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外卖快递员监督力量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新兴产业也在互联网的催生下同步高速发展,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留下了一序列的隐患。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据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近一年来,共接报相关投诉上千起”的问题,主要是各商家超出经营范围售卖凉菜被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素赔的问题。首先,是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缺位。对入网商家经营范围审查把关不严,导致商家超出经营范围售卖凉采的行为。其次,由于食品经营准入门槛低下,国内外经济形势导致食品经济直线下降,很多商家维持现状十分困难,食品经营领域从业人员素质偏低,85%以上的厨师只具有初中文化水平,95%以上的从业人员只有小学文化,甚至部分还是文盲。这些人很难把控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范围、律法法规的规定,甚至食品加工制作都很难达到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二、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目前为止,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未出台,只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第二次修订)、四川省人大颁布的《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三部法规,三部法规都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文件的背景下产生的,总体要求是“放宽”而不是“严格”,《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网络食品经营也没有明确规定条款,并且《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要求网络食品经营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对于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食品摊贩只需要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即可在网络上销售,大大放宽了网络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降低了网络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三部法规和一个文件发生了冲突,既要结合当地实际提高“放管服”的效率,又要强调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给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新的难题,从而导致诸多问题产生。目前,有关预制采的标准、法律、法规未出台,只有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手段,才能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当前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强化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2025年3月10日我局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摸清底数,自查自纠(3月10日—3月31日)。要求宝轮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底数(尤其重点核实“无堂食外卖”经营主体底数并建立台账)。采用行政指导、约谈、培训等方式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需提交自查报告。二是全面排查,集中整治(3月31日—7月31日)。要求组织执法力量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方案整治重点要求的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清查,同时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及包装材料监督抽检,对排查、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在整治期间,积极开展针对“无堂食外卖”、“网红餐厅”等重点餐饮单位的“随机查餐厅”“你点我查”活动,以现场检查+视频(图文)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提高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三是巩固成效,总结提升(7月31日—8月28日)。要求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强整治成效的巩固。全面梳理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网络餐饮“吹哨人”“食安封签”等工作;鼓励实施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将使用“预制菜”等食品原料、加工制作过程在线上公示。
(二)强化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监管。近几年以来,我局组织网络第三方平台召开了多次行政约谈会议,对于存在的问题,责成第三方平台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骑手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审查制度。6月23日下午,我局邀请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易婷婷和您,参加了我局组织了四川百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元旭杉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小马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团)、重庆池未斯塔克供应链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饿了么)、贵州省煜辉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紫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盟天科技有限公司全区7家网络第三方平台行政约谈会议,你们两位委员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强化对入网经营餐饮店进行全部审查,充分发挥骑手的监管作用,要求骑手进店必须对证照核查、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全面履行职责,凡是未履行职责的配送员(骑手),一律取消外卖配送资格,发现不具体条件的餐饮店,一律取消入网销售资格,倒逼平台和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求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对外卖配送员的管理制度,凡是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开除。三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平台对骑手进行安全教育和不定时监督,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检查配送车辆是否进行过改装、加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违法行为。自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重点检查平台上销售食品的单位后厨房,卫生,食材采购,制作,配送等环节。5月16日至18日,共对主城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栖凤路263号“广元市利州区九味鸡卤味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东坝文化路文化公寓472号“广元市利州区食盛源肥肠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52号“广元市利州区正可冒节子肥肠粉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案、广元市利州东坝兴安路“广元市小马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团)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4个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已经移交雪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办,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网络餐饮外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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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董桂洪
联系电话:13981274400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