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被执行人执行力度”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利州区人民法院办理。收到该提案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提出“缩短执行案件立案周期、查控程序的运用力度需要加强、加强临控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惩处”等意见,为我们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向,现结合我院当前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举措。
二、采取的主要举措
(一)针对首执案件立案周期较长、程序繁冗的问题,主动向市法院报告利州申请执行案件数量大的现状和困难,市法院经过研判,结合广元执行工作改革的需要,于7月22日发出通知,自7月23日起将市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集中统一立案、查控、送达权下放交回各(县)区人民法院办理。目前,正在办理工作交接和案件移交。待移交手续办完后,首执案件立案将由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自行直接立案,不但免去了当事人反复奔波之苦,立案周期长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二)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功能,最大限度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加强与辖区其他单位、部门的深度协作,立足现有条件,推进“点对点”网上办公,逐步实现全覆盖,提高财产查、冻、扣工作效率。针对被执行人为公司案件中,公司未履行义务,公司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连带保证债务的情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依法查控其财产,以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公安机关常态化协助临控机制,联动破解“找人难”。针对首执案件特别是部分小标的被执行人难找的情况,2025年5月19日移送公安临控2批282案294人,其中利州公安分局反馈线索55条(购动车票信息49条,入住酒店信息6条),指令派出所协助控制8人(其中嘉陵派出所3人、雪峰、东坝、南河派出所各1人、苍溪陵江派出所控制2人),控制人数30人。另,经开区公安分局反馈线索50条,控制人数4人,共计控人34人,控人成功率大幅提升,突破难案执行的同时,提升了执行完毕率和到位率。
(四)强化案件会商制度,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固定基本证据的同时,强化执行局与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集体会商,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上半年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案件3件,公安机关审查后退回2案,移送起诉1案,我院审理并判处1案单位罚金6万元、自然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重拳打击了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了社会诚信机制建设。
三、下一步打算
我院将会以此次提案为契机,树牢“如我在执”理念,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工作建设,从措施创新、执行规范、流程管理等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此,就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表示感谢,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法院工作。
黄静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胡兴聪
联系电话:18808398066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