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强服务平台。持续推进街道、村(社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基层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截至目前,解答法律咨询超50人次。
(二)培育法治先锋。深化乡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开好“议事小院”“坝坝会”等群众协商议事会,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纠纷化解。打造标准化综治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推动“一站式”非诉纠纷化解平台向村居延伸。截至目前,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4起,疏导重点人员1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