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责任,加强巡查管护。明确工作目标和管护责任,按照乡级林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村级林长每月至少巡查两次、日常养护责任人每月至少巡查四次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活动并填写巡查记录。截至目前,各级林长、巡林员累计开展巡查300余次。
(二)深入宣传,增强保护意识。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结合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广泛宣传林木管护相关法律政策及养护知识,并在关键地段设立标牌标语,切实增强群众法律观念和护绿意识。截至目前,入户宣传8次,播放林木养护知识20余次。
(三)挂牌监督,守护古树名木。严格实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按照一树一档要求,为辖区名贵古木建档立卡,逐一落实管护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巡林员定期检查古木生长状况,形成常态化跟踪保护机制。截至目前,已经为辖区40棵名贵古木挂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