10
|
|
|
采购人数
|
≥
|
163
|
人
|
163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采购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4
|
10
|
9
|
2023年采购流程未完成,结转至2024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执法人员形象
|
定性
|
高
|
|
高
|
8
|
8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制服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人均计划采购成本
|
≤
|
3753.6
|
元/人
|
3753.6
|
6
|
6
|
|
|
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合计
|
100
|
97
|
|
|
评价结论
|
按照采购流程如期完成工作制服和标志的采购并按时配发,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工作效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3T000009561501-2023年预留项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车辆采购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需求,需采购业务车辆3辆,资金总额控制在54万元内。
|
该项目总金额为52.14万元,2023年按照合同进度已支付30%,2024年支付尾款36.50万元。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购业务专用车辆,确保车辆性能和安全性符合执法需求。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6.50
|
36.5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6.50
|
36.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车辆数量
|
=
|
3
|
辆
|
3
|
5
|
5
|
|
|
业务用车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单位运转效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车辆购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采购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采购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4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执法人员日常执法用车的及时性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促进城市健康文明发展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需求,提升城市品质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城市居民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业务用车购置成本单价
|
≤
|
17.38
|
万元
|
17.3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购业务专用车辆,确保车辆性能和安全性符合执法需求。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执法效率,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490254-2024年临聘人员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聘人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发放2024年协管员工资薪酬待遇,缴纳各项保险等
|
按月100%发放全体协管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并依法为协管员购买保险,无拖欠情况。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月100%发放全体协管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并依法为协管员购买保险,无拖欠情况。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60.00
|
360.00
|
36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360.00
|
360.00
|
36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协管员发放工资人数
|
≥
|
120
|
人
|
12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工资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各项保险按时交纳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职工各项薪酬待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临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临聘人员满意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绩效工资
|
=
|
500
|
元/人*月
|
500
|
5
|
5
|
|
|
月基本工资
|
=
|
2000
|
元/人*月
|
2000
|
5
|
5
|
|
|
薪级工资
|
=
|
400
|
元/人*月
|
4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协管员的工资、社保待遇,提升其工作积极性,维护了协管员队伍的稳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506618-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系实施,推进违建销存遏增防控常态化,加强户外广告规划和整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市容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
|
纵深推进法制建设,进一步规划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事和法制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住建领域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转包等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年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0起,行政处罚金额1467.48万元,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问题1050件,办结率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9.80
|
53.57
|
53.5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59.80
|
53.57
|
53.5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天对管控区域进行巡逻次数
|
≥
|
1
|
次
|
1
|
5
|
5
|
|
|
每天出动的执法人员
|
≥
|
50
|
人次
|
80
|
10
|
10
|
|
|
执法覆盖(乡镇、街道)区域
|
≥
|
12
|
个
|
12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拆除新增违法违规建筑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违法案件处理及时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违规违法建筑、私搭乱建现象
|
定性
|
有所改善
|
|
有效遏制
|
10
|
10
|
|
|
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违建拆除经费
|
≥
|
20
|
万元
|
20
|
3
|
3
|
|
|
法律顾问及诉讼费
|
≥
|
5
|
万元
|
5
|
3
|
3
|
|
|
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10
|
万元
|
10
|
3
|
3
|
|
|
执法培训与宣传经费
|
≥
|
5
|
万元
|
5
|
3
|
3
|
|
|
评估测绘经费
|
≥
|
20
|
万元
|
20
|
3
|
3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实现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改善了市容环境。
|
|
存在问题
|
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
|
改进措施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保人岗相适,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507107-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保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时缴纳协管员各项保险,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弥补协管员的因社保基数调标上涨不足部分,按时缴纳保险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月按时缴纳协管员各项保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3.40
|
23.40
|
23.4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23.40
|
23.40
|
23.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各项保险按时缴纳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运行保障时间
|
=
|
2024
|
年
|
2024
|
10
|
10
|
|
|
每月按时申报保险缴纳基数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职工各项薪酬待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协管员满意率
|
≥
|
100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人均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纳金额
|
≥
|
423
|
元/月
|
423
|
10
|
10
|
|
|
人均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纳金额
|
≥
|
679
|
元/月
|
679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的实施弥补了协管员的因社保基数调标上涨不足部分,提升其工作积极性,维护了协管员队伍的稳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520229-2024年非税征收工作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4年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收等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月开展执法赋能培训及考核,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收等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40
|
6.4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40
|
6.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案完结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办案及时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按时缴纳国库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征收合规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征收时限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市容环境持续优化
|
定性
|
进一步提升
|
|
进一步提高
|
10
|
10
|
|
|
依法依规管理规范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2024年收缴行政处罚非税收入1467.4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依法办事和法制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602101-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系实施,推进违建销存遏增防控常态化,加强户外广告规划和整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市容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
|
纵深推进法制建设,进一步规划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事和法制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住建领域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转包等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年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0起,行政处罚金额1467.48万元,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问题1050件,办结率100%。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0
|
50.00
|
5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天对管控区域进行巡逻次数
|
≥
|
1
|
次
|
1
|
10
|
10
|
|
|
每天出动的执法人员
|
≥
|
50
|
人次
|
80
|
10
|
10
|
|
|
执法覆盖(乡镇、街道)区域
|
≥
|
12
|
个
|
12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拆除新增违法违规建筑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违法案件处理及时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违规违法建筑、私搭乱建现象
|
定性
|
有所改善
|
|
有效遏制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全年执法工作经费成本
|
=
|
50
|
万元
|
5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实现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改善了市容环境。
|
|
存在问题
|
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
|
改进措施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保人岗相适,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5T000012424667-2024年非税征收工作经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协管员薪酬预算差额资金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120名协管员2024年薪酬待遇,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并缴纳保险
|
按月100%发放全体协管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并依法为协管员购买保险,无拖欠情况。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月发放协管员工资、缴纳保险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40.00
|
24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40.00
|
24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人数
|
≤
|
120
|
人
|
12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协管员保险缴纳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工资按时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协管员及其家庭生活保障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单位和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协管员安心工作,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
定性
|
高
|
|
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协管员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月基本工资
|
=
|
2000
|
元/月
|
20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协管员的工资、社保待遇,提升其工作积极性,维护了协管员队伍的稳定。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0224T000011847921-2024年预留项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安全鉴定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解冻业主不动产权登记,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对长虹·天汇城违法建设进行安全鉴定。(因违法建设面积较大安全鉴定须以整栋楼为单位进行)
|
长虹天汇城一期3、4、5、6栋和二期1、2、7、8、9栋的封堵部分经现场检测和综合分析对每栋单元安全鉴定,出具安全鉴定报告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1.地坪:现场检查,房屋四周散水及室外地坪未出现出现开裂、下沉等现象;2.地基基础,未见房屋整体存在倾斜,未发现房屋有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竖向或斜向裂缝。受检房屋场地稳定,无滑动迹象及滑动史,未见周边环境对其产生不利影响。3.结构整体牢固性,房屋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其结构布置规则,结构传力路线为板→梁→墙→基础,传力路径正确,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未见房屋结构存在上下不连续现象。4. 钢筋混凝土墙,现场通过肉眼观测方式对受检剪力墙进行检查,未见其存在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开裂、歪闪及倾斜等不良现象,梁、墙节点未见明显开裂及变形现象。5. 钢筋混凝土梁,现场通过肉眼观测方式对受检钢筋混凝土梁进行检查,未见其存在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开裂及变形现象,梁、墙节点未见明显开裂及变形现象,钢筋混凝。6.钢筋混凝土板,现场检查,受检房屋楼、屋面板均为现浇板,未见楼、屋面板存在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开裂及变形现象,与梁连接处未见明显开裂、变形现象。7.封堵部分,现检测1层顶板至 31 层底板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封堵,未见连接处存在明显开裂、变形等现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0.00
|
3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整治违法建设面积
|
=
|
15803
|
平方米
|
15803
|
10
|
10
|
|
|
安全鉴定户数
|
=
|
1829
|
户
|
1829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违法建设整改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鉴定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整改时效
|
=
|
2024
|
年
|
2024年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人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众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计成本费用
|
=
|
300000
|
元
|
300000元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长虹天汇城一期3、4、5、6栋和二期1、2、7、8、9栋的封堵部分经现场检测和综合分析,由于封堵部分与原既有结构构件已连接成整体,若对房屋现浇封堵部分进行拆除,其拆除扰动将对原结构构件连接部位造成损伤影响房屋安全。故建议保留现浇板封堵部分,不宜拆除,每栋单元分别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共计9份安全鉴定报告。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自评的
报 告
根据《关于做好 2024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方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方向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安排
(一)备选项目的确定。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建城建发〔2023〕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现状,我局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和积极谋划,最终确定广元市利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符合文件资金支持和申报范围,并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建设地点和建设资金。通过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我局及时按照项目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申报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相符,未发生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
(二)支持项目的确定。经我局党组会研究,最终确定2024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广元市利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利州区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实施进度比例分配使用资金,本着“各地实际、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既定建设内容进行实施。
二、本方向专项资金及支持项目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成效。为确保广元市利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及时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并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定了项目具体监管责任人,实行层层审签制度,确保资金按照项目备案使用,并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支付资金。
(二)项目备案及调整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于2024年9月进行了及时备案;未对备案项目进行调整。
三、本方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65万元支持广元市利州区生活垃圾分类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本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的原则,在市住建局的监管下合法合规使用,并做好了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与预算相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截至2024年12月底,计划完成本项目相关建安投资100万元,实际完成100万元,完成率100%。
四、本方向专项资金的项目进展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内容为在利州城区及宝轮镇居民小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800个、目前该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项目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等实施中,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工,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五、本方向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
省厅下达的本部门本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个,为新增分类收集点800个,截止2024年底,完成新增分类收集点608个,完成率76%。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4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方向绩效自评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结果分析,部分指标已完成,因该项目尚未完工,且还未进行审计验收,故资金支付完成率较低,未达到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67.3分。
(二)存在的问题。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建设点位的选定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导致施工进度受阻,影响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相关建议。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2024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向)绩效自评表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1日
|
附件
2024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城市县城精修细补民生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
|
填报单位:
|
|
|
|
|
|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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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依据
(以下内容为模板,需根据实际自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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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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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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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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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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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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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未指出问题,得4分;否则每个问题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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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未指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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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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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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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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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法、分配因素科学合理,得2分;方法比较科学合理,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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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法、分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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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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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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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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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专项于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分配决策并向省厅进行项目备案,得4分;超期完成决策或超期进行备案或未完成决策即进行备案,2分;未备案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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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完成资金分配决策程序,2024年9月15日向省厅进行了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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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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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支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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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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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截至2024年末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累计数÷专项资金省级预算下达数×20分。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累计数可取自月度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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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下达本方向专项365万元;截至2024年末,国库集中支付100万元;资金支付率为27.4%,得分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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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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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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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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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每个项目扣2分;存在重复申报的,每个项目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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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不填报,由省厅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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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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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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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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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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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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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备案调整的,得2分;申请了备案调整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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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不填报,由省厅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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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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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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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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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备选项目均按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得6分;否则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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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1个,未按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的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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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
实施规范性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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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备选项目,其招投标工作、工程质量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得2分;检查、审计等发现有不符的,每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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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向专项资金备选项目1个;其中,招投标、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有0个项目,得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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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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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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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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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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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备选项目的开工率×15分。(截至2024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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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共1个,已开工项目1个、未开工项目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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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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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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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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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得分=完成的绩效指标个数÷绩效指标总个数×5分。
绩效指标,是指川建计财函〔2024〕2435号文下达:分类收集点增加(个)、新增处理能力(吨/日)。
(由于部分指标目标值为0,所以部分地区的实际指标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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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分类收集点6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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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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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计划达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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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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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得分=(1-比计划月份延期开工的备选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3分+(1-比计划月份延期完工的备选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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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1个,其中比计划月份延期开工的项目1个、比计划月份延期完工的项目0个,得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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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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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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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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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达到计划能力、实现预期功能的建成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5分。(截至2024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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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共1个,达到计划能力、实现预期功能项目数为1个,能力完成率100%,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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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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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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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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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备选项目截至2024年完成本方向相关建安投资÷2024年本方向相关的建安投资计划×10分。相关数据可直接取自月度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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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2024年本方向相关的建安投资计划100万元,实际完成100万元,得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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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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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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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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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正常运转使用的设施(设备)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4分。(截至2024年末)。长期超负荷或低效运行、未完工项目,视为非正常运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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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共1个,正常运转使用的项目有1个,得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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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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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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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管理、绩效自评、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因相关部门主观过失造成的、主管部门或群众不满意的情况,酌情扣分;有主动退回专项资金行为等情况的,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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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不填报,由省厅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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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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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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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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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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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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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厅预算文件要求等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的,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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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向有无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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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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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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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项打分总计83分,自评总得分67.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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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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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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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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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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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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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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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项指标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最低0分(除扣分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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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州)不含扩权县(市)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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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选项目”,指省厅预算下达文件所附《专项资金备选支持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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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呈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向)绩效自评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方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按要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方向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安排
(一)备选项目的确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情况,我局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和积极谋划,最终确定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符合文件资金支持和申报范围,并及时向市级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建设地点和建设资金。通过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我局及时按照项目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申报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相符,未发生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
(二)支持项目的确定。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上报区人民政府,最终确定2023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利州区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实施进度比例分配使用资金,本着“各地实际、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既定建设内容购置生活垃圾前端清扫、保洁车辆。
二、本方向专项资金及支持项目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成效。为确保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的实施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及时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并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定了项目具体监管责任人,实行层层审签制度,确保资金按照项目备案使用,并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建立项目专账,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坚持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手续,规范资金的正常使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逐层审签对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局务会审定事项要将会议纪要或记录作为附件,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备案及调整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前进行了及时备案;未对备案项目进行调整。
三、本方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广元市利州区1个项目建设,为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截止2023年12月底,实际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资金拨付率为100%。本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按合同”的原则,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监管下合法合规使用,并做好了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与预算相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截止2023年12月底资金使用率达到了60%。
四、本方向专项资金的项目进展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内容为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站(点)3个、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20个、购买农村生活垃圾保洁车(清运车)82辆、新购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2300个等。目前该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项目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等实施中,预计2024年8月底前完工,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五、本方向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
省厅下达的本部门本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2个,为新增保洁车数量目标值82辆、实际值82辆;当年资金拨付率目标值≥60%、实际值60%。省厅下达的绩效指标2个,完成了其中的2个,整体完成率达到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方向绩效自评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自评结果分析,整体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大部分指标已完成,其中产出效益一项中的投资放大率与投资完成率因项目正在进行采购流程,尚未完工,未达到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82.8分。
(二)存在的问题。由于广元市利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前端配套巩固提升项目属于环保公益项目,非盈利性质。项目建设需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确保既定时间节点完工。
(三)相关建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事关农村居民根本福祉,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倾斜力度,多方支持配合,从而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附件:利州区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向)绩效自评表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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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方向绩效自评表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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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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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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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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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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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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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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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依据
(以下内容为模板,需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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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
资金管理
|
35
|
使用合规性
|
4
|
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未指出问题(4分),否则每处问题扣1分。
|
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未指出问题。
|
4.0
|
|
分配适当性
|
2
|
分配方法、分配因素科学合理,得1分;方比较科学合理,得1分。
|
按照“各地实际、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同时根据项目既定建设内容购置生活垃圾前端清扫、保洁车辆。
|
2.0
|
|
分配及时性
|
4
|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分配决策并向省厅进行项目备案,得4分;超期完成决策或超期进行备案或未完成决策即进行备案,2分;未备案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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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完成资金分配决策程序,2023年10月30日向省厅进行了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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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专项资金
拨付率
|
20
|
得分=截至2023年末的已拨付专项资金数÷专项资金省级预算下达数×20分。
已拨付专项资金,指财政部门已通过国集中支付,划拨给项目业主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进行资金分配、预算下达,是分配而非拨付;项目单位使用资金是使用而非拨付。专项资金拨付额≤专项资金分配额,专项资金使用额≤专项资金拨付额。
|
省厅下达本方向专项120万元;截至2023年末,已拨付120万元;资金拨付率(已拨付÷省厅预算下达×100%)为100%,得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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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
申报准确性
|
5
|
存在重复申报的,得0分。有一个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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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不填报,由省厅统一填写)
|
-
|
|
项目管理
|
10
|
备案规范性
|
2
|
未申请备案调整的,得2分;申请了备案调整的,得0分。
|
本单位未申请备案调整
|
2.0
|
|
实施符合性
|
6
|
所有备选项目均按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得6分;否则得0分。
|
本方向备选项目1个,未按申报、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实施的有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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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
实施规范性
|
2
|
所有备选项目,其招投标工作、工程质量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得2分;检查、审计等发现有不符的,1个(处)扣1分。
|
本方向专项资金备选项目1个;其中,招投标、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有0个项目,共扣0分。
|
2.0
|
|
产出效益
|
55
|
开工率
|
6
|
得分=备选项目的开工率×6分。(截至2023年末)
完工率=备选项目中的已开工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个数×100%。
|
备选项目共1个,已开工项目1个、未开工项目0个,得分6分。
|
6.0
|
|
绩效目标
完成率
|
12
|
指标得分=完成的绩效指标个数÷绩效指标总个数×12分。
绩效指标,是指川建计财函〔2023〕2964号文下达:新增保洁车数量、新增垃圾收集点数量、新增垃圾压缩车数量、新增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当年资金拨付率。
(由于部分指标目标值为0,所以部分地区的实际指标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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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保洁车数量目标值82辆、实际值82辆;新增垃圾收集点数量目标值0个、实际值0个;新增垃圾压缩车数量目标值0辆、实际值0辆;新增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目标值0个、实际值0个;当年资金拨付率目标值≥60%、实际值60%。
综上,省厅下达的绩效指标2个,完成了其中的2个。
|
12.0
|
|
项目进度
计划达成率
|
9
|
指标得分=(1-比计划月份延期开工的备选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3分+(1-比计划月份延期完工的备选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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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1个,其中比计划月份延期开工的项目0个、比计划月份延期完工的项目0个,得分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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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
投资放大率
|
2
|
得分=投资放大率÷5×2分。
投资放大率=支持项目截至2023年底的累计完成投资合计÷专项资金下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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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省厅下达的本方向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项目的累计完成投资共245万元,投资放大率=0.8,得分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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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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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完成率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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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达到计划能力、实现预期功能的建成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5分。(截至2023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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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共1个,达到计划能力、实现预期功能项目数为1个,能力完成率100%,得分5分。
|
5.0
|
|
投资完成率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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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备选项目截至2023年末的累计完成投资÷备选项目的计划总投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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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项目计划总投资245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完成投资197万元,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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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运行有效率
|
5
|
得分=正常运转使用的设施(设备)项目个数÷备选项目总数×5分。(截至2023年末)。长期超负荷或低效运行、未完工项目,视为非正常运转使用。
|
备选项目共1个,正常运转使用的项目有1个,得分5分。
|
5.0
|
|
满意度
|
10
|
在项目管理、绩效自评、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因相关部门主观过失造成的、主管部门或群众不满意的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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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不填报,由省厅统一填写)
|
-
|
|
扣分项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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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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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厅预算文件要求等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的,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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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向无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
|
0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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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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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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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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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李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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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6783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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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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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项指标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最低0分(除扣分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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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准确性”和“满意度”的自评得分依据、自评得分,由省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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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州)不含扩权县(市)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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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评得分依据”: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下拉菜单选填(“备案规范性”“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指标)或补充、完善该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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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选项目”,指省厅预算下达文件所附《专项资金备选支持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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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