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广元市利州区飞龙村至高桥村公路建设工程(龙家岩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广元市利州区飞龙村至高桥村公路建设工程(龙家岩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819-000229)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飞龙村至高桥村公路建设工程起于天曌山酒店附近,止点与S301线相接。路线全长13.735km,其中改建段11.661km,路面整治段2.074km。新建桥梁299m/5座(大桥128m/1座、中桥148m/3座、小桥23m/1座),利用小桥24m/1座,涵洞59道,平面交叉5处,路基路面及交安工程等。
本项目涉河建筑物均位于利州区三堆镇飞龙村境内。其中:
龙家岩大桥跨龙家岩沟设立,桥梁全长128m,全宽9.9m,净宽8.9m。桥梁跨径布置为3×20m+3×20m,上部结构为普通钢筋混凝土连续现浇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台,桥墩采用双圆柱式墩,墩径1.5m。桥台采用桩基础,全部采用嵌岩桩,桩基嵌入中风化岩层不得低于3倍桩径,桩基埋深(河床/岸坡以下)12~20m,涉河桥墩最小桩基埋深15m。全桥布置0-6号桥台,采用盆式橡胶支座,0、6号桥台采用D40伸缩缝,3号桥台采用D80伸缩缝。
评价河段龙家岩沟位于利州区三堆镇飞龙村境内,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龙家岩大桥所评价河段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116m3/s,评价河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60.6m3/s。桥梁设计最低梁底高程为851.62m,高于所需最低桥梁底高程13.92m,满足桥梁设计超高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九、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涉河建设工程最终的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要强化对涉河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规范施工。
十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按水利部门要求编制工程施工防洪应急抢险预案,施工期内的施工机械、工作架、物资堆放等,不能影响河道行洪和防洪抢险,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十三、项目涉水工程施工建议在非汛期进行,以节省成本,避免汛期施工风险。
十四、项目业主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并落实环保、水保措施。
十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河道内临时建筑,清理河道,避免影响河道正常行洪。同时,项目业主须加强工程汛期安全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十六、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飞龙村至高桥村公路建设工程(龙家岩大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