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及时发布并解读生育保险最新政策。目前,参保女职工政策范围内生育住院费用支付标准为:顺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1000元。今年以来,已累计为474名新生儿母亲落实生育保险待遇。
(二)优服务,增强群众体验感。推进产前检查费线上申领,实现生育津贴申领“全程网办”,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以来,全区已有1487人次享受生育待遇(含门诊),拨付生育津贴约746.6万元。同时,建立生育受理专门窗口,高效解决参保群众生育保险诉求,实现生育信访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扩范围,提升生育保险享受率。将灵活就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可同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经办机构代缴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今年以来,已有354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