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
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查<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312-000136)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便桥工程位于宝轮镇范家村苟村坝,项目采用漫水桥型式横跨菖溪河,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修复原有水毁漫水桥,方便群众从左岸到右岸大棚和耕地种植通行。
工程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5°34′19.80″,北纬 32°24′59.31″。便桥轴线长62m,顺水流方向长26.0m。桥面(坝顶)设计标高527.21m,与上游原河床高程527.21m一致;坝脚设计标高525.57m,与下游原河床高程525.57m一致。便桥与菖溪河左右两岸堤防相接,左右两岸堤防堤顶高程530.14m,与桥面(坝顶)高差2.93m。便桥两端与已建堤防采用镂空钢架梯步上下通行,钢架梯步宽1m,每步高0.3m,宽0.5m,梯步平面采用钢筋网踏步,梯步立面采用镂空钢架。桥面(坝顶)宽6m,设计坝顶面板厚0.5m,面板下齿墙深1.0m,宽0.5m;坝顶下游端设齿墙0.5m深,宽0.3m。下游斜坡面长20m,斜坡面坡度8.2/100,坡面面板厚0.5m,面板下齿墙深2.0m,宽0.5m;坡面作鱼鳞样装饰。便桥采用 C25 砼浇筑,与两岸堤防相接处设置止水。
工程计划施工工期60日,即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30日。项目所在河流为菖溪河,工程位置以上河道长56.2公里,流域面积208平方公里,平均坡降8‰。
基本同意评价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便桥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报告》不作为主体工程设计依据,只对项目行洪进行论证,建议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主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八、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九、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十、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一、涉河建设工程最终的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二、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十三、你单位要强化监管,督促涉河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同时要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严禁车辆行人涉水通行。
附件: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便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