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初次庭审当事人庭前知识讲解”的建议,已由区人民政府责成我院办理。收到该建议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庭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我院在立案后,在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就已将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进行告知。
(二)通过法官说法、庭审进社区、进学校、法治宣传等活动,让老百姓了解法律知识、庭审过程。
(三)庭审过程是审判员严格按照庭审流程进行,该过程完全能够保证当事人的相关诉讼权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搭建多样化讲解渠道
线上平台前置讲解:在法院官网、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的庭审流程动画、当事人权利义务图文、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方便当事人提前学习。
线下窗口即时指引: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台,由工作人员向初次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发放《庭审须知》手册,面对面讲解庭审基本环节和注意事项。
(二)规范讲解内容与形式
内容聚焦核心要点:明确讲解重点包括庭审各阶段(法庭调查、辩论等)的作用、当事人的陈述权、举证质证规则、庭审纪律等,避免过于专业的法律术语,用案例辅助说明。
形式注重通俗直观:采用短视频、漫画、流程图等形式,替代纯文字说明;对文化程度较低或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可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口头讲解。
(三)庭前会议针对性辅导
对于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在庭前会议中,法官可简要梳理庭审焦点,提醒当事人围绕焦点准备证据和陈述,同时解答当事人关于庭审程序的疑问,减少庭审中的困惑。
通过以上方式,能让初次庭审的当事人提前了解庭审相关知识,更有效地参与诉讼过程,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杨梅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邢海波(审判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81270505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