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职能参照区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初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理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上级地震机构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
19.制定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二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四是稳步推进森林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五是做好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和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做好党员培训管理教育工作,大兴学习之风,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在应急管理网络学院上组织好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好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专题培训班,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矿山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将风险挺在隐患之前,将隐患挺在事故之前;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拔高安全门槛的同时,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化检查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加强危化企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技能。三是进一步提升灾害应对能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统筹推进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风险可控,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等重点部位防控,提早研判防范风险、扎实开展汛前检查、持续推动人员转移避险,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地震监测预警设备巡查和抗震设防检查,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1.区减灾中心2.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3.区应急管理技术服务中心4.区矿山安全技术指导站5.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独立核算机构1个。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356.0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35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13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07万元,占93.6%;项目支出87万元,占6.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56.0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9.59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6.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6.07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3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39.41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91.63万元,占6.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大队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支出99(款)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大队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1.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547.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一般管理事务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项目争取工作及应急会商等支出。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2025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专项及安全常态化、高危行业专家补助、执法中队建设等支出。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应急救援08(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2025年预算数为468.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矿山安全04(款)矿山安全监察事务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安全监管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独子费
公用经费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4万元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安全检查、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救助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我局下属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4万元,比2024年预算139.41减少62.37万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与2023年人员相比增幅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特种车辆4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405.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部门项目7个,涉及预算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318.2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指机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应急求援08(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指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矿山安全04(款)矿山安全监察事务04(项):指矿山安全监察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单位医疗01(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