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五)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六)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利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粮食执法股、区委财经委办公室秘书股;下属其他事业单位有4个。
为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
区价格认证中心
区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53.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78万元,增长7.9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5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3.9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5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19万元,占31.69%;项目支出2222.79万元,占6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53.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8.78万元,增长7.9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8.78万元,增长7.9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8.74万元,占3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3万元,占4.02%;卫生健康支出30.16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72.11万元,占2.22%;城乡社区支出15.18万元,占0.47%;农林水支出1840.97万元,占56.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3.54万元,占3.99%。其他支出61.73万元,占1.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53.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24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76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78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6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13万元,增长57.5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7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占2.8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将该类费用计入特种用车,2024年度调整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监测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77万元,下降33.33%。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6.19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粮油监测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堆镇龙星村2024年赵家河安置点提升建设项目、利州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奖励资金、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一案两书”费用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三堆镇龙星村2024年赵家河安置点提升建设项目、利州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奖励资金、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一案两书”费用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残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类)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存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粮食物资准备支出(类)粮油物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粮食物资准备支出(类)粮油物质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粮食和储备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23.粮食物资准备支出(类)粮油物质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和交通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粮食执法股、区委财经委办公室秘书股;下属事业单位有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区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全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广元市利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38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25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3.98万元。
(二)支出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25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19万元,占31.69%;项目支出2222.79万元,占68.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单位人员类部门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经严谨预算,预期在每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减少结余资金,杜绝违规发放。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单位运转类部门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经严谨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实时支付,减少结余资金,杜绝违规发放。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单位运转类部门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根据项目进度实时支付,避免项目挪用情况,杜绝违规发放,减少结余资金。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牵头印发《2024年全区经济工作要点》,协助召开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4次、月调度会7次,及时预判预警。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9.64亿元,同比增长6.6%,总量全市第一,增速全市第三,分别超全国(4.8%)全省(5.3%)全市(6.3%)1.8、1.3、0.3个百分点。1-10月,辖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01亿元,增长2.3%,高于去年同期(-22.%)24.5个百分点。其中,区本级固定资产投资50.17亿元,完成四季度预期投资(61亿元)的82.24%,进度居全市第二。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222.7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区发改局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组建项目谋划专班,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梯度谋划项目。通过动态建好“五个一批”项目清单,确保项目建设形成良性循环。截至目前,全区已动态谋划储备项目340个,总投资额达2075亿元。涵盖了食品产业、机械电子、清洁能源、新型建材等多个领域,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2.项目执行。持续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实施“项目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深化项目投资“拉练评比”活动,用好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红黑榜”通报、困难问题会商会机制,统筹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市区重点项目进度。2023年我区实施市重点项目39个,总投资28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54亿元,1-11月完成投资73.09亿元,投资完成率120.73%;入库投资42.37亿元,入库占比57.98%。印发重点项目通报8期。其中,众鑫钢轧制品生产线、大荣快速通道、川陕甘(广元)利州产业综合示范区农业食品及调味料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利州区粮油仓储物流园建设4个项目因推进较好在全市进行宣传报道。二是重大项目现场活动推进良好。举行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4次,135个项目落地开工,总投资160.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3.69亿元。组织协调大荣快速通道项目开工仪式,总投资2.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三是能源领域佳绩连连。总投资72.7亿元的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于7月20日成功获批,计划明年1月2日开工。正在协同推进储煤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审批立项等工作。总投资90亿元的宝珠寺“水风光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投资协议成功签约。总投资4.85亿元的黄蛟山(一期)风电项目于7月24日核准,将在年底前竣工验收。总投资4.45亿元的七里山风电项目于11月23日取得核准批复。总投资2000余万元的宝珠寺坝后光伏项目即将建成投产。正在积极推动静态总投资为71.09亿元的龙池山抽水蓄能项目开展加深前期论证,并争取早日纳规建设。总投资1061.9万元3个农村电网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完成京昆高速公路广绵扩容项目土地报征、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年度到位资金1049万元,支付808万元。完成京昆高速公路汉广扩容项目土地报征、地面附着物协议签订,争取项目资金1亿元,兑付征拆资金5110万元。完成兰渝铁路安置点竣工结算审计。
3.目标实现。是加快推进宝珠寺“水风光储”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0亿元,有5个子项目。其中黄蛟山风电场、坝后分布式光伏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竣工并网。七里山风电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24年1月底前并网发电。射坪山风电场已通过省发改委核准评审,龙池山抽水蓄能项目正在加快预可研编制。二是加快推进中煤广元煤电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1亿元,有3个子项目,均被纳入全省2024年重点项目。其中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总投资73亿元,于5月15日主体工程浇筑了第一桶混凝土。目前已完成基础施工,正在进行厂房主体浇筑。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为燃煤发电项目的控制性配套工程,总投资10亿元,目前1号隧道已进场施工,正在进行入场便道以及临建钢筋棚的修建;正在加快河道施工便道修建,预计12月底前启动大桥桩基施工。中煤广元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总投资8亿元,拟纳入中央煤炭储备体系,目前土地用地报征组卷已报入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系统。三是以工代赈项目推进情况。我区争取到位2024年中央财政、省预算内项目共计3个,到位资金1160万元。大石镇安家湾村、荣山镇泉坝村2个中央财政项目于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龙潭乡桃园村省预算内项目顺利推进。四是粮油仓储物流园项目推进情况。全面完成应急成品粮油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提档升级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完成区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改造项目设备安装,成功申报2024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500万元,推进区粮油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1-8号仓、综合楼、救灾物资仓主体完工,油罐区基础施工正加快进行,设备全面进入安装阶段,完成一期工程量80%。确保了项目按期完成。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一是做实前期抓开工。坚持用成熟的前期工作谋项目、争资金、促落地,落实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全程参与项目论证,精心做好雪峰初级中学等项目前期工作,举行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4次,利州“利州红梨”精深加工全产业链、月坝冰雪嘉年华等117个重大项目顺利开工,总投资180.59亿元。二是挂图作战抓推进。坚持区领导挂联、专班推进、困难问题会商、拉练评比等推进机制,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44个项目开工提速。开展全区项目投资考评3次,项目投资“拉练评比”现场推进活动2次,全市项目投资二季度综合考评我区全市第一。扎实推进中煤广元燃煤发电等3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1-11月累计完成投资53.56亿元,超全年目标任务18.63%,预计全年完成120%以上。在库调度的11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加快推进。三是统筹协调抓化解。坚持全区一盘棋,对复杂问题、重大问题定期开展集中把脉、集中问诊、集中开方,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打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攻坚战。梳理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涉及问题项目楼盘(企业)共计45个,截至目前,已盘活问题项目楼盘(企业)4个(九州木本油加工项目、天曌山AAAA景区开发原联星资产处置、广元瑞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浅水湾),积极推动盘活问题项目楼盘(企业)41个;全面完成京昆高速公路广绵扩容及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完成京昆高速公路汉广扩容项目土地报征,并获得土地批文。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绩效目标评价结果显示,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
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流程制度,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提档
升级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对彻底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深刻指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究其原因,既有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也有监管不力的问题,要求实现“穿透式监管”,就是要广泛运用现代化数字技术,实时掌握各粮库库存及购销情况,发挥大数据作用,建立起全程即时在线的管控体系,推进管理现代化。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紧盯“转圈粮”“空气粮”“升溢粮”“损耗粮”“价差粮”“坑农粮”问题,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业务流程,提档升级粮库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全覆盖,实现业务自动监控和违规自动报警,提高库存动态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智能仓储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通过粮库业务管理、出入库作业管理、粮食库内质量安全管理、安防监控、智能运维等功能,实现对粮食存储的精细化管理,提升智能化水平,保证储备粮仓储的安全管理。
3.通过系统的使用,与库端设备(地磅、粮情、视频)的对接,采集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质量、财务等方面信息,搭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储备粮云服务平台,实现储备粮的远程监管、流通动态监测、粮食仓储管理、粮食质量监测、购销资金使用监管等功能。
4.区级储备粮库点,现仍承储地方储备粮的库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项目总投资4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资金11.13万元,四川省财政厅通过预算指标的形式已全部下达给利州区财政局。地方财政配套36.87万元,目前已安排落实到位30万元。
区财政应拨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专项资金(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1.13万元)48万元,落实到位30万元。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已拨付施工企业工程款29.1万元,招标代理费0.9万元,剩余18万元待区财政资金到账后立即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提档升级粮库信息化系统,确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全覆盖,实现业务自动监控和违规自动报警,提高库存动态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着力解决“转圈粮”“空气粮”“升溢粮”“损耗粮”“价差粮”问题,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
2.提档升级粮库信息化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智能仓储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通过粮库业务管理、出入库作业管理、粮食库内质量安全管理、安防监控、智能运维等功能,实现对粮食存储的精细化管理,提升智能化水平,保证储备粮仓储的安全管理。
3.提档升级粮库信息化系统,完成系统与终端设备(地磅、粮情、视频)的对接,采集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质量、财务等方面信息,对接全省统一的政策性储备粮管理平台,实现储备粮的远程监管、流通动态监测、粮食仓储管理、粮食质量监测、购销资金使用监管等功能。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该项目绩效自评的评价的重点是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自评点位为宝轮库区、大石库区。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为切实开展好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广元市利州区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小组成员构成和分工职责如下:
组 长:张文龙 全面主持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副组长:陈良伟 统筹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成 员:秦秀连 现场评价,对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定量定性核实。
严 敏 财务评价,对项目资金拨付、财务管理进行调查核实。
罗 莹 综合评价,收集评价资料,报送现场评价和财务评价情况,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等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项目每一项决策民主、科学,公平、公开、公正。资金投向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申报方案投资,项目资金全部合规用于项目建设。
2.项目管理。项目建立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推进、质量监督、项目实施及时跟踪,扎实抓好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没有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没有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项目建设目标已按照申报方案全部完成,实际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在计划完成时间内,没有超期完成情况。
(二)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经验收,本项目视频监控设备29台(套):仓内监控12台、库区监控10台(套)、监控录像机1台(套)、监控硬盘6台(套)安装数据采集设备2台(套):终端数据采集传输设备1台(套)、网络传输(VPN)1台(套)。
1.信息化覆盖率。经验收,政策性粮食储备监管信息化覆盖率100%。
2.视频覆盖率。经验收,政策性粮食储备仓内视频覆盖率100%。
3.完成覆盖率。经验收,完成覆盖率100%。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申报要件齐全,招投标程序合法;建设周期在规定期限内,在建项目全部完成;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完整齐全,信息准确;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完成,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独立上岗能力;设备运转稳定,运行维护及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专款专用,挪用、截留现象发生。符合《四川省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四川省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全额拨付建设资金;二是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因储备任务少,收入来源少,用于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更新的资金欠缺。
六、改进建议
一是要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管好、用好粮油仓储设施设备;二是要加大设施设备利用率,切实加强设施设备后续管护,更好地持续发挥项目作用。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专项预算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主管单位,主要职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监管以及正常推进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用于2024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直接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实现项目经费落到实处,强化建设过程规范化管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投资建设5个植物油储油罐,投资金额280万元;监管信息化建设投资185万元(含救灾物资仓1套信息化设备5万元);节能型变压吸附制氮机35万元。该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该项目绩效自评的评价的重点是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点位为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广元市利州区粮油仓储物流园项目。
(四)评价方法。首先由资产部经办人员、财务部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
(五)评价组织。为切实开展好该项目建设工作,公司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构成和分工职责如下:
组 长:张文龙 全面主持项目建设工作。
副组长:陈良伟 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成 员:秦秀连 对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严 敏 对项目资金拨付、财务管理开展具体工作。
罗 莹 收集资料,撰写项目实施方案及报送资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等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项目每一项决策民主、科学,公平、公开、公正。资金投向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申报方案投资,项目资金全部合规用于项目建设。
2.项目管理。项目建立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推进、质量监督、项目实施及时跟踪,扎实抓好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没有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没有资金损失浪费,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项目建设目标已按照申报方案进行。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类。优化产业政策、加强市场引导、加大创新扶持力度等,以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民生保障类。加强项目宣传推广、简化办事流程、合理调配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管理监督,并注重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3.基础设施类。加强资金管理和筹措、优化施工方案、强化质量监管、科学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并做好使用宣传和引导工作。
4.行政运转类。优化预算编制、加强资源管理、精简工作流程、合理配置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并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提高行政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00001. 加强数据收集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体系,明确数据收集的渠道、方法和责任主体,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数据管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挖掘,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00001. 动态调整指标体系:随着项目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个性指标进行评估和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持续适应项目发展的需要,保证绩效分析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00001. 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个性指标绩效分析结果与项目决策、资源分配、考核评价等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绩效激励和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分析的导向作用,推动项目不断改进和优化。
四、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管理符合相关制度,严格完成推动前期工作任务,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有力地保障了项目的推进。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一案两书”
费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动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前期工作、尽快达到申报条件,聚焦聚力抓争取,促项目资金有保障,特设立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一案两书”经费专项。区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其统筹规划、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全力推动项目申报的顺利开展,致力于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利州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项目前期经费管理办法》(广利府办发〔2023〕48号),在该办法中,对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
项目实施的核心目的在于为专项债项目申报前期要件提供资金保障。围绕这一目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设定了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化模板,依托信息系统统一项目实施方案要素和内容,减少中间环节和成本。简化财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严格要求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做好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出具中介报告。
项目支持方向聚焦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保障领域等,通过专项债资金的精准投入,为利州区在该领域的长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助力区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安排总计4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通过预算指标的形式已全部下达给利州区财政局。共有天曌山4A景区功能改造提升、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两个项目,按每个项目20万元已安排落实到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目标致力于完成天曌山4A景区功能改造提升、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两个项目前期“一案两书”编制,强化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努力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能成功争取上级资金并能尽早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旨在全面、深入地剖析天曌山4A景区功能改造提升、广元市利州区宝轮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两个项目前期“一案两书”编制的使用成效,通过系统、客观的评估,精准判断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同时,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在评价过程中,预设了一系列关键问题,主要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是否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预算安排,是否存在违规挪用等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延误风险;项目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评价重点围绕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展开,对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的综合评价和判断。依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细致地评估各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状况。
(三)评价选点。自评点位为河西街道天曌山4A景区与宝轮片区老旧小区。
(四)评价方法。该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一是实地勘察,区发改局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行业专家深入项目现场勘察。二是通过日常调度通报、提醒预警、现场调研等手段,及时了解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成效。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项目决策过程严谨规范,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在项目规划阶段,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研究,全面分析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保项目建设与利州区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高度契合。资金投向精准合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建设内容,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项目管理: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办法,涵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分配管理、绩效监管等各个方面。在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既定原则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合理;绩效监管机制运行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进度良好,资金使用严格遵循预算安排和项目建设需求,未出现任何资金挪用等违规情况。通过对项目资金支出的详细审查和项目建设现场的实地查看,充分证明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项目结果:目前,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项建设任务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部分指标甚至已提前完成。项目完成时效符合预期,未出现明显延误情况,有效保障了项目的整体效益。
(二)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个性,特别设定了旅游带动GDP增长率、老旧小区居民幸福感提升指标。通过对天曌山4A景区旅游提质效益与宝轮片区老旧小区居民体验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发现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相关产业,如酒店、餐饮、街区等产生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区域经济增速与居民幸福感得到有效提升。
四、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各个环节,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较高,对利州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改善领域等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天曌山4A景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相对主体项目进度滞后,未能与主体项目同步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整体效益的充分发挥,如部分区域因配套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居民出行不便,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未能有效体现。二是项目宣传工作不足。在宝轮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项目宣传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部分周边居民对项目的了解不够深入,对项目建设的意义、进度和预期效果知晓度不高,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沟通协调成本有所增加,甚至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六、改进建议
一是优化预算安排。在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各类因素,预留一定比例的弹性资金,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情况。同时,建立健全预算调整机制,确保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合理地调整预算,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支持力度。明确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建设时序,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配套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充分实现项目的整体效益。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与宣传: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同时,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媒体报道、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地向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宣传项目相关信息,提高项目的知晓度和透明度,减少沟通协调成本,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2023年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激励资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费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一是解决务工需求、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二是完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居环境水平的提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生活安稳。三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及开展项目遴选的通知》。
3.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及开展项目遴选的通知》等文件依据依法,开展我区以工代赈项目可研、设计、预算等编制工作。
4.主管部门职能。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2023年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激励资金主管单位,主要职能是用在争取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等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用于荣山镇岩窝村、金洞乡青峰村、万缘街道万和村、三堆镇龙星村4个项目可研、设计、预算等编制。
2.支持方向。直接支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安排总计70万元,已安排落实到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4个。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荣山镇岩窝村、金洞乡青峰村、万缘街道万和村、三堆镇龙星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旨在全面、深入地剖析荣山镇岩窝村、金洞乡青峰村、万缘街道万和村、三堆镇龙星村4个项目可研、设计、预算编制的使用成效,通过系统、客观的评估,精准判断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选点为申报荣山镇岩窝村、金洞乡青峰村、万缘街道万和村、三堆镇龙星村4个以工代赈项目可研、预算、设计等。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
首先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局自评分数为100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
项目决策:项目决策过程严谨规范,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在项目规划阶段,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研究,全面分析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保项目建设与利州区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高度契合。资金投向精准合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建设内容,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项目管理: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办法,涵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分配管理、绩效监管等各个方面。在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既定原则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合理;绩效监管机制运行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进度良好,资金使用严格遵循预算安排和项目建设需求,未出现任何资金挪用等违规情况。通过对项目资金支出的详细审查和项目建设现场的实地查看,充分证明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已完成。项目完成时效符合预期,有效保障了项目的整体效益。
(二)专用指标
项目验收:已完成荣山镇岩窝村、万缘街道万和村、金洞乡清河村、三堆镇龙星村4个以工代赈项目的可研、设计、预算等资料,并通过省工程咨询院符合性审查。
功能实现:有效提升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善,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后续管护:项目已完成后期管护制度。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后,对项目区群众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带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同时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在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各个环节,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较高,对利州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民生改善领域等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利州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服务)性岗位
补助(上半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3年12月27日,广元市财政局(广财农〔2023〕98号)下达我区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82万元。本批次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70万元,支持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596万元,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和残疾人护理公益性岗位63.2万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400万元,耕地治理资金500万元,政策类支出150.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等301.6万元,以工代赈专项建设资金760万元,园区建设及订单蔬菜发展资金570.86 万元,其他产业提升和基础设施补短1170.24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对利州区 17 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设施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
4.主管部门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发放。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的使用监督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衔接推行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利财发〔2021〕17号);采取财政报账制度,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对全区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置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主要工作任务是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收集率100%,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两岸清扫保洁,做到每天全面完成清扫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项目支持方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予以适当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配套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1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利府函〔2024〕43号)精神。为全区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备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解决安置点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龙潭乡公益性岗位1个0.3万元,金洞乡公益性岗位2个0.6万元,白朝乡公益性岗位2个0.6万元,三堆镇公益性岗位9个2.7万元,荣山镇和平村3个0.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7个、定量定性指标值6项。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15日,利州区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高桥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质量。
(二)预算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高桥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等村涉及易地搬迁点的项目村。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副组长:佟显辉,龙潭乡人民政府副镇长;赵川,金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韩芮文,白朝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何琴,三堆镇党委副书记;刘鸿,荣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佟显辉、赵川、韩芮文、何琴、刘鸿,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项目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组织会议研究并上报乡镇,经乡镇同意,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服务)性岗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经评价,本项目制定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合理,项目管理、审批要求齐全。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经评价,本项目财政拨付资金5.1万元,单位执行5.1万元,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经评价,项目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公益(服务)性岗位17人,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类。经评价,项目资金分配均衡公平,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500元/月,并按照季度拨付补贴资金,相关受益群众、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满意度达100%。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经评价。本项目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及时性100%,主要群体为易地搬迁群众,受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大幅改善。改善率100%。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通用指标评价54分、专项指标评价30分、个性指标评价16分,最终综合评价100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关于利州区白朝乡白马街社区集中安置点2024年市级财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4年4月19日,广元市财政局(广财农〔2024〕18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资金597.62万元(不含市经开区8.86万元)。本批次用于支持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建设60万元,木本油料产业补助24万元,林下中药材种植72万元,村级产业巩固提升项目271.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补短及安全饮水项目170.42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1.硬化坝子1750平方米;2.新建堡坎50立方米;3.修建管理用房30平方米、储物间34平方米等配套设施;4.安置点硬化道路107米;
4.主管部门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的审核、项目验收。项目村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申报、项目验收及劳务报酬发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衔接推行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利财发〔2021〕17号);采取财政报账制度,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解决安置点安全隐患,提供改造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3.项目支持方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配套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利府函〔2024〕74号)精神。为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提升建设。解决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等问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个30万元。三堆镇五郎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李家梁安置点)项目1个3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1个、定量定性指标值13项。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15日,利州区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白朝乡白马街社区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质量。
(二)预算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易地搬迁点的项目村。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副组长:韩芮文,白朝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韩芮文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项目白朝乡白马街社区组织会议研究并上报乡镇,经乡镇同意,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巩固提升和群众就业。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经评价,本项目制定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合理,项目管理、审批要求齐全。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经评价,本项目财政拨付资金31万元,单位执行30万元和其他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经评价,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类。无。0分。
2.民生保障类。无。0分。
3.基础设施类。经评价,项目通过村自验、乡初验、区级验收均合格,项目建设完成后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改善,项目的后续维护管护及时,符合后续管护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0分。
4.行政运转类。无。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无。0分。
2.民生保障。无。0分。
3.基础设施。经评价。经评价,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1万元。建设中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以工代项目务工劳务报酬资金5.772万元,占计划下达省级财政19.24%。自评得分15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通用指标评价54分、专项指标评价30分、个性指标评价15分,最终综合评价99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利州区大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家湾村)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一是解决务工需求、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 147人参与项目建设,重点群众53人,其中已脱贫户49人(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18人,弱劳力半劳力2人)、监测户4人,一般户94人就地就近就业,劳务报酬发放133.87万元,人均增收0.9万元。二是学习“浙江千万工程”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的需要。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项目区村情特点,以人居环境及周边道路整治为重点,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建设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三是完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居环境水平的提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生活安稳。四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群众增产增收,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从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州区大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家湾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3〕142号立项。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人居环境整治改建联户道路1.3公里,建道路挡土墙1处174立方米;排水渠治理建堡坎2156立方米。
4.主管部门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管部门,主要履行项目规划、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申报遴选、建立县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落实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领导、分解下达项目计划、按规定指导和参与村民自建前期工作、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以工代赈政策落实的全面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落实三级验收制度、绩效管理等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逐步解决项目区群众就近就业增收难题。二是改善提升当地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有效解决当地 2193名群众出行、生活等问题。
2.支持方向。本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区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等改善提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本项目安排资金413.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0万元,其他资金33.66万元。
2.分配管理。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2023年12月19日,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3〕55号);2023年12月28日,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利发改委〔2024〕59号),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项目,并按规定在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石镇政务公开栏、安家湾村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7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9个。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大石镇、安家湾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发挥“赈济”效益及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以工代赈工作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大石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家湾村)。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
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
组 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
副组长:侯银春,大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
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侯银春、樊旭、王军奎、吴春寒,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决策程序: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由大石镇乡组织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建设内容,村、镇、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自评得分6分。
规划论证:经评价,本项目市、区、镇共同开展了实地踏勘,充分评估论证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为0。自评得分6分。
资金投向:经评价,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6分。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制度办法:经评价,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村民自建程序等区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分2分。
分配管理:经评价,本项目根据年度项目储备库,同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群众务工需求、安置区急需解决的问题紧迫性进行分配项目,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了项目审批。自评得分10分。
绩效监管: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业主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对业主单位开展了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自评得分6分。
3.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
预算执行:经评价,本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分6分。
资金使用: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履行了村、乡、区三级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和以工代赈资金相关办法列支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村民自建工作。自评得分3分。
4.项目结果。自评得分9分。
目标完成:经评价,本项目计划人居环境整治改建联户道路1.3公里,建道路挡土墙1处174立方米;排水渠治理建堡坎2156立方米。实际完成人居环境整治改建联户道路1.3公里,建道路挡土墙1处174立方米;排水渠治理建堡坎2156立方米。完成了基本建设任务。自评得分6分。
完成时效:经评价,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实际在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了建设任务。自评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30分。
项目验收:经评价,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并完成验收工作。自评得分10分。
功能实现:经评价,项目建成后解决了安家湾村2193名群众出行、生活等问题,对当地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有明显改善。
自评得分10分。
后续管护:经评价,项目已完成后期管护制度,同时签订产权移交责任书。自评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16分。
带动投资规模:经评价,该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33.66万元。自评得分8分。
村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经评价,该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自评得分4分。
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受益:经评价,该项目共吸纳群众务工215人,重点人群54人(已脱贫户32人、易地搬迁户17人、监测户4人)一般户161人,通过“一卡通”发放劳务报酬总额 145.97万元,重点群众20.476万元(已脱贫户13.32万元、易地搬迁户5.46万元、监测户1.69万元)一般户125.49 万元。达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0万元的 38.41 %。自评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合法,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可行,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项目实施及管理措施得当、政策把握精准,项目目标完成度与完成质量距离绩效目标无偏差,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效益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作用。自评总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利州区荣山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泉坝村)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一是解决务工需求、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136人参与项目建设,重点群众54人,其中已脱贫户 35人(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20人)、监测户1人,弱劳力半劳力18人,一般户82人就地就近就业,劳务报酬发放 133.49万元,人均增收0.9万元。二是学习“浙江千万工程”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的需要。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项目区村情特点,以提升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为重点,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建设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三是完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居环境水平的提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生活安稳。四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群众增产增收,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从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州区荣山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泉坝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3〕143号)立项。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改建村组道路2.2公里,建挡土墙5处,土地整理446亩。
4.主管部门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管部门,主要履行项目规划、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申报遴选、建立县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落实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领导、分解下达项目计划、按规定指导和参与村民自建前期工作、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以工代赈政策落实的全面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落实三级验收制度、绩效管理等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逐步解决项目区群众就近就业增收难题。二是改善提升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有效解决当地2366名群众出行、生活等问题。
2.支持方向。本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区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等改善提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本项目安排资金413.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0万元,其他资金33.67万元。
2.分配管理。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2023年12月19日,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3〕55号);2023年12月28日,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广利发改发〔2024〕248号),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项目,并按规定在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荣山镇政务公开栏、泉坝村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7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9个。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荣山镇、泉坝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发挥“赈济”效益及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以工代赈工作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荣山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泉坝村)。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
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
组 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
副组长:刘鸿,荣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
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刘鸿、刘大春、黄春、张秋霞,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决策程序: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由龙潭乡组织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建设内容,村、镇、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自评得分6分。
规划论证:经评价,本项目市、区、镇共同开展了实地踏勘,充分评估论证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为0。自评得分6分。
资金投向:经评价,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6分。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制度办法:经评价,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村民自建程序等区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分2分。
分配管理:经评价,本项目根据年度项目储备库,同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群众务工需求、安置区急需解决的问题紧迫性进行分配项目,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了项目审批。自评得分10分。
绩效监管: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业主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对业主单位开展了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自评得分6分。
3.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
预算执行:经评价,本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率100%,单位资金使用率100%,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分6分。
资金使用: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履行了村、乡、区三级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和以工代赈资金相关办法列支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村民自建工作。自评得分3分。
4.项目结果。自评得分9分。
目标完成:经评价,本项目计划改建村组道路2.2公里,建挡土墙5处,土地整理446亩。实际完成改建村组道路2.2公里,建挡土墙5处,土地整理446亩。完成了基本建设任务。自评得分6分。
完成时效:经评价,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实际在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了建设任务。自评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30分。
项目验收:经评价,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并完成验收工作。自评得分10分。
功能实现:经评价,项目建成后解决了泉坝村2366名群众出行、生活等问题,公共基础设施等有明显改善。
自评得分10分。
后续管护:经评价,项目已完成后期管护制度,同时签订产权移交责任书。自评得分10分。
(四)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16分。
带动投资规模:经评价,该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33.67万元。自评得分8分。
村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经评价,该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自评得分4分。
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受益:经评价,该项目共吸纳群众务工189 人,重点人群 54人(已脱贫户15人、易地搬迁户20人、弱劳半劳力18人、监测户1人)一般户135人,通过“一卡通”发放劳务报酬总额138.77 万元,重点群众13.32万元(已脱贫户5.12万元、易地搬迁户2.34万元、弱劳半劳力2.99万元、监测户2.86万元)一般户125.24 万元。达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0万元的 36.46 %。自评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合法,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可行,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项目实施及管理措施得当、政策把握精准,项目目标完成度与完成质量距离绩效目标无偏差,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效益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作用。自评总分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关于利州区三堆镇五郎村集中安置点2024年市级财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4年4月19日,广元市财政局(广财农〔2024〕18号)下达我区财政衔接资金597.62万元(不含市经开区8.86万元)。本批次用于支持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建设60万元,木本油料产业补助24万元,林下中药材种植72万元,村级产业巩固提升项目271.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补短及安全饮水项目170.42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1.新建堡坎255立方米;2.道路修复78. 57立方米; 3.院坝硬化17. 83立方米;4.新建防旱池100立方米;5.安装护栏32米;6.新建错车道2处长6米;7.硬化道路加宽长56米;8.堡坎回填、道路破碎550立方米。
4.主管部门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的审核、项目验收。项目村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申报、项目验收及劳务报酬发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衔接推行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利财发〔2021〕17号);采取财政报账制度,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解决安置点安全隐患,提供改造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3.项目支持方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配套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0.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0.3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利府函〔2024〕74号)精神。为三堆镇五郎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提升建设。解决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等问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三堆镇五郎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李家梁安置点)项目1个3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4个、定量定性指标值13项。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15日,利州区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三堆镇五郎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质量。
(二)预算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先点。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三堆镇五郎村易地搬迁点的项目村。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副组长:何琴,三堆镇党委副书记。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韩芮文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项目三堆镇五郎村组织会议研究并上报乡镇,经乡镇同意,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巩固提升和群众就业。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经评价,本项目制定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合理,项目管理、审批要求齐全。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经评价,本项目财政拨付资金30.3万元,单位执行30万元和其他资金0.3万元,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经评价,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项匹配,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经评价,项目通过村自验、乡初验、区级验收均合格,项目建设完成后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改善,项目的后续维护管护及时,符合后续管护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经评价。经评价,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0.3万元。建设中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以工代项目务工劳务报酬资金9.54万元,占计划下达省级财政31.8%。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通用指标评价54分、专项指标评价30分、个性指标评价16分,最终综合评价100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关于利州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服务)性岗位补助(2024年10月至12月)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中央和省级(第二批)及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45.35万元。本批次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35万元,脱贫人口第1批跨区域务工交通补助197.86万元,小额信贷贴息(下半年) 43万元,雨露计划(秋季) 7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16.2万元,吉香居订单农业蔬菜种植补助157.5万元,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及土鸡发展277万元,红梨发展及配套478.3万元,项目管理费提取29万元,饮水安全198.79万元,其他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补短1542.7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对利州区 17 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设施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
4.主管部门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发放。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的使用监督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衔接推行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利财发〔2021〕17号);采取财政报账制度,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对全区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置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主要工作任务是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收集率100%,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两岸清扫保洁,做到每天全面完成清扫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项目支持方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予以适当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配套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55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及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为全区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备公益(服务)性岗位17个。解决安置点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龙潭乡公益性岗位1个0.15万元,金洞乡公益性岗位2个0.3万元,白朝乡公益性岗位2个0.3万元,三堆镇公益性岗位9个1.35万元,荣山镇和平村3个0.4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7个、定量定性指标值6项。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15日,利州区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高桥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质量。
(二)预算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高桥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等村涉及易地搬迁点的项目村。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副组长:佟显辉,龙潭乡人民政府副镇长;赵川,金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韩芮文,白朝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何琴,三堆镇党委副书记。刘鸿,荣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佟显辉、赵川、韩芮文、何琴、刘鸿,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项目龙潭乡桃园村,荣山镇和平村,三堆镇龙星村、五郎村、羊盘村,白朝乡白马街社区、月坝村,金洞乡青峰村组织会议研究并上报乡镇,经乡镇同意,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服务)性岗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经评价,本项目制定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合理,项目管理、审批要求齐全。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经评价,本项目财政拨付资金2.55万元,单位执行2.55万元和地方配套0万元,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经评价,项目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公益(服务)性岗位17人,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类。经评价,项目资金分配均衡公平,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500元/月,并按照季度拨付补贴资金,相关受益群众、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满意度达100%。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经评价。本项目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及时性100%,主要群体为易地搬迁群众,受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大幅改善。改善率100%。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通用指标评价54分、专项指标评价30分、个性指标评价16分,最终综合评价100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利州区龙潭乡桃园村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
项目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4号)的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预算绩效开展了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一是解决务工需求、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129人参与项目建设,重点群众51人(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17人)监测户1人,一般户78人就地就近就业,劳务报酬发放142.63万元,人均增收1.1万元。二是学习“浙江千万工程”创建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的需要。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项目区村情特点,以安置点人居环境及周边道路整治为重点,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建设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三是补足安置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确保搬迁群众稳居的需要。完善安置点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条件,加强安置点人居环境水平的提升,保障搬迁群众出行安全,生活安稳。四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群众增产增收,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从而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发展乡村旅游农旅融合的需要。促进桃园村安置点群众就业,周边群众参与、经营乡村旅游,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州区龙潭乡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桃园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3〕242号)立项。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改建道路1.9公里;土地整理200亩;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挡墙2处,改建联户梯步0.1千米,新建砖砌栅栏4千米)。
4.主管部门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主管部门,主要履行项目规划、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申报遴选、建立县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落实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领导、分解下达项目计划、按规定指导和参与村民自建前期工作、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以工代赈政策落实的全面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落实三级验收制度、绩效管理等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逐步解决项目区重点群众就近就业增收难题。二是改善提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三是有效解决当地1084名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四是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发展,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2.支持方向。本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改善提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本项目安排预算资金433万元(2024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40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投资33万元)。
2.分配管理。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4〕147号);2024年4月16日,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广赈中心发〔2024〕9号);2024年4月20日,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利发改发〔2024〕59号),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项目,并按规定在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潭乡政务公开栏、桃园村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7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9个。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龙潭乡、桃园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发挥“赈济”效益及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以工代赈工作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龙潭乡2024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四)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
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
组 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
副组长:佟显辉,龙潭乡人民政府副镇长,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
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佟显辉、岳震、徐清治、舒军,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决策程序: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由龙潭乡组织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建设内容,村、镇、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自评得分6分。
规划论证:经评价,本项目市、区、乡共同开展了实地踏勘,充分评估论证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为0。自评得分6分。
资金投向:经评价,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6分。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制度办法:经评价,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村民自建程序等区级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自评得分2分。
分配管理:经评价,本项目根据年度项目储备库,同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群众务工需求、安置区急需解决的问题紧迫性进行分配项目,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了项目审批。自评得分10分。
绩效监管: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业主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对业主单位开展了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自评得分6分。
3.项目实施。自评得分9分。
预算执行:经评价,本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率90%,单位资金使用率90%,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分5分。
资金使用:经评价,本项目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履行了村、乡、区三级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和以工代赈资金相关办法列支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村民自建工作。自评得分3分。
4.项目结果。自评得分9分。
目标完成:经评价,本项目计划改建的道路1.9公里;土地整理200亩;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挡墙2处,改建联户梯步0.1千米,新建砖砌栅栏4千米)。实际完成产业道路长1.9公里、土地整理200亩,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挡墙2处,改建联户梯步0.1千米,新建砖砌栅栏4千米)。完成了基本建设任务。自评得分6分。
完成时效:经评价,本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实际在计划下达之日起12个月之内完成了建设任务。自评得分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30分。
项目验收:经评价,该项目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自评得分10分。
功能实现:经评价,项目建成后解决了桃园村1084人出行难问题,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公共基础设施等有明显改善。自评得分30分。
后续管护:经评价,项目已完成后期管护制度。自评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自评得分16分。
带动投资规模:经评价,该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33万元。自评得分8分。
村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经评价,该项目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自评得分4分。
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受益:经评价,该项目共吸纳群众务工251人,重点人群51人(已脱贫户22人、易地搬迁户 29人)一般户200人,通过“一卡通”发放劳务报酬总额156.63万元,重点群众28.02万元(已脱贫户12.94万元、易地搬迁户15.08万元)一般户128.61万元。达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的 39.16 %。自评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合法,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可行,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项目实施及管理措施得当、政策把握精准,项目目标完成度与完成质量距离绩效目标无偏差,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效益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应有的功能作用。自评总分99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农产品成本调查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农产品成本调查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调查核算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情况的行政调查活动。目前这项工作已开展七十多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是国家、省、市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利州区的有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籽、黄瓜、生猪养殖、生猪屠宰7个品种调查,涉及预算有6个农产品品种成本调查。通过成本调查,详细了解品种种植在播种、生长、收获、销售等环节中产生的成本数据,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供价格决策依据。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为农业补贴提供依据,精准确定补贴标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不同农产品生产成本差异,对种植成本高的农产品给予更多补贴,鼓励农民种植,保障农产品供应。为价格政策提供依据,通过成本调查,准确掌握农产品生产成本,为政府制定合理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为农业保险提供依据,准确评估农业生产风险,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保障农民利益。如调查发现某地区水稻受灾风险高,保险机构可据此提高保险费率,同时合理设定赔付标准,降低农民损失。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账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4〕91号)、《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配2024年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方案的函》核定的补助标准:利州区常规和专项调查的调查户为37户,生猪应急调查为7户(含大中小规模),补助资金共计3614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供价格决策依据。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解决农产品成本调查户误工补贴问题。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要实现的目的是通过自评发现数据采集、核算或上报环节中的问题,优化流程,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上级主管部门准确的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农产品成本调查户误工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提高调查户种植粮食的积极性,调查户在填写四川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登记簿数据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了。
(三)评价选点。利州区农产品成本调查预算项目价格股选取了利州区龙潭乡、宝轮镇 、大石镇三个点进行实地踏勘,其中龙潭乡调查户专项资金分配额度占总额度的70%。
(四)评价方法。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价格股顾勇、李茜、张丽君三人组成,顾勇担任组长,李茜、张丽君为成员,主要负责实地调查、问卷、记录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价格股。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绩效监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一致。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调查满意。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类。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30分。
四、评价结论
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提供价格决策依据。农产品成本调查预算资金综合评估良好,本项目所需资金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关于利州区三堆镇龙星村2024年赵家河
安置点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3年12月27日,广元市财政局(广财农〔2023〕98号)下达我区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82万元。本批次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70万元,支持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596万元,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益性岗位和残疾人护理公益性岗位63.2万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400万元,耕地治理资金500万元,政策类支出150.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等301.6万元,以工代赈专项建设资金760万元,园区建设及订单蔬菜发展资金570.86 万元,其他产业提升和基础设施补短1170.24万元。
3.项目主要内容。1.安置点道路院坝破碎及夯实,长224米*9.66米;2.院坝硬化长246米*宽6.3米*厚0.12米;3.堡坎建设,赵满堂房后堡坎长31米*高5米*均厚1.3米,郑树先门前堡坎长25米*高8.5米*均厚1.3米,陈帮国门前堡坎长50米*高0.5米*厚0.8米,郑朝茂门口长5米*高3米*厚1米;4.点内道路硬化,长224米*宽3.5米*厚0.18米;5.院坝堡坎回填夯实1200立方米;6.成品木纹水泥护栏170米,PVC塑钢护栏550米;7.埋设排污管400米。
4.主管部门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的审核、项目验收。项目村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申报、项目验收及劳务报酬发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衔接推行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利财发〔2021〕17号);采取财政报账制度,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解决安置点安全隐患,提供改造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3.项目支持方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配套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衔接资金7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79.3万元,其他资金0.1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利府函〔2024〕43号)精神。为三堆镇龙星村赵家河安置点提升建设。解决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等问题。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三堆镇龙星村(赵家河安置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个79.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项目设置总体绩效目标1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4个、定量定性指标值13项。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15日,利州区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我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织三堆镇龙星村相关项目责任人,对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逐项自评,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核实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实现情况,评价项目在建设中、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质量。
(二)预算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先点。本次评价选点为利州区三堆镇龙星村易地搬迁点的项目村。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评价组织。利州区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助。组长:宋红霞,利州区项目推进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整个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座谈调研。副组长:何琴,三堆镇党委副书记。协助组长工作,开展工作联络。成员:李露,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股室负责人,负责案卷研究工作、档案收集和报告编写;杨春远、董文兵,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勘察工作;何琴负责场地、人员的组织,参与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经评价,本项目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项目三堆镇龙星村组织会议研究并上报乡镇,经乡镇同意,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逐级审核后纳入年度以工代赈储备库,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区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主要聚焦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服务)性岗位。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经评价,本项目制定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合理,项目管理、审批要求齐全。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经评价,本项目财政拨付资金79.4万元,单位执行79.3万元和其他资金0.1万元,资金使用符合《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经评价,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类。经评价,项目通过村自验、乡初验、区级验收均合格,项目建设完成后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改善,项目的后续维护管护及时,符合后续管护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基础设施。经评价。经评价,项目支持资金撬动地方实际投入资金规模0.1万元。建设中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以工代项目务工劳务报酬资金17.707万元,占省级财政计划资金22.33%。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按照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通用指标评价54分、专项指标评价30分、个性指标评价16分,最终综合评价100分。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4年重大项目开工工作经费专项预算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项目攻坚年”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促进全区上下全力拼经济比发展、抓项目促投资,切实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关键作用,确保更多项目落地开工、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更多项目竣工投产,切实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负责统筹调度推进全区重点项目推进,积极组织召开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困难问题会商会,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项目规划、协调资源配置、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具体推进。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旨在拉动区域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质量。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协调解决建设难题、推动项目竣工投产等,支持方向聚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总投资5.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和进度计划安排预算资金。资金分配遵循 “突出重点、兼顾公平、注重效益” 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规模、性质、预期效益以及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等因素。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利州区根据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工作要求,印发 《2024 年广元市利州区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广利委办函 (2024) 9 号))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省市重点项目涉及 36 个、总投资达 219.3 亿元、2024 年预计投资 54.9 亿元,其中续建项目 16 个,计划新开工项目 20 个。印发《2024年“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广项目投资办〔2024〕3号),扎实推进44个项目在5-8月集中开工建设。按季度开展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定期开展“拉练评比”现场推进活动,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不定期组织重点项目现场调研,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项目整体绩效目标为完成 36 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扎实推动44个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切实做好全年四批次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和全市重大项目“拉练评比”活动,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区域绩效目标侧重于推动利州区整体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具体绩效目标涵盖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项目竣工数量、带动就业人数、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项目自评工作按照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收集数据、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评估项目绩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反映项目实施成效。
二、评价实施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了解利州区重大项目开工的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存在问题,为优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后续项目决策提供依据,推动区域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高效、项目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评价重点围绕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涵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和结果等各个环节,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选取专项资金分配额度超过 50% 的多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涵盖区本级、乡镇(街道)及相关项目、单位、企业等。例如利州区粮油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川陕甘(广元)利州产业综合示范区农业食品及调味料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州区水柜路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利州区雪峰初级中学、利州区2023年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宝轮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利州区金龙湖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大荣快速通道项目(一期)等项目。
(四)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采用实地勘察法,深入项目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等实际情况;通过座谈调研法,与项目相关方进行交流,了解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成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全面。
(五)评价组织。一是实地勘察,区发改局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行业专家深入项目现场勘察。二是通过日常调度通报、提醒预警、现场调研等手段,及时了解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和成效。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和要求,围绕区域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论证,确保项目立项符合利州区发展需求,资金投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决策程序、规划论证和资金投向均符合标准,该项指标得分较高。
2.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制度办法,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强化绩效监管,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指导有力,在制度办法、分配管理和绩效监管方面表现良好,得分较高。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方面,财政资金拨付及时,单位资金使用率较高,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法规制度,未发现违规行为,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指标得分理想。
4.项目结果。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举行利州区东坝105上西西江月等130个小区燃气管道改造、渔洞河水库等单个项目开工仪式5次。全年组织(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4次,全年117个总投资180.6亿元的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扎实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44个项目加速落地,开工率95%以上。组织项目现场调研活动10余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0余个。印发通报12期,预警提醒9次,季度考核3次(附通报图片,36个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6.23亿元,超全年目标任务24.54%,贡献固定资产投资46.88亿元。北二环东延线、利州区2023年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等市重点项目等10个市重点项目相继竣工,举行众鑫年产60万吨钢制品项目(一期)、鲲鹏奇趣乐园等单个项目竣工仪式6次,举行月坝冰雪嘉年华(滑雪场)等集中竣工仪式1次。狠抓全区抓45个问题项目、企业、楼盘盘活,全年盘活问题项目企业4个。常态化谋划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42个,总投资183.98亿元、债券总需求91.83亿元,全年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9.88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42.16%,创历史新高,总量全市第一。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和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保障了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用途合规性、程序合规性和标准合规性指标得分良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结合利州区重大项目特点,设置个性指标。如项目带动就业人数、问题项目盘活数量、专项债项目争取情况等。在带动就业方面,众多项目吸纳大量劳动力;全年盘活问题项目企业 4 个;常态化谋划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成效显著,到位专项债资金创历史新高,个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得分较高。
四、评价结论
利州区重大项目开工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总体结论为优秀,评价总分较高。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在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规范、推进有力,超额完成投资任务,众多项目竣工投产,有效盘活问题项目,争取到大量专项债资金,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如个别项目土地征迁进度较慢,影响整体建设工期;少数项目资金筹集存在一定压力,导致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六、改进建议
一是优化预算安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潜在风险,合理调整预算,预留一定弹性资金应对土地征迁等突发情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出台更具针对性的土地征迁政策,简化流程,提高征迁效率;加大对项目资金筹集的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