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进行了联动巡察。2025年1月3日,区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心组学习1次、支部学习4次,并重点围绕本院工作实际、如何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开展研讨。
2.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宣传。2025年1月以来,3次在全院干警大会、春节后廉政警示大会上对“三个规定”进行专题解读及强调。创新“淬芸·清涟”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将“三个规定”核心条款在院机关三、四、五楼走廊上墙公示,同步在一楼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引导干警形成填报自觉。二是专人提醒督导。明确各部门廉政督察员,负责日常提醒、检查审核、异常反馈等全流程督导工作,2025年1—3月累计填报事项595条,填报及时率、规范率达100%。三是压实考核问责。对每月底未及时填报的干警予以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干警负面清单。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2025年2月修改完善《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月、2月分别召开信访工作专题党组会,研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二是构建分类管控体系。立案庭、综合办、政治部(督察室)等信访牵头部门,分类建立信访风险隐患案件台账,确定包案领导、制定化解措施。三是强化“四类案件”监管,2025年一季度,监管“四类案件”324件,确保关键和复杂案件得到稳妥处理,降低信访隐患。
4.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学习。2025年1月17日召开党组会再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培训,明确报告情形。二是严格制度执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报送方案,会后15日内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2025年1-3月累计向党委政府、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次。
二、司法服务大局不够有力
5.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涉企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新要求,废除原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改为先行调解流程,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原诉前调解周期过长的问题。二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开通护航营商环境便民窗口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营商环境绿色通道”立案窗口、“先行调解工作室”,派驻人民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对涉企案件优先调解,调解无果的案件适用繁简分流机制及时审查立案,2025年1-3月未出现调解超期情况。1-3月先行调解结案198件,一季度共依法立案涉企案件386件。三是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建立破产案件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案件承办人及专审团队职责。目前已办理破产案件2件,1件待相关职能部门征拆方案确定后及时审结。四是2025年1月下发《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工作清单》,细化13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认领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6.落实“保交楼、稳民生”政策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通过组织“保交楼”专业审判团队专题学习,深入领会最高院保交楼稳民生等会议精神,确保审判工作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二是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工作推进,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
7.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司法建议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司法建议的工作要求》,明确拟稿、初审、复审、终审与签发全流程,提升司法建议质量。二是细化责任清单,重点围绕民生、物业等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下达司法建议任务13篇,并在全院调研任务目标方案中将司法建议考核权重增加至25%。三是强化总结分析,对司法建议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大优秀司法建议的宣传力度。目前,我院已在公众号“清涟法苑”专栏宣传推广优秀司法建议1件。
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还有差距
8.案件阅核工作举措未能细化。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阅核措施。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本院实际,细化完善本院阅核措施,召开阅核工作培训会并严格执行。二是提升阅核工作实效。依托全国法院办公办案系统防控模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案件阅核责任人及时开展阅核工作。截至今年3月,院庭长阅核案件810件,占总结案数的30.28%,超过阅核数不低于总结案数25%的要求。阅核“四类案件”之外的案件486件,阅核后提出修改意见35件,占比7.2%。三是纳入监督考核。印发阅核工作审管通报2期,并将通报结果运用于年终院庭长绩效考核中。
9.“厅网线巡”诉讼服务一体化格局未能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025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对24小时自助法院进行宣传,截至3月20日,通过线上网络立案 1638件。二是提升服务质量。2025年2月,组织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及执行局窗口人员、人民调解员召开常态化业务服务能力培训会,进一步优化工作质效。三是强化督察管理。派员专职办理12368服务热线,督察室按季对话务工单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超期办理、回复质量不高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问责。2025年1月-3月20日,共办理12368服务热线工单166条,及时回复率100%。
10.“执行110”工作机制未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执行110”实质化运行方案》,明确职能分工、细化流程规范,设置24小时专人专岗。二是细化工作制度。制定本院值班备勤、监督考核、规范用语等制度,建立“执行110”值班备勤台账。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计出警239次、拘传214人、执结案件167件、执行到位金额249.74万元。三是配齐人力、警用装备。动态调整出警、处警人员至30人,固定值班出警车1台,增配执法记录仪15 台、单警装备13套。2025年4月,利州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2024年度“执行110”建设成绩突出集体。
11.庭审优质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落实。2025年1月,组织刑庭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等三项规程,确保干警熟练掌握证据审查等程序规范要求,目前相关规程已全面融入办案流程。二是严格规范办案程序。针对争议较大或涉及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案件,严格履行通知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义务。
四、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到位
12.落实审判监管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全院学习《“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重点明确在立案、审判环节对四类案件的主动标识要求,并将60件长期未结案件强制纳入监管范围。二是深化会商研判。2025年3月20日召开审判管理数据会商会,针对“四类案件”监管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通过院庭长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三级把关,将281件重大疑难案件纳入监管,监管指标占比5.34%。
13.抓审判质效提升有差距,部分指标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风险防控模块,动态监控相关质效指标,发现运行异常及时通知院庭长,尤其对临近审执限案件、易上诉类型案件进行预警通报。二是压实管理责任链条,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对质效指标落后的责任部门及办案团队,下发督办函1份,并要求限期整改。
14.裁判文书“带错出门”较频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书评查。2025年一季度对22件裁判文书开展常规评查,评定优良等次13件、良好等次9件,无不合格文书。二是开展文书纠错系统运用培训。2025年3月20日晚,组织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开展文书纠错功能专题培训会,推动全院干警熟练运用审判系统自动筛查功能。
15.落实类案检索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0日召开数据会商会,就类案、关联案件检索方法再次学习,对该两项指标运行情况发出审管通报1期。经过整改,2025年一季度关联案件检索比例已达100%。
16.超期未归档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限期排查整改。对2025年1月1日以来已审结但未归档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发出预警通报8次,累计清理超期未归档案件2812件。二是完善制度技术赋能。修订完善《案件归档管理办法》,明确案件归档时间,强化归档节点、流程和要求,利用电子档案系统提高效率和准确性,与审判系统数据互通,促进高效归档。三是强化预警问责处理。依托全国法院办案办公系统,实行“三级预警”机制,目前档案归档周期在原基础上缩短10天。
五、“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未树牢
17.诉前调解超期问题未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研究确定增加人民调解员3名,解决调解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2025年2月对全体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促进调解业务技能提升。三是2025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废除原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并印发《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针对政策变化,院党组于2025年1月专题研究先行调解新政策的工作运行模式,将人民调解员配置到审判团队,实行驻庭调解模式。2025年1月至3月20日,人民调解员受托调解结案651件。
18.立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2月组织立案庭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内容,明确立案登记制工作,严格执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立案机制。二是完善流程管控。向各派出法庭发出《2025年度立案、先行调解工作流程告知书》,细化派出法庭受案标准和先行调解工作流程。三是规范立案模式。确定各法庭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操作空间。一季度共受理民事案件4842件,未发生当事人、代理人对立案不规范的投诉反映。
19.部门衔接不畅导致案件流转时间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作。2025年2月召开立案庭与各法庭工作衔接沟通交流会,进一步就收案流程、材料流程等进行工作衔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确定立案庭与各法庭之间收、转案专岗工作对接人员,杜绝案件积压、延误。
六、切实解决“执行难”缺乏力度
20.执行一体化考核总体排名靠后,核心指标得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执行一体化”工作部署,坚持“三统三分”办案原则,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下,做实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整合执前督促团队和保全团队,完善执行保全实施方案。2025年第一季度发布执行悬赏令4期,开展“打击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入住星级酒店宾馆专项行动”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兑付活动”,为148名农民工兑付案款31.3万元。
21.执行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程序。对不合格终本案件建立台账,对未处理完毕的及时恢复执行程序进行处理。整改后,终本案件合格率达100%。二是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和“一张网”执行办案系统,对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全面监督,2025年发出执行督办34 件,节点督办预警24件。三是严格终本结案审批层级,由承办人先行自查,报执行局长审批。2025年1-3月,承办人提请终本审批80件,通过率100%。
22.执行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打击拒执罪联席机制落实落地,完成拒执罪案件移送审理工作。二是强化内部协同与外部联动,对涉嫌拒执罪案件由执行局与刑庭先行会商,与公安机关、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临控协查和财产信息共享力度。
七、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到位
23.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利州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逐项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具体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二是专题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制度,2025年一季度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每半年书面向党组汇报一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4.日常监督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对信访举报较多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查摆出“如我在诉”理念不深、群众工作能力差、判后释明工作不够细致三方面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减少信访举报。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将信访举报作为党风廉政扣分项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紧盯节假日等风险高发时段,通过内网、短信平台发送廉洁过节短信、春节前发出廉政倡议书,教育干警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四是改进司法作风。配合市法院聚焦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财经纪律、廉政监督卡发放、庭审等方面,开展全市两级法院第一季度审务督察,查出问题2个,制定整改措施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5.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2025年2月5日,召开廉政宣誓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了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准绳》,以案明纪,时刻引导干警恪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各支部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警醒干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专项整治结果运用。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和案件归档不及时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排查并建立自查台账,截至一季度未出现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问题。
26.责任追究未从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在党组会上再次学习省法院《关于审判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二是逗硬落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审务督察2次,发现司法作风方面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27.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督办清理。针对巡察反馈的19份未回复建议问题,于1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逐一明确承办部门和回复时限。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对2025年的检察建议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及时将检察建议文书送至相关办案部门,并督促跟进后续回复情况,切实提升回复时效。
八、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力不够
28.消极执行、拖延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立巡立改。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2024年以来涉执信访案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案销号。对2024年收到的日常信访件和巡视巡察期间信访件,均办理完毕,当事人无不良反映。2025年1-3月,收到信访件20件,截至目前办理18件中。三是召开执行例会,安排资产处置团队对已扣押车辆未处置的情况进行大排查,大力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并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整改,2025年以来,未收到涉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信访和投诉。四是强化信息公开的风险提示,公示《申请执行案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风险告知书》,执行信息及流程全透明公开,整改以来,当事人留言34条均及时回复,无不良反映。
29.履职尽责有欠缺,工作责任心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查案件,依纪依法问责。二是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评查出的质量瑕疵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毕。
30.不作为、慢作为,案件久拖不执、不立。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评查,严格处理。二是通过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对诉讼、执行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等环节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巡察以来,对久拖不立、不执案件进行全面清理,诉前调解案件已全部立案,一季度对提供财产线索的终本案件已恢复立案259件。2025年1-3月审执案件平均用时39.04天,达到满分值。三是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依托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通过系统提醒、书面提醒,向承办部门、团队发出预警通报1期、督办函1份。
31.服务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6日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诉讼服务·司法礼仪”工作培训,强化“如我在诉”理念。二是通过院领导接访、信访案件分析、审务督察等方式,发现司法作风不实等作风顽疾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压实判后答疑责任。2025年3月20日召开审判质效数据会商会,通报1-2月全院判后答疑案件184件,同步将判后答疑质量、响应速度等指标纳入部门及员额法官绩效考核。
九、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不规范
32.诉讼费收退不及时,执行案款沉淀量大。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清单,严格整改执行案款沉淀、诉讼费退费等问题。二是攻坚清收历史诉讼欠费,由审管办牵头对应收未收诉讼费开展专项清理,逐案建立台账并启动转立执行程序,同步制定《诉讼费应收未收转立执行实施细则》。三是规范案款管理,将54笔历史沉淀案款于2024年12月24日前移交市财政资金代管。
33.不动产未办理权属登记、账务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大石法庭、宝轮法庭等9处未确权房产,已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要求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加速固定资产账务清理。已完成固定资产账务清理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依法对已划转至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原河西法庭办公楼完成资产核销手续,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规范闲置资产处置。针对闲置的原经开区法庭、三堆法庭房产,已分别向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专题报送资产现状及处置建议报告,提请上级部门统筹研究处置方案。
34.项目采购行为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全程介入采购监督,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开标、评审等环节现场监督8次。二是按照采购要求对2025年的采购物资做了入围产品前期价格采集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平台完成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项目采购,确保询价资料完整可溯、程序合法合规。三是系统学习项目建设的相关程序及规定,对后续维修建设项目完善设计、造价、评审流程,精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
十、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有欠缺
35.把方向、管大局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系统开展全院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并呈报利州区委政法委。二是健全考核导向机制,聚焦“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核心指标,修订完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维度、量化评价标准,同步完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衔接机制。
36.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度学习筑基。党组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班子政治规矩意识。二是议事流程提效。严控党组会议题预审、酝酿及决策程序,2025年一季度优化议题材料13份,无重复审议。三是民主决策赋能。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末位表态制,一季度召开党组会13次,均按规则集体决策。
37.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发挥欠缺,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繁简分流。针对符合“四类案件”特征的案件,优先分流至院庭长办理,一季度院庭长共办理“四类案件”142件,占比50.53%。二是健全责任落实闭环。2025年以来,审管办向上级法院报送院庭长办案情况2次,同步建立院内通报机制。
十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8.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刚性约束。在党组会上再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省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夯实理论基础,确保干部清楚知晓、严格执行选拔任用政策。二是构建竞争上岗长效机制,结合队伍建设和岗位需求,制定《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明确中层岗位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考评流程及结果运用规则,4月3日,对6个中层岗位开展竞争上岗,相关人选经党组会审议后已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39.抓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培训。制定《2025年全院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大业务条线培训比重,同步融入先进典型选树、思想教育等内容,推动干警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双提升。
40.劳务派遣人员专业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对管理主体及职责、日常管理、岗位职责进行细化。二是整肃队伍风气。全面梳理现有派遣人员岗位适配性,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员进行谈话并退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三是严把招录标准。在2025年新招录计划中明确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优先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人员,从源头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依据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对全院派遣人员按要求开展绩效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续聘解聘直接挂钩。
41.队伍年龄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人事调整。按照市法院党组对全市两级法院班子的统筹安排,我院部分班子成员已开展相应的调整工作,目前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保干部调整科学有序。二是积极补充新鲜力量。针对全院队伍实际,2024年从旺苍法院调入一名优秀法官助理,公开招考一名文秘岗事业人员。
42.对年轻干警培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岗前培训。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人才工作实施意见》,针对新进入干警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作风纪律、工作流程及规范等学习。二是加大培养力度。按照区委“薪火相传·青蓝结对”工作要求,组织3名新招录干警与资深员额法官签订《结对帮带协议》,建立“师徒结对”机制,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力度。三是提高轮岗效能。对青年干警有计划实行轮岗锻炼,对部分青年干警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推动年轻干警全方位培养。
十二、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不够
43.政治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2025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以集中、自学、研讨的模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学习4次、专题研讨4次,结合审判实务强化理论运用能力。
44.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2025年,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会,开展谈心谈话75人次,查摆问题21个并制定22条整改措施。二是规范“三会一课”。2025年一季度,各支部按月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共开展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20次。
45.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品牌引领。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二是党建业务融合。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深化“公平正义铸天平”品牌,2025年1—3月专项整治查处作风及廉政问题11个;培育“淬芸·清涟”廉洁品牌,开展警示教育3次,推动党建与审判互促共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306427;电子邮箱:3635485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