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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关于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05-23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行政许可/处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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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紫兰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515-000695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紫兰坝社区。2024年汛期影响,紫兰坝水电站尾水消能区右岸挡墙下0+115.74~0+178.0段面板下有脱空现象,下0+115.74~0+198.0段基础受洪水掏刷,导致出现基础掏空。主体设计灌浆平台桩号下0+115.74~下0+178段拆除至盖帽下端,桩号下0+178.00~下0+198.00段部分平台拆除;桩号下0+115.74~下0+178.00段采用旋挖柱加固基础,共计62.26m,孔距0.8m,孔径0.9m,最大孔深约18.7m;桩号下0+178.00~下0+198.00采用新建护岸+旋挖桩基础处理,共计20m,最大孔深约15.5m(灌至基岩下0.2m处),旋挖桩上部浇筑混凝土至护岸基础上1m,盖帽施工前拆除0.8m。桩基埋深9.94~11.3m

本次评价工程为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其中桩号0+115.74~0+178.0段面板采用旋挖柱加固基础并保留部分灌浆平台,桩号下0+178.000+198.00采用新建护岸+旋挖桩基础处理。

该工程建设涉河部分主要控制点坐标如下(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1 工程控制点坐标

桩号

X

Y

0+115.74

3588658.162

561074.7343

0+198.00

3588580.122

561096.5319

基本同意评价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河道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九、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涉河建设工程最终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要强化监管,督促涉河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同时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洪水预报和防洪度汛方案编制工作。

十二、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消能区挡墙水下基础加固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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