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金融机构网点”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在接到相关建议后,及时对接有关部门、银行机构,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分支网点的设立审批及日常监管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区财政局并不具备金融机构网点增设的许可审批权,其核心决策权仍归属垂直管理的金融监管部门。目前,利州区金融机构增设网点由其自主申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审批。目前,我区共有银行金融机构14家,设立网点106处。
向勇代表,您所提意见建议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八条之规定,我区对此无管理权限,不能超越权限答复和办理,请您通过利州辖区的市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办理。此代表建议按C类件办结。
向勇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答复的意见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胥芯雅
联系电话:3320360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