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2.组织起草全区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4.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9.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居民征收工作。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持续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和“银行批量代扣”模式,针对重点人群,依托医保站点、保险公司等服务网点,为参保登记提供就近化、便捷化服务,激发群众参保主动性、积极性。
2.稳步推进待遇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加大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的联网结算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
3.坚决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探索创新基金监管科学机制,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4.大力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加快“互联网+医保”建设,持续推进医保移动终端应用,不断深化医保码推广应用,全面推行就地办、智慧办、帮代办服务,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964.1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96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4.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96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16万元,占22.77%;项目支出1517.02万元,占77.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64.1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4.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64.1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4万元,占2.28%;卫生健康支出1886.4万元,占96.04%;住房保障支出32.94万元,占1.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照顾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38.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协理员工资、保险等劳务费,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45.5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专网网络费及维护,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医保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专项工作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2.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517.02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517.0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