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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9-25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2024年决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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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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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2024年度档案扫描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2024年度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2024年度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2024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6、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7、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8、2024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6.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知识产权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73.38万元。与2023年度3473.5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0.14万元,下降9.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7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3.38万元,占100%。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02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67万元,占83.59%;项目支出520.71万元,占16.41%。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73.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0.14万元,下降9.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04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0.14万元,下降9.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2.26万元,占8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7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90.92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189.73万元,占5.91%。

(注:数据来源于公开06表)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7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702.2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34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支出决算为3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12(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5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决算为13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3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14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8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9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8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6.71万元、津贴补贴330.95万元、奖金554.03万元、绩效工资78.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2.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万元、生活补助144.69万元、奖励金0.12万元、住房公积金189.73万元等。

  公用经费29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7万元、印刷费11.27万元、咨询费3.58万元、水费4.92万元、电费13.98万元、邮电费19.60万元、物业管理费5.47万元、差旅费12.68万元、维修(护)费5.4万元、租赁费6.05万元、会议费1.59万元、培训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被装购置费1.81万元、劳务费14.99万元、委托业务费1.71万元、工会经费12.47万元、福利费4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3万元、其他交通费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3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2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4.92万元,增长18.6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8万元,占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0.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4.92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成本较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特种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9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及执勤办案所需的执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8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各项专项检查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食品安全检查及执法办案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4年6月21日省局食检中心3人到利州区开展食品销售安全飞行检查接待费用0.04万元;2024年8月15日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5人到利州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协同检查系,接待费用0.065万元。2024年12月18日山西晋城市市场监管局6人到利州区调研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接待费用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6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5.88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设施老化维护费用增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我单位收支情况、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支出绩效及财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较好,自评准确,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相关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知识产权事务(20114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011499项):指知识产权事务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行政运行(20138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项):指机关单位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事业运行(2013850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市场主体管理(2013804项):指反映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项):指反映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专项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药品事务(2013812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项):指反映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中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3个(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2个,分别为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广元市利州区质监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6.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知识产权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127名,其中行政编制88名,事业编制32名(含英才编1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临聘人员20名。实际供养人员253人,其中行政人员70人,参公人员26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聘请协管人员39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7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317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3.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3173.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2.26万元,占8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7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90.92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189.73万元,占5.91%。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2652.67万元,占83.6%;项目支出520.71万元,占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210.22万元,占69.6%;商品和服务支出784.2万元,占2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8万元,占4.6%;资本性支出17.1万元,占0.6%;对企业补助17万元,占0.5%。

(三)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3173.3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173.38万元,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4年,全区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157户,完成个转企72户;新增专利授权207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41件,高价值专利拥有量58件。新增注册商标315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441件。组织食品抽检1420批次;受理处置消费投诉、网络舆情、信访等8195件,处置率达99.8%,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0余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55万元,完成非税入库152.86万元。

2、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38.7万元、实际执行3173.38万元,偏离度为11.8%。

(2)单位收入统筹。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自有收入预算和支持。

(3)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度,我单位7月、12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期间

部门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占比

1

1-7月

3173.38

1772.64

55.85%

2

1-12月

3173.38

3173.38

100%

(4)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度,本单位全年预算3173.38万元,决算支出3173.38万元,预算结余率为0。

3、财务管理。我单位已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业务管理定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首先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据现行内部控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其次不断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理。对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业务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重大金额、重要事项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最后不断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资产管理。(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4年度,本单位人均占有资产4万元,与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5.01万元相比,人均资产减少率为20.2%。

(2)资产利用率。根据 2024 年办公家具、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我局大部分办公家具、设备均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资产成新率为49.13%。

(3)资产盘活率。我局部门资产配置合理合规,无闲置资产,不存在盘活情况。

5、采购管理。(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度,本单位采购预算17.13万元,采购事项包括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购置等,采购事项中均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执行率。2024年度,本单位采购预算17.13万元,采购合同金额17.13万元,实际支付金额17.13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度,本单位常年项目12个。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05.2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4年度,本单位部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对12个常年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定通过。

(2)目标设置。2024年度,本单位共有常年项目12个,均按区财政的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预算与实施内容匹配。

(3)项目入库。根据区财政的要求,本单位2024年度12个常年项目已入库,项目入库及时率100.00%。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通过对12个项目开展自评,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吻合率100%,未发现资金用于非关键领域、存在不合理支出或低效浪费等情况。

(2)项目调整。根据区财政要求,本单位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监控重点包括项目过程管控、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根据监控结果看,我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依规执行,资金分配和使用按预算执行,无项目调整情况。

(3)执行结果。2024年度,我单位12个常年项目预算结余率均为0。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2024年度,本单位12个常年项目涉及数量指标48个,所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数量指标完成率100%,无偏离指标。

(2)实现效果。2024年度,本单位12个常年项目涉及效益指标24个(含满意度指标),完成效益指标24个,效益指标完成率100.00%。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2024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收缴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资产配置标准化、规范化,严控资产增量;资产月报和年报上报及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市场监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固定资产成新率为49.13%。

2.政府采购绩效分析

2024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项目6个,支出总额1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3万元。我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始终遵循法律法规和单位内控制度,保证了采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在面向中小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采购质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绩效结果运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为确保部门绩效和预算目标的一致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本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制度政策、改进内部管理的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和预算约束。

2.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3月29日,本单位已按照区财政要求,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4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

3.整改反馈情况

2024年度,根据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反馈的问题,本单位通过梳理分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股室、所、队及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模式,探索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应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现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来看,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组讨论,“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项目实施股室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重视不够。注重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建设工作,轻视项目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相关文件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建议加强对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3074-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升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我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全区已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124个,联合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25个(涉及225户企业),专业市场党组织2个,商圈党组织2个,工作覆盖率达100%。利州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直管23户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其中:13户企业单建党支部(2024年转出1户党组织),10户企业联合建党支部,组织覆盖100%,新发展党员1名。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及区委“两新”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深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0

1.20

1.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0

1.20

1.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党组织

13

13个

10

10

党建工作指导员

4

4人

10

10

质量指标

支部建设得到加强,支部活动开展有力保障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85

%

85%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我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两新组织对党建指导工作满意度

90

%

9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人均3000元/年

1.2

万元

1.2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雷绪成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3729-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食安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2.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及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发图事件应急处置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4、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全面压实党政同责机制,建立党政领导责任清单,召开区食安办会议5次,实现重点领域监管覆盖率100%。二是构建三级应急响应体系,组织实战演练1场次。三是创新开展"食安科普"专项活动。四是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显示,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满意度达85%.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职能职责以及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联合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维护全区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70

8.70

8.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70

8.70

8.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参加食品药品体系应急演练

1

1次

10

10

区食安办工作会议

3

3次

5

5

召开区食安委(扩大)会议

1

1次

10

10

质量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100

%

100%

5

5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100

%

100%

5

5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力度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应急体系

100

%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

80

%

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食安办日常办公费

8.7

万元

8.7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4405-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2.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3.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规范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经营监管;4.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5.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7.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扎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等17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安全培训88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和学校食堂4860余家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等270份,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26件,处罚没款50.7365万元,其中移交公安3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点,为食品监管、稽查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从纵向、横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参数数据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15.33

38.32%

10

4

未及时办理结算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15.33

38.3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学校食堂数

155

155家

5

5

餐饮经营单位数

5000

5000家

5

5

食品经营单位数

2900

2900家

5

5

质量指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100

%

100%

5

5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100

%

100%

5

5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15

15次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损害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0

0件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食品安全执法能和监管能力

定性

不断上升

不断上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定性

不断上升

不断上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监管满意度

85

%

8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监管

50

万元

5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6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董桂洪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4533-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食品安全事务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月200元,提高村 (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食药安全监管宣传力度 。

完成民生抽检1420批次。组织食品安全培训8800余人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开展食药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能力,提升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7.20

37.20

37.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7.20

37.20

37.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街道)

14

14个

20

20

质量指标

人员经费

200

元/人*月

200元/人*月

1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强化全区食药安全监管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农村食品药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力度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损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违规行为

0

0件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

80

%

8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协管员经费

37.2

万元

37.2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4733-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食品、农产品抽检费用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点,为食品监管、稽查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从纵向、横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参数数据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抽检1420批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通过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商品的检验检测,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0.00

0.00%

10

0

未及时办理结算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抽检

1300

批次

1300批次

10

10

对食品安全抽检高风险处置率

100

%

100%

10

10

质量指标

农产品检测

85

%

85%

10

10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

85

%

85%

10

10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

85

%

85%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5

5

损害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指标

80

%

8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抽检费用

50

万元

5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0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5017-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市场秩序执法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2.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3.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和竞争秩序,查处旅游市场违法案件;4.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5.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依法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和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6.加强著名商标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7.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8.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大力开展春雷行动2024、铁拳行动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250件,案值处罚没款152.8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假治劣专项工作,纠正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

8.00

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00

8.00

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数

30

30件

5

5

各类专项整治

30

30次

5

5

质量指标

立案处罚率

100

%

100%

5

5

重大案件的查处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场秩序交易环境

定性

%

5

5

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定性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升公众对市场秩序的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专项整治费用

8

万元

8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魏明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5055-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市场主体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激发市场活力。2、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强化政策创新集成、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3、降低企业设立成本。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登记1日办结。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办事群众。

今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157户,准予简易注销707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650件,2024年,全区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157户,完成个转企72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创新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实行“一照多址”备案。三是积极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实现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套餐式”注销。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类市场主体

500

500户

10

10

新增、变更各类市场主体

2000

2000户

5

5

质量指标

各类企业营业执照

10000

10000套

5

5

各类市场主体食品、药品许可登记

800

800套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年报及公示信息抽查率

80

%

80%

5

5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营商环境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营业执照工本费

2

万元

2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王靖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5834-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项目争取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各项专项业务资金,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2024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88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完成非税入库153.16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向上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各项专项业务资金,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15

4.15

4.1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15

4.15

4.1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争取专项业务资金

3

3次

10

10

质量指标

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增加

80

%

80%

20

2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强化全区市场监管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

80

%

80%

10

8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平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6526-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指导消费维权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基层消费维权站12个

培育永隆商场、居然之家等放心舒心示范单元97家,引导15家企业加入利州区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试点,建设基层消费维权站8个,今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7745件,处置网络舆情、信访450件,为消费者挽损70余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指导消费维权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消费投诉量

3000

8195件

10

10

维权站建立

12

12个

10

10

质量指标

消费调解受理率

80

%

100.00%

10

10

办结率

80

%

99.80%

1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费维权意识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定性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消费纠纷调解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覆盖率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消费者调解满意度

80

%

8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维权建设费用

2

万元

2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向春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6806-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为辖区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保驾护航;2、大力宣传药械化领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药械化方面的法律意识;3、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4、加强药械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

持续推进强化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股所队联动模式,重点开展了药品巩固提升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11家次,发现问题76家,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7件,处罚没款28万余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66例,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6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47例。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保障辖区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00

18.00

1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00

18.00

1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药品经营单位数

450

450家

5

5

化妆品经营单位数

1200

1200家

5

5

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数

1000

1000家

5

5

质量指标

医疗器械不良应报告数

150

150份

5

5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

500

500份

5

5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

80

80份

5

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

1月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两品一械”安全事故

0

0件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两品一械”监管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0

0件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药械化监管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监管费用

18

万元

18万元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张焕蓉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7347-2024年部门履职经费-区市监局“企业开办”零费用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投资创业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推动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经营主体登记中提供特事特办、提前介入证前指导、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等服务,部门联审联办实现经营主体“一件事一次办”。今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9157户,准予简易注销707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650件,为新开办企业节约成本55.71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结合证照、公章、文书邮寄到家、颁发电子证照等方式,全面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30.00

60.00%

10

6

未及时办理结算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30.00

6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数

1000

1000套

10

10

新开办企业

1000

1000家

10

10

质量指标

企业开办指标上升

定性

不断上升

不断上升

10

1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市场健康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80

%

8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新开办企业印章费

260

元/套

260元/套

20

2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6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王靖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0224T000011497633-2024年临聘人员经费-区市监局临聘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机关正常运行,确保临聘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缴纳保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4.00

84.00

84.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4.00

84.00

8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聘人员

28

28人

30

3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天/月

12月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队伍建设

定性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3万元/人/年

100

%

100%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郭丽萍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附件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广财建〔2024〕2号)以及广财建〔2024〕117号文件,下达我单位“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清算2023年度“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48万元,主要用于清算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24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清算个体户支持“个转企”户数≥80户。

2.质量指标:重点支持优质的中小企业发展100%。

3.成本指标:“个转企”每户6000元。

4.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任务。

5.经济效益指标:不断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6.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持续激发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旨在全面评估“个转企”奖励金项目的实施效果,判断项目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深入剖析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为后续优化项目管理、调整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保障。

(三)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进行比较分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性。2、比较法: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3、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因素,找出关键因素并进行重点评价。4、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企业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了解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组织。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2.项目管理。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在“个转企”培育过程中,我单位多管齐下,构建高效工作架构,成立工作专班,对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精准摸排,构建全程培育体系,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部门联动为“个转企”凝聚强大合力,强化信息互通,开辟“个转企”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零成本”证照联办。

4.项目结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底


2024年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支持优质的中小企业发展

定性

10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个体户支持“个转企”户数

80

8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市场竞争力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

8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个转企”激励金

6000

元/户

60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个转企”激励金6000元/户,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2024年,全区完成个转企80户,该项目资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利州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平稳增长,服务企业对资金安排满意度达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六、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通过项目自评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档案扫描经费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自2018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档案电子化工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登记档案智慧查询系统建设的通知》(川市监办〔2022〕57号)要求基层各登记机关要抓紧推进本地区登记档案电子化,对纸质登记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扫描、归档等,最终实现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该项目主要用于我单位档案扫描经费,确保利州区登记档案电子化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度档案扫描经费7.7428万元,其来源是本级财政预算,2024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全部用于支付我单位档案扫描费用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新增、变更各类市场主体≥4000户。

2、质量指标:各类企业档案扫描≥6000户。

3、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旨在全面评估档案扫描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判断项目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深入剖析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为后续优化项目管理、调整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保障。

(三)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进行比较分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性。2、比较法: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3、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因素,找出关键因素并进行重点评价。4、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企业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了解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组织。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2.项目管理。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通过档案扫描,建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一键检索”。为后续档案开放鉴定、编研开发提供数据基础。

4.项目结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2024年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类企业档案扫描

6000

6809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变更各类市场主体

4000

6755户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90

%

9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共享

90

%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85

%

8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扫描费

77428

77428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扫描成本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全区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10063户,其中企业2805户,个体工商户72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办理个转企登记8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804件。我单位在经营主体登记中提供特事特办、提前介入证前指导、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等服务,部门联审联办实现经营主体“一件事一次办”。通过建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 “一键检索”,为后续档案开放鉴定、编研开发提供数据基础,创新了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高质量发展水平,公众对利州区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六、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通过项目自评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我单位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一般罚没收入征缴工作。我单位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总体目标,规范执行行为,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完成非税征收工作年度目标,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为130万元,其来源是本级财政预算,2024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主要用于非税征收工作。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案件办理数≥30件。

2、质量指标:完成非税征收资金目标,确保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及时率达100%。

3、成本指标: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为130万元。

4、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5、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强化全区市场监管,确保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旨在全面评估非税征收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效果,判断项目资金是否实现预期效益,深入剖析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为后续优化项目管理、调整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该项目主要用于非税征收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强化全区市场监管,确保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非税收入的征收提供保障。

(三)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进行比较分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性。2、比较法: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3、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因素,找出关键因素并进行重点评价。4、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企业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了解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组织。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2.项目管理。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项目围绕非税收入征收核心业务,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单位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四项工作机制,完善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案件自查、评查、回访为保障的执法制度体系。组织案件讨论、审理11次300件次,召开案件评查会2次,评查案卷30余件,回访案件28个,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4.项目结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非税征收资金目标

定性

已完成8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2024年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办理数

30

250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强化全区市场监管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

定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

80

%

8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办公费、差旅费等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完成非税入库153.16万元,有效增加了财政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准确率达到 99.2%,非税收入及时入库率达到 98.5%。推行“两书”+“两会”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3张清单,运用“法制审核+集体审议+柔性执法”方式。今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0件,其中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案件占54.8%,被处罚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四、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六、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通过项目自评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广食安办发〔2024〕13号)广元市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有机产品认证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奖励利州区2024年度完成的29张有效的产品证书以及完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复审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主要用于有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体系建设以及有机认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补贴,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健康发展。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度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经费19.5万元,其来源是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复审工作经费以及奖补首次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的企业(业主)和继续保持认证企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奖补有机认证主体=26家。

2.质量指标:完成有机抽检≥10批次。

3.成本指标:首次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的企业(业主)奖补2万元,获证企业继续保持认证奖补0.5万元。

4.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5.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评估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今后项目的改进和资金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健康发展。

(三)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进行比较分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性。2.比较法: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3.因素分析法: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的各种因素,找出关键因素并进行重点评价。4.公众评判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企业和农民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了解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组织。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2.项目管理。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实施。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有效提高了有机产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2024年全面新增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2个,有机转换证书2张。以龙潭乡有机特色体验小镇为重点,深耕“有机+文化+旅游”的发展模式,将有机种养与休闲旅游、生态康养相结合,引导消费者走进有机企业、开展有机生产体验、产品认养等活动。

4.项目结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有机认证主体

26

25家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有机抽检

10

批次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2024年底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有机认证主体不断增加

90

%

9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10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

10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巩固“”两品一标“”成果

85

%

85%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首次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的企业(业主)奖补2万元,获证企业继续保持认证奖补0.5万元,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有机产业融合“促发展”,点燃绿色“引擎旺”。新增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2家,有机(含转换)证书2张。目前全区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9张,认证面积7865.95公顷,以龙潭乡有机特色体验小镇为重点,深耕“有机+文化+旅游”发展模式,将有机种养与休闲旅游、生态康养相结合,引导消费者参与有机体验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利州有机产业快速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名片。

四、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六、改进建议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通过项目自评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辖区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概况

为加强食品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我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本年度共获得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指定指标:配合完成国家下达食品抽检监测、市县农产品抽检;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自定指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培训食品监管人员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自评)总体情况

本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使用在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加强了食品监管力度,提高了食品抽检合格率,减少了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绩效评价(自评)分数和等级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最终自评分数为95分,评价等级为合格。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方面,本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足额到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资金执行方面,存在有未执行资金的情况,原因是未及时办理结算。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79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1份。与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26份。完成民生抽检1422批次。完成食品经营主体培训1464户,考核合格4402人。高标准零失误完成大型食品安全保障任务8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食品经营单位数≥2966家;配合完成国家下达食品抽检监测批次812批次、市县农产品抽检610批次。

(2)质量指标: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3)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

(2)社会效益。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0次。

3.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可持续影响。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2)满意度。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上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资金执行情况不到位,未及时办理结算的问题,今后将充分考虑各项任务的实际需求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建立资金支付的预警机制,对即将到期或可能超期的支付项目进行提醒。

(二)总体目标偏离情况分析、问题及改进措施

无。

(三)三级绩效指标偏离情况分析、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个别绩效指标数据统计不够准确,影响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今后加强绩效指标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进行调整或削减。

2. 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绩效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

1.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机关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绩效评价工作。

2. 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3. 组织开展了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了相关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价工作中主要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下达我单位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6.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度收到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16.2万元,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保障药械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药品监管企业数484家、化妆品监管企业数1200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1000家、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学时)40学时。

(2)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8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47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270份、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24年底。

(4)成本指标:日常监管费用16.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民营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3)可持续影响: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8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将细化财务核算,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农村及城乡结合产品质量、药品网络监管、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等专项整治,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217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7份。2024年度利州区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1001例,完成率分别为117%、184%、169%,均已完成全年目标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广财行〔2024〕023号文件,下达我单位2024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化妆品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全国安全用药(械、化)月举办次数=1次。

2.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24年底。

4.成本指标:宣传费、差旅费、商品服务和其他等费用≤6万元、培训成本(元/人.天)≤400元。

5.社会效益指标:“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辖区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故0次。

6.满意度指标: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8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提升药品监管能力,保障“两品一械”安全水平,同时为后续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合规性: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超范围支出。

2.绩效目标达成度: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等是否达标。

3.项目管理规范性:制度执行、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4.社会效益与满意度:公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是否提升,重大安全事故是否零发生。

(三)评价选点

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药店、医院、批发企业)

2.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如“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场地)

3.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提交单位(医疗机构、疾控中心)

4.培训活动参与单位(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

(四)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资金投入与监管成效(如案件查处数量)。

2.案卷研究法:核查资金使用台账、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

3.实地勘察法:抽查监管现场、活动场地、企业经营场所。

4.问卷调查法:向企业、公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5.座谈调研法: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实际执行情况。

(五)评价组织

1.评价组构成:由局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药械化监管股、办公室人员组成,共5人。

2.职责分工:

财务股:负责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及数据统计及报告撰写。

药械化监管股:负责项目实施成效分析。

办公室:负责组织座谈会及问卷调查。

政策法规股:负责合规性审查。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资金分配依据广财行〔2024〕023号文件,符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2)规划论证:项目目标与区域药品监管实际需求匹配,重点支持高风险领域(如疫苗、特殊药品)。

(3)资金投向:资金用于日常监管、培训、宣传等,与绩效目标一致。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需经局内审批流程。

(2)分配管理:资金按计划分配至监管执法、培训等环节,无超范围使用。

(3)绩效监管:按季度跟踪资金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截至2024年底,资金执行率0%。(资金未及时办理结算,结转到2025年)

(2)资金使用安排:费用主要用于日常监管(2万元)、培训(1.5万元)、宣传活动(1万元)、差旅及办公(1.5万元),符合成本指标要求。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任务完成率100%,安全用药月活动举办1次,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

(2)完成时效:所有任务均在2024年底前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培训成本≤400元/人·天,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监管覆盖率:药品监管完成率100%、医疗器械监管完成率100%、化妆品监管完成率100%,覆盖辖区重点企业。

2.培训成效:开展监管人员培训1次(覆盖率100%)。

3.社会反馈: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83分(≥80%目标),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四、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绩效自评总分94分(满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成效

1.监管任务全面完成,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提升。

2.公众满意度达标,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确定性:部分项目(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难以精准预测资金需求。

(二)绩效指标设置:社会效益指标(如“安全水平提高”)缺乏量化数据支撑。

(三)目标分解不足:部分二级指标未细化到具体任务(如培训课时、宣传覆盖面)。

六、改进建议

(一)细化预算管理:建立动态预算调整机制,应对突发监管需求;引入风险预备金,应对不可预见支出。

(二)优化绩效目标:将社会效益指标细化为“不良反应报告增长率”“企业合规率”等可量化指标;将满意度调查纳入季度考核。

(三)强化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跟踪机制,按月通报进展。

(四)提升能力建设: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引入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报 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 算的通知》 (广财行〔2024〕35 号)文件,下达我单位 2024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市场 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的申报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结点等制定了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都有合理规划,职责分工明确、资金保障有力,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目标值合理可行。开展好“铁拳”暨春雷行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高位推进重点行业或领域的集中整治。开展市场主体监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系列改革,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等工作,继续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落实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围绕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升全区市场监管能力。严守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三条安全底线。强化计量技术保障、筑牢标准化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强化消费引导、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铁拳”暨“春雷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和合同监管、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等目标。该资金主要分配如下:

1、基层监管所标准和规范化建设资金18万元;

2、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资金2万元;

3、“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资金1万元;

4、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现场检查资金5万元;

5、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资金14万元;

6、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资金4万元;

7、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资金2万元;

8、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资金2万元;

9、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资金1万元;

10、商事制度系列改革资金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完成省局下达的省级普通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批次)≥195批次;完成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3个;完成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占比)≥25%;完成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100%。

2.质量指标: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9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完成对放心舒心消费单元的现场督导=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2024年底。

4.社会效益指标: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0次;公开竞争的市场秩序优。

5.可持续影响指标: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安全底线优;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优。

6.满意度指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75%。

7.经济成本指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费用支出≤52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评估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检验项目目标达成情况,为后续资金分配和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使用合规性: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超 范围支出。

2.绩效目标达成度:数量指标(如抽检批次)、质量指标(如 合格率)、社会效益(如满意度)是否达标。

3.项目管理规范性:制度执行、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流程 是否符合要求。

4.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影响:是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三品安全”底线,公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三)评价方法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案卷研究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具体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对比资金投入与监管成效(如抽检覆盖率、案件查处数量)。

2.案卷研究:核查资金使用台账、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

3.实地勘察:抽查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 规范化建设等现场。

4.问卷调查:向企业、消费者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5.座谈调研: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了解实际执行 情况。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资金分配依据广财行〔2024〕35 号文件, 符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2)规划论证:项目目标与区域监管实际需求匹配,重点支持高风险领域(如特种设备、食品安全)。

(3)资金投向:资金用于抽检、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等,与绩效目标一致。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广元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需经局内审批流程。

(2)分配管理:资金按计划分配至10个具体项目(如监管所建设、食品安全考评),无超范围使用。

(3)绩效监管:按季度跟踪资金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截至 2024年底,资金执行数30.87万元,执行率为59.37%,主要原因是未及时办理结算,已结转到2025年。

(2)资金使用:费用主要用于抽检(200批次)、监管所建设(3个)、特种设备检查(覆盖30%单位)、食品安全考评等,符合成本指标要求。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完成食品抽检200批次、监管所标准化建设3个、特种设备检查覆盖率30%,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100% 达标。

(2)完成时效:所有任务均在2024年底前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用途合规性:资金用于规定用途,无违规支出。

2.程序合规性:资金拨付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程序。

3.标准合规性:抽检成本、培训费用等均符合预算标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监管质量:食品抽检合格率92%(≥90%目标),应公布信息100%公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特种设备检查发现隐患整改率100%,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监管效益:新增放心舒心消费单元50个(覆盖率100%),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8%(≥75%目标)。

3.可持续影响:通过标准化监管所建设、示范试点等,夯实 基层监管基础,提升长期治理能力。

四、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绩效自评总分94.2分(满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成效

1.完成全部量化指标,抽检覆盖率、安全底线均达标。

2.公众满意度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预算精细化不足。部分项目(如“个体工商户监测”) 资金使用弹性较大,需细化标准。

(二)绩效指标设置。社会效益指标(如“市场秩序优”)缺 乏可量化评价标准。

(三)执行深度不足。个别项目(如“商业秘密保护试点”) 推进力度需加强,覆盖范围有限。

六、改进建议

(一)细化预算管理。建立动态预算调整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引入风险预备金,保障资金灵活性。

(二)优化绩效目标。将社会效益指标细化为“企业合规率”“消费者投诉率”等可量化指标。

(三)强化项目执行。针对薄弱环节(如“商业秘密保护”),

加强政策培训与试点推广;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提升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监管人员技术培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抽检效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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