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组织。组成立专项考核工作组,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4年度综合考核,实现全区30家定点医院、179家定点诊所和275家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主要考核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管理等核心内容,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平。
(二)科学评分。按照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分办法,由局各股室(中心)按照考核内容、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考核类别等5类情况,对各定点医药机构所涉及的基础管理、医保监管、费用结算审核、异地就医、信息管理5个板块,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形成综合评分。
(三)动态优化。根据考核评分办法,2024年度评选出8家优秀、3家不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定点药店、诊所,与其解除服务协议,维护参保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