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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24   来源: 区经济合作中心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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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负责推进全区经济合作工作,协助起草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制度,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签约和落地,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3.承担利州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4.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区政府各驻外机构。

5.负责联系和协调外地企业来区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工作,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

6.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协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协作、投资促进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资料。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中心将积极发挥在全区招商工作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凝聚合力,在项目储备上实现“质的突破”,在项目转化上实现“量的飞跃”,在项目落地上实现“稳的延续”,确保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态势较好的基础上,为明年“开门红”打下良好的基础,高质效的开展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

(一)精准做好招引项目储备。我们将盯准食品饮料、机械电子产业聚集区域的西南、华中地区,持续与发改、经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的国家政策投向,结合利州实际,谋划一批储备成熟度高、签约可能性大、落地开工早的招引项目,持续做好带着项目外出精准招商。

(二)持续跟进洽谈项目后续。认真做好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等重大活动、“爱上利州”专场推介会、女儿节等活动后续工作,持续跟进广汉迈得乐森态牛油、新希望肉制品加工、吉香居二期等项目,尽快转化长江精工、福建盼盼等项目等尽快进入协议谈判阶段,力争项目早日签约落地。全程跟踪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按规定做好惠企优惠政策兑现。

(三)不断扩大“朋友圈”效应。不断充实招商队伍专业力量,扩大与招商中介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省市高能级投促平台活动,做好对外推介、项目报送等各项工作。加大招引频次与力度,持续加强与相关社团组织、协会的沟通走访,尽快邀请相关企业来利州考察,洽谈落地项目事宜,以最优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利州经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无。




第二部分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3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3.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与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14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3万元,占70.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万元,占29.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3万元,占31%;项目支出790万元,占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3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3.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与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43.3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3.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与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02.41万元,占12.75%;事业运行支出175.67万元,占22%;招商引资支出450万元,占5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9万元,占4.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占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52万元,占1.4%;住房公积金支出26.91万元,占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5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3万元,上升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利州区经济合作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143.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5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招商引资、优化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六、行政运行(类)行政事业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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