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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3   来源: 龙潭乡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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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龙潭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全面依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落实法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赋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龙潭乡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龙潭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全会精神,以“不服输、敢争先”的精气神,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创建成果,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打造集旅游观光、休闲康养、采摘体验、研学调研于一体的都市农业示范乡、近郊旅游目的地。三是寻求项目投资新突破。做好项目谋划,抢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政策机遇,结合实际储备一批好项目。做好项目招引,以盘活“闲置资产、经营不善资产、农户富余资产”为抓手,打好盘活闲置资产与招商引资组合拳,推动签约一批发展契合度高、示范引领性强的项目。四是着力培育特色产业。扛牢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落实好2025年粮食种植任务,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3.8万亩以上。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红梨种植大户培育,庙坪、柏佛等村土地整合,抱团发展种植高质蔬菜,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格局。科学规划养殖区域,依托复兴、界牌、曙光、金鼓等村规模养殖场,通过信息共享、技术互通、产业共育的方式带动全乡养殖产业向规模化、科学化、高效化发展。五是持之以恒惠民生。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抓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切实增进人民福祉。创新推进农村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帮扶工作,争取出精品、创亮点。六是全力以赴保稳定。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聚焦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平安龙潭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置7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设置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体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97.0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4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和乡镇债务化解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58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06万元,占8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9.00万元,占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7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82万元,占74%;项目支出469.24万元,占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97.0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和乡镇债务化解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9.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00万元、农林水支出97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8.0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7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新增,以及人员正常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39万元,占27.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8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27.81万元,占1.75%;农林水支出971.17万元,占61.15%;住房保障支出65.02万元,占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2025年预算数为4.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5年预算数为37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5年预算数为4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项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2025年预算数为1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5.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86.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事业单位离退休(99)2025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5年预算数为27.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5年预算数为343.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耕地建设与利用(53)2025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的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5年预算数为423.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65.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9.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3.14万元,2024年预算增加9.19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人员新增。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782.38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13.1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469.2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是指代表活动及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是指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是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是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是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是指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是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是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是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耕地建设与利用(53):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是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的村党支部的补助(05):是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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