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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多举措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9-16   来源: 区司法局   信息类型: 公共法律服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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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通知辩护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扩大援助范围,提供全面保障。严格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对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截至目前,已办理涉及各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援助案件72件,涵盖抚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方位、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即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申请,先予受理,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后,正式进入法律援助程序。同时,针对行动不便或身处偏远地区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确保他们能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四)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线索,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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