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09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杨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督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餐饮从业人员文明行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提案问题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从业人员从事切菜、配菜、烹任、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服务工作时存在不佩戴口罩等不文明的现象很普遍。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文明行为。建议: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营造文明环境和氛围的建议”,涉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管理的条款。

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行动,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准辖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启动了肉制品、中小学“校园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一老一小”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网络食品经营5个专项整治行动,把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全区食品安全防线。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3月11日上午,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育局在南鹰小学西校区(红军小学)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2025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松、区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廖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张德发、区疾病防控中心卫生检测和食品营养安全科科长李世宇和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书记或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等共400余人参加会议。专题培训中,重点对《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3个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4个硬性文件规定)以及《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中,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餐(饮)具清洗和消毒、场所、设施、设备、人员以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具体要求作了详细的解读。培训最后,现场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通过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利州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监督检查。2025年开展的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检查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监督餐饮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凡是未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未建立食品安全培训档案、未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的,先进行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一律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查处,倒逼餐饮企业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案件查办。2025年,在5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不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行为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7份,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立案查处4件,处罚款25800元。通过强化立案查处,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操作得到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多年来,利州区未发生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为全食品产业奠定以坚实的基础。

杨宁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人:董桂洪

联系电话:13981274400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