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娟、易婷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无堂食外卖商家监管”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新兴产业也在互联网的催生下同步高速发展,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无堂食外卖餐饮店,即餐饮店铺内没有顾客就餐,也不提供堂食服务,仅在外卖订餐平台上开展业务的餐饮商家。由于这类业态进入门槛低,不少无堂食外卖餐饮店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硬件设施难达标、食品安全管理混乱、入网平台审查不严等问题,亟待重视并解决。为解决消费者关心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升消费满意度,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监管职责。针对无堂食外卖业态的迅猛发展,应出台相应的规范标准和处罚措施,要求订餐平台严格把控外卖商家上线标准,避免前端平台给外卖商家提供便利,而给后端的广大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高风险。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真正解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管不了、管不好、管不到位的困境,严格督促网络平台定期对证件不齐,卫生差乱的店铺从平台下线并按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上线经营,强化隐患的事前预防。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的商家用足现场责令整改和警告处罚举措,灵活运用处罚结果在订餐平台店铺网上公示,形成威慑倒逼商家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些问题真实客观存在,由于法律法规无法跟上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导致于全国性的存在这些问题,在给食品产业带来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监管课题,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埋下风险隐患。
二、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目前为止,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未出台,只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二次修订)、四川省人大颁布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三部法规,三部法规都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文件的背景下产生的,总体要求是“放宽”而不是“严格”,《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网络食品经营也没有明确规定条款,并且《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网络食品经营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食品摊贩只需要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即可在网络上销售,大大放宽了网络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降低了网络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三部法规和一个文件发生了冲突,既要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放管服”的效率,又要强调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给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新的难题,从而导致诸多问题产生。目前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未对无堂食外卖作出具体性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只有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手段,才能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当前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强化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2025年3月10日我局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摸清底数,自查自纠(3月10日—3月31日)。要求宝轮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底数(尤其重点核实“无堂食外卖”经营主体底数并建立台账)。采用行政指导、约谈、培训等方式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需提交自查报告。二是全面排查,集中整治(3月31日—7月31日)。要求组织执法力量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方案整治重点要求的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清查,同时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及包装材料监督抽检,对排查、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在整治期间,积极开展针对“无堂食外卖”“网红餐厅”等重点餐饮单位的“随机查餐厅”“你点我查”活动,以现场检查+视频(图文)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提高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三是巩固成效,总结提升(7月31日—8月28日)。要求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强整治成效的巩固。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网络餐饮“吹哨人”“食安封签”等工作;鼓励实施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将使用“预制菜”等食品原料、加工制作过程在线上公示。
(二)强化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监管。近几年以来,我局组织网络第三方平台召开了多次行政约谈会议,对于存在的问题,责成第三方平台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骑手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审查制度。6月23日下午,我局邀请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易婷婷、李平升,参加了我局组织了四川百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元旭杉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小马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团)、重庆池未斯塔克供应链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饿了么)、贵州省煜辉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紫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盟天科技有限公司全区7家网络第三方平台行政约谈会议,两位委员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强化对入网经营餐饮店进行全部审查,充分发挥骑手的监管作用,要求骑手进店必须对证照核查、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全面履行职责,凡是未履行职责的配送员(骑手),一律取消外卖配送资格,发现不具体条件的餐饮店,一律取消入网销售资格,倒逼平台和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求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对外卖配送员的管理制度,凡是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开除。三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平台对骑手进行安全教育和不定时监督,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检查配送车辆是否进行过改装、加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违法行为。自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重点检查平台上销售食品的单位后厨房,卫生,食材采购,制作,配送等环节。5月16日至18日,共对主城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栖凤路263号“广元市利州区九味鸡卤味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东坝文化路文化公寓472号“广元市利州区食盛源肥肠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52号“广元市利州区正可冒节子肥肠粉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利州东坝兴安路“广元市小马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团)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4个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已经移交雪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办,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易婷婷、董丽娟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董桂洪
联系电话:13981274400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