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守底线、优服务、创一流,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奋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一区一名城”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1.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的“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重要要求,讲清楚重大成就、重大改革、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帮助退役军人把稳思想之舵、夯实信仰之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红色资源富集、典型事迹众多、历史底蕴深厚的优势,扎实开展烈士褒扬纪念、“为烈士寻亲”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诠释好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和坚贞信仰,以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加大对“本土退役军人人才”发掘和培育力度,发挥“兵支书”“兵委员”等在乡村振兴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2.有效开展安置就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完善与服役贡献挂钩、与个人德才匹配的安置机制,确保退役军人阳光安置、科学安置、公平安置。加强定向招聘以及“兵教师”招考,“兵支书”“兵委员”“兵站长”培养等工作,确保人尽其才。隆重举行退役军人返乡欢迎仪式,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为退役军人安置报道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找准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不断优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聚焦市场急需和个人所长,突出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行业领域,设置实用性强、就业率高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加强“政、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输送更多优质人才,服务新质生产力形成。扎实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完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机制,用好创业扶持政策,激励广大退役军人踊跃投身经济建设大潮,从“最可爱的人”转身为“最有用的人”。
3.真情推动军地共建。落实落细军地互提需求“双清单”制度,激励官兵安心练兵备战。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活动,扎实开展“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实际问题,推动军地互提要求、互办实事,协调跟进妥善解决驻军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就业等“后院”“后路”“后代”问题。大力搭建社会化拥军平台,“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 进军营活动,加强精神领域激励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活动,构建新时代拥军支前新格局。
4.用心做好优待抚恤。健全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退休费动态增长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建立差异化优待制度,推广电子优待证,提高优待证含金量和便捷性。扎实开展信息采集、年度确认、数据核查等工作,跟进落实抚恤优待、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伤残抚恤管理等政策。落实优抚对象住院补助、门诊补助等各项医疗补助待遇,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一站式”医疗服务,确保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聚焦多元新业态做文章,积极推进光荣院优惠优待服务收费标准出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集中供养、优惠优待服务,努力把光荣院建设成支持部队备战打仗、保障优抚对象的重要平台。
5.倾心尽力纾难解困。深化“情暖老兵”行动,运用好关爱帮扶政策,全面摸排存在生活困难、患有重大疾病或其他困难的退役军人,建立困难退役军人数据库,多渠道筹措关爱帮扶资金,实施精准帮扶,兜牢保障底线。动员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医疗救助、社会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实施多途径、多渠道帮扶,推动保障更加多元,服务更加精准。
6.建优建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质,加快打造富有利州特色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品牌,着力建设一批红色精品服务站。规范和提升拓展型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依托社会专业力量,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触角。实施系统干部职工“精细化”培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精准化服务。
7.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开展“风险隐患再排查、矛盾化解再攻坚”专项行动,广泛摸排风险隐患,确保问题处置在苗头状态。严格落实“五包一”、值班值守、信访接访等制度,加强与信访、公安、网安等单位的联系对接,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态,对新发现的扬言、煽动人员,及时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坚决维护退役军人领域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598.4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519.46万元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央省提前下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和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159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5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17万元,占19.78%;项目支出1282.29万元,占80.2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98.4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519.46万元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央省提前下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和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8.4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4519.46万元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央省提前下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和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8.4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33万元,占92.17%;卫生健康支出100.61万元,占6.30%;住房保障支出24.52万元,占1.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32.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20808)其它优抚支出(2080899)2025年预算为653.0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光荣院集中代养优抚对象经费及其他优抚优待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20809)退役士兵安置(2080999)2025年预算为516.2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保险代缴和生活补助及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行政运行(2082801)2025年预算为85.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2802)2025年预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访维稳支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运行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拥军优属(2082804)2025年预算为8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行政运行(2082850)2024年预算为162.30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5年预算为0.87万元,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5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优抚对象医疗(210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01401)2025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1至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缴费、“两参”、残疾军人及部分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24.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1.79相比下降0.19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62万元,比2024年预算33.08万元减少1.54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282.2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5.8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246.49万元。涉密项目9个,不予公开,本次公开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20808)其它优抚支出(2080899):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20809)退役士兵安置(2080999):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行政运行(2082801):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28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拥军优属(2082804):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行政运行(2082850):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0111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优抚对象医疗(210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01401):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