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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5-03-20   来源: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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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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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职能简介

(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重点工作

1.聚力推进“清廉建设深化年”,在党政系统,重点在加强政治建设、风险权力联防联控、家风立德教育上着力;在市场系统,既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又着力加强对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的纪法教育引导,合力构建亲清有为的政商关系;在社会系统,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自治与个人自律有机统一,重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上着力。坚持“有进有出”原则,按照“定性分析、定量考评、日常监测”方式,对清廉单元实行动态管理,带动清廉建设实现全域推进、全面共进。

2.聚力推进“政治监督强化年”,切实保障改革发展落实落地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对标落实中的政治偏差,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坚决查处妄议改革、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聚焦保障推进战略腹地和战略备份基地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古树名木、“1345”发展战略、“一区一名城”建设等部署落实。将“定统提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确定为年度政治监督主题,细化制定监督方案,做实“三员两会一中心”工作机制,实行“一季一清单、一研判、一报告”。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督查问责专班,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联动,聚焦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以“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制”跟进监督,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四责协同”,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扛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责,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树牢“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防止以纪委监督代替部门监管。让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监督上,推动机关纪委建设从“有”到“优”。加大与公、检、法部门协同联动,增强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及时性、准确性。

3.聚力推进“群腐整治关键年”,从严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

坚定“再狠抓两年”的决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党委主责、政府主抓、部门主办、纪委主推、群众主评”工作模式,升级专班专抓、项目化整治等战术打法,固化领导包案、“五个结合”等制度机制。强化高频调度推动、常态一线督战、严格问责问效,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逐级拧紧责任螺丝,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紧盯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深化“校园餐”、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司法执法、征地拆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持续推进“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常态化开展“有事找纪检”,深化“双百双联·听音问廉”“百姓说事点”“码上举报”“问政利州”,探索建立“纪检银晖议事”机制,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做好涉案财物返还群众工作,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抓实信访举报督办、反馈、评查、预警,推动重复信访举报动态“清零”,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妥善化解。

4.聚力推进“正风反腐攻坚年”,坚决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条

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好风润家·廉洁齐家”系列活动,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违纪、以权谋私,纪律松散、不守规矩”等4类突出问题。聚焦公款旅游、违规吃喝、“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深化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督促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商务招待等制度。坚持办案引领,紧盯在职干部、“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重点整治金融、国企、消防、医药、体育、政法、矿产、环卫、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政治骗子,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查改治”一体贯通,健全完善“3223”以案促改工作模式,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制定“受处理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利用“一片一书一庭一基地”廉政教育矩阵,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5.聚力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年”,扎实推动政治巡察精准有效

准确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突出“两做强、两发力、两提升”,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开展第七轮、第八轮巡察,板块轮动实施常规、专项、联动巡察。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进修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意见,优化“1131”模式,深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积极配合省市提级联动巡察,推动解决系统性、领域性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全力配合区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巡察整改提示提醒、“四方会审”、定期调度、评估销号,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规范化、制度化。适时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整改质效评估,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形成工作闭环。用好巡察专题报告和巡察建议书,及时向区委汇报和相关部门提出巡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持续深化“纪巡审+N”联动监督、全链条加强巡察整改等品牌建设,持续巩固提升省委巡察工作联系点影响力。

6.聚力推进“三化建设提升年”,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规范派驻(出)机构管理和运行。加强“四项监督”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系统治理中的协作配合,推行“室组”联动监督办案、“组组”交叉协同监督制度化、清单化、流程化。加强专业人员力量储备,强化“线上通办”,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十大核心业务,选优配齐配强“两专三兼”队伍力量。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习新修订的监察法,常态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发展。淬炼过硬本领,持续开展“四高四专”系列提能培训,常态举办“清廉利州大讲堂”,全链条、全方位对干部进行岗位历练,喊响做实“今年我一定要干成的事”,深化“5+2”特色品牌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三常”监督机制,持续开展跟案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纪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374.1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纪委2025年收入预算23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4.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纪委2025年支出预算237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10万元,占78.64%;项目支出507.06万元,占21.3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74.1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4.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纪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74.1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3.21万元,占8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6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56.10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134.09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4.08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机关办理留置案件食宿费用、差旅费、办案人员补助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主要用于:巡视巡察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07万元,主要用于:区廉政教育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中心正常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宣传、川北家风馆运行费、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09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7.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独子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9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19.0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1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乡村振兴、日常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纪委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2.7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88万元,上升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区纪委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纪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507.0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507.06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派出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指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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