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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利州区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0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部门文件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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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5年利州区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利农函〔2025〕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利州区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0




利州区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63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发展种粮大户,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稳定全区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对种粮大户的补贴遵循“统一标准、简便易行”“谁种粮、补贴谁”“多种多得、少种少得”“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贴门槛

在利州区区域内种粮面积达30亩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200元/亩。

四、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类型。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种粮大户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二)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或村集体签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亩产需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销售产品等。

(四)吸纳农户务工,带动周边农户适度规模种植,促进农户就业增收。

(五)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享有产品处置权。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于2025年6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申报收获在当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乡镇核对资料和实地核查实际种植面积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建立分户清册,资料存档备查。

(二)面积核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登记备案的种植面积及资料,负责组织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吸纳务工、带动农户就业增收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各乡镇。

(三)公告公示。由各乡镇组织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2)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审核汇总。区农业农村局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后,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资金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计算分户补贴金额,各乡镇对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无异议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5年10月15日前联合上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六、补贴发放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上一年度各地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提前将补贴资金预拨给各地。待各市(州)审核上报种粮大户补贴面积后,再按照核实后的面积和补贴标准据实清算。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根据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对种粮大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粮大户补贴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种粮大户补贴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共同负责。区财政局负责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的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核实、统计汇总、资金兑付;各乡镇负责补贴申报对象、补贴面积的核实、公示等工作,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真实性负全责,保证补贴发放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格规范管理。同一种粮大户在不同乡镇种植粮食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其种植面积核实、合并后统一申报。要严格落实公开公示要求,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三)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在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分配等环节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补贴面积、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骗取补贴资金的种粮大户,除追回补贴款外,三年内取消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资格。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强化种粮大户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将申报流程、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等宣传到户,实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种粮大户补贴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附件:1.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附件1

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基本情况

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机构代码

一卡通

单位账户

耕地面积

承包耕地面积(亩)

租种耕地面积(亩)

合计

补贴面积(亩)

种植品种面积(亩)

合计

小麦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荞麦

青稞

村委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乡镇(场)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注:1.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乡镇(街道)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分别审核。

2.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报乡镇,一份由乡镇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2

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及电话:

经营主体

(市区)

序号

姓名/单位

(或户数)

种粮

地点

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

耕地面积(亩)

种植面积(亩)

核实补贴

面积

(亩)

合计

承包

耕地

租种

耕地

合计

小麦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荞麦

青稞

合计

一、种粮农户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家庭农场

四、土地股份合作社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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