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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22   来源: 区林业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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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贤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处理”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课题组,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深入调查,及时掌握全区野生动物危害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文件《关于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林护发〔2024〕15号)以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林保函〔2024〕225号)要求,积极组织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等力量深入调查野猪等主要带来危害的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及种群状况,准确掌握其野外种群集中分布区、主要危害区域和危害类型,科学评估危害区域内野猪等主要危害野生动物的种群结构及环境承载力,及时将相关调查统计情况汇总上报至市林业局和省林草局以争取专项资金的支持,对野生动物致害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等财产损失情况,我局根据所买保险协议的规定联系并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快速理赔。《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对我省陆生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工作的政府职责、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调查核实与认定、补偿申报程序,以及补偿经费来源与承担比例等作了明确规定。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17号公告已经将野猪调出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单,所以野猪的防控、补偿都应由属地人民政府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负责。

二、广泛宣传,积极预防和处置野生动物危害

结合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精心策划宣传,组织编印宣传资料,特别是深入重点林区及其周边乡镇,向当地居民广泛科普野生动物生活习性、防范方法等知识,鼓励、引导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有针对性地避让野生动物,提高预防和减少野生动物危害的自我保护水平。一是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人员在野猪等主要危害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主要危害区域等地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闯、误入,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方式增强周边群众的防范意识,避免发生意外伤害,并引导群众采取修建防护沟、围栏等方式预防、消除或缓解野生动物危害。二是增强防范处置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尽可能采取预警、避让、驱赶等方式避免发生野生动物伤人损物事件,结合实际,对受伤动物及时救护并送往救助中心进行救助,对正在侵害的一般野生动物采取捕捉驱离等方式,妥善处理野生动物危害行为和处置所救助的野生动物。2025年,我局通过宣传进学校、进场镇、进社区等不同场所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和防护措施,共举办宣传10余场,悬挂横幅20余条,印发宣传画册、环保袋等5000余套。

三、多方筹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投入保费27.9万元,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中心支公司签定“广元市利州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协议”,将我区行政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致害的农作物、畜禽的所有者及人员,纳入保险受益人,现由保险公司理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野生动物危害问题,以减少林农的损失。

四、野生动物危害处置的情况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日益改善,各地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快速增长,伤害人员、损毁农作物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大量发生,已成为全国各地的共性问题。因为野猪已调出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和“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名单,所以野猪猎捕也就不存在猎捕限额的问题,但应该遵守禁猎管理的相关规定。

李文贤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野生动物致害情况的建议和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继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向上反映我区野生动物致害情况,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最大程度降低野生动物致害给广大群众造成的损失,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此复。

联 系 人:陈晓清

联系电话:13518338590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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