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宝轮镇赤化卫生院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是一所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无附属单位。2025年医院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4人,固定资产总值622.76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8)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多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医院全面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把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优化人才结构。计划选派2-3名医务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2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3.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规范项目管理,围绕组织管理、团队建设、宣传引导、业务培训、任务管理、督考奖惩和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不断提升基卫项目实施绩效和服务水平,确保202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规定。
4.强化医疗质量。一是加强医护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体系,严格执行十八项核心制度;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强化医患沟通管理,改善医疗服务。三是完成重点科室建设:逐步完善儿科、妇科、中医科,力争康复理疗科成功创建省级特色科室。四是业务收入在2024年的基础上力争递增5%以上。
5.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拓展服务。今年减债目标5-10%,通过引入特色医疗项目,新设备、大力发展康复理疗、健康管理服务等增加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算单位构成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属于利州区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轮镇赤化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488.0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薪。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48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07万元,占28.29%,事业收入350万元,占71.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13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350万元,占71.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0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薪。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薪。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6万元,占16.2%;卫生健康支出104.66万元,占75.79%%;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职工养老及其他保险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宝轮镇赤化卫生院2025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宝轮镇赤化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宝轮镇赤化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488.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38.0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卫生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卫生院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款)乡镇卫生院(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卫生院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卫生院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单位预算公开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