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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21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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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人社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人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人社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就业创业促进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8.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9.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

10.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

11.负责人社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人社局2025年重点工作

1.聚力稳岗扩岗,抓好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加快各项就业补助资金兑现。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落实“1311”就业帮扶政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0场以上,兜底帮助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加大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培育扶持。开展无人机驾驶、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2200人次以上,持续推广打造“川育核工”“利曌妹儿”特色劳务品牌。加强零工市场提档升级,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零工市场。加快推动“利就业驿站”(大华社区站)试点建设,全力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力推动宝轮镇川北美食街、白朝乡月坝村老街、龙潭乡曙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微创园建设。

2.聚力民生福祉,推进高水平社保服务。积极摸排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对象精准纳入扩面范围,力争全年新增参保扩面4000人以上。持续优化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引导“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唱响做亮“小曌讲社保”宣传品牌。维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力做好养老保险领域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做好企业参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提高,机保十年过渡期结束后平稳衔接,稳慎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3.聚力选育管用,强化高突破人才发展。加大利州区《食品饮料产业技能人才培育激励七条措施》等政策宣传力度。聚焦全区发展所需、产业所急,精心组织2025年人才引进活动,有的放矢、精准引才。加大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管理力度,安全有序组织各类人事招考,规范和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继续落实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制度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切实规范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做好人才项目的沟通对接,力争早日开工见效。

4.聚力依法维权,构筑高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司法、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治理欠薪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十一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流动仲裁庭”,送法上门服务,聚焦基层调解,指导完善行业调解组织建设。

5.聚力从严治党,持续高要求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找准两者结合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不断推动党建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大力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蜀道纪律作风行专项行动,持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以持之以恒的勇气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努力建设党风清明、政风清廉、行风清新的利州人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综合执法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

1.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广元市利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广元市利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广元市利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6.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

7.广元市利州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509.6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及困难群众财政代缴个人保险费增加31.95万元,其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岗人数较2024年增加6人,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350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9.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350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48万元,占51.02%;项目支出1719.19万元,占48.9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509.6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及困难群众财政代缴个人保险费增加31.95万元,其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岗人数较2024年增加6人,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9.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5.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9.6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及困难群众财政代缴个人保险费增加31.95万元,其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岗人数较2024年增加6人,对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5.62万元,占95.33%;卫生健康支出49.17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14.88万元,占3.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51.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4.19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代理和移交教师退休人员待遇财政补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及困难群众财政代缴个人保险费等专项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办案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配套再就业支出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事业运行(2080150项)2025年预算数为518.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2025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2025年预算数为49.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和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6.9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85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3人转退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3509.6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603.5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86.9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1719.1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01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事业运行(2080150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利州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利州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利州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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