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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09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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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人大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监督管理力度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保健品市场现状

从经营主体看,截至2025年6月,利州区共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共421户,其中保健食品专营店81户,保健食品兼营店340户(主要经营场所在药店和大型市场内)。另有涉及保健食品会销场所的酒店、宾馆30余户。从销售客体看,涉及的商品类型主要涵盖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日用产品等;从营销模式看,保健品市场的营销行为主要有会议营销、门店销售、上门推销等;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数据来看,截至2025年6月末,平台共受理与保健市场乱象相关的咨询和投诉举报60条次,占受理总量的0.018%,全区保健品市场发展相对平稳,未出现因保健品市场乱象引起的老年群体群访、集访事件。

二、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行为,压实保健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严厉整治虚假广告宣传和经营行为乱象,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把保健食品会销乱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2025年4月,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保健食品涉嫌虚假宣传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中老年人群的消费安全,纳入2025年中央确定的10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来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按照整治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紧扣“保健”主题,倡导理性消费,加强消费引导,提升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周等重要活动节点,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养老机构以及人流量密集的场所,通过现场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保健品知识、识别虚假宣传技巧、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在各类活动中,共刊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宣传标语700余条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接收群众现场咨询 300余人次。

(三)多维度监管,筑牢防线。全面排查底数,建立经营管理台账,成立由分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领导任组长的审查领导小组,抽调各基层所人员组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小组,从严把控准入关。针对宾馆、酒店等场所建立会销防控机制,明确不得为非法会销提供便利,对会议联系人实行“双审查”(证照+身份),发现有针对中老年人会销活动的,立即报告辖区监管所。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宾馆、酒店50余家次。此外,推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落实“三分开”(分架、分区、分类)销售要求,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通过检查整改24家违规经营户,全方位规范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协同共治。联合利州区公安分局制定和完善《利州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工作制度》,创新性地建立和完善了“行刑衔接四项工作机制”,明确日常工作联络、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执法保障四项机制。针对辖区内涉及较多老年人聚集的经营活动,市场监管所与派出所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四项工作机制” 的作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排查线索、处理涉老隐患、协同查处违法行为,有效打击了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

(五)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局通过投诉举报、线索摸排和监督检查对“保健”乱象的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服务、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频次执法检查,共出去执法检查人员598人次,出去执法车辆154台次,检查保健品经营主体762家次,受理投诉举报60条次,发现责令整改47份,立案查处3件,案值0.5万余元,分别涉及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处罚款12300元。实施精准监管,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靶向作用,今年上半年完成保健食品抽检共56批次,其中省级抽检46批次、区本级抽检10个批次,目前已出结果13批次,均全部合格。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及时将保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结果等失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完成公示2件。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认识提升。继续深入开展保健品市场整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行动,切实出台真实管用的硬措施,同时加大该项工作调研,结合我局印发的《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指导基层依法合规处理涉老宣传投诉。

(二)强化日常监管。特别加强辖区内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托“12315”投诉举报体系、“1+12+N”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充分收集梳理各渠道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对网络反映的保健品市场违法信息进行持续监测,破解网上会销、传销等执法难题,继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引导规范经营。主动牵线搭桥,引导正规保健品企业与社区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义务、活动规范和禁止性条款。要求企业在合作场所开展的健康讲座、培训或咨询活动,需提前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内容提纲,现场需留存活动视频、音频记录,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法,销售行为公开透明。

(四)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与工会、妇联、老年大学、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以微信公众号、专题科普讲座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保健品基本知识、辨别虚假宣传的技巧和维权途径。同时,宣传守法企业的优质产品和诚信经营案例,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增强对正规保健品的认知和信任。

王晓玲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你们多加指导。

人:唐怀建

联系电话:18160085952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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