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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利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9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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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通知》(N2024-2834号)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广利府办函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全程托管为主的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施我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内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相关要求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从事种植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的各类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组织及本地挂靠、委托或转包等不符合条件的主体不得申报。

(二)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依法在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有组织实施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原则上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达2年以上。

2.组织管理规范。依法规范运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能够接受各级政府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全面监管。

3.软件设施。具有农机操作人员信息和农机机具登记台账,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硬件设施。在我区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农业机械拥有或组织能力不低于10台,有能力预防突发性事件。

二、申报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要求填报《四川省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机械设施清单(附照片)、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办公场地及库房情况说明,参与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证明等。届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利州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未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系统实施的财政资金补助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后提交至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股,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真宏小区三楼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股

2.联系人:马科扬

3.联系电话:0839-3613715  18080731694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2.农业机械设施清单

3.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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