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晰产权,破解“资源沉睡”难题。针对集体林地“权属清晰但收益模糊”、林农难以直接分享增值红利等核心问题,以曙光村为试点,探索“三权分置”路径。由区林业局指导,曙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作为改革主体,通过全面梳理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资源,将曙光村一组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资源,规范租赁给“光影丛林森林康养项目”进行市场化开发。同时颁发《集体林地收益权证》,并按200元/亩/年标准量化收益,确保238名村民对集体林地经营收益有法定凭证,实现“资源有主、权益有证”。
(二)创新分配,构建“共建共享”机制。构建“租金收益+普惠分配+公益提留”三级分配体系,规范出租形成的稳定经营收益在扣除10%作为村级公益事业预留金后,剩余收益按户等额分配至全组61户238名村民,确保收益公平直达农户。预留公益金将专项用于本组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改善等公共事业,形成“取之于林、用之于民”的良性循环,夯实共同富裕根基,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收益、收益惠民生”的生态价值转化。
(三)市场驱动,激活“绿色经济”动能。立足“农商文旅体康”多元共生发展定位,以林地收益权证改革为重要杠杆,着力推动森林资源从“静态保护”向“动态增值”转变。一方面,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大幅提升林地综合产出效益和附加值;另一方面,区、乡、村三级高效联动,规范流转程序,主动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处等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截至目前,累计规范流转林地3000余亩,带动村集体经济实现年均增收超过40万元,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强劲且可持续的绿色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