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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09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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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企业信息公开后法人遭骚扰电话”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实和整治,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经核查,我局目前掌握经营主体隐私信息查询权限的人员范围严格控制在必要岗位,包括:部分业务股室股长及核心经办人员、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授予查询权限前,所有人员均已完成保密协议签订,并接受了保密知识培训。通过查阅登记系统、开展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我局存在泄露企业法人联系电话等敏感信息的情况。在日常管理中,我局始终将信息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严格限定信息查询权限;二是组织保密教育培训,强化全员保密意识;三是在各类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明确对泄密行为“零容忍”的严肃态度。

在日常工作中,经营主体在我局办理登记业务后,相关信息将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示内容均只包含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登记机关、经营范围等基础信息,不包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敏感信息。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办单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有公示信息一经推送即锁定,我局作为地方监管部门仅具有查询权限,无法对已公示的任何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我局对承担查询经营主体信息及个人经商信息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开展经营主体信息及个人经商信息的查询工作。其他各部门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需查询经营主体信息及个人经商信息的,均需书面来函,我局打印保存后将查询结果直接经公文系统交付其他单位。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如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时,均要求对方单位派专人携带U盘和介绍信到我局线下拷贝并签署保密协议。

为切实保障经营主体隐私信息安全,我局将多措并举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在内部管理方面,将重点强化涉密人员管理,对具有查询权限的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能力培训和保密意识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分级授权、操作留痕等内部监督机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从源头上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在外部协作方面,将深化部门联动,与公安、电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响应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内外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隐私信息保护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我局将及时将以上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廖勇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王靖

联系电话:0839-3365873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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