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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7   来源: 区自然资源分局   信息类型: 2025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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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指导;负责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负责规划执法监督的业务指导;承担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区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及管理规定。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征地拆迁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权责范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和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权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及相应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各类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区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基础测绘、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图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测绘成果及地理信息数据的质量和保密安全监管。承担全区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和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承担全区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持续紧扣“争先提能”这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重要行动,加快各项行动的有力推进,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增添措施补短板,针对工作超前的,总结提炼出亮点,推动我局“六大活动”争先创优。
持续加强耕地保护。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土地资源保护制度,确保全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23.3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16.888万亩,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落实上级下达相关工作任务。
切实抓实要素保障。一是落实用地需求保障,着力缩短用地报批周期,2025年报批建设用地1000亩;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区直接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设置更加灵活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前提条件,提高基层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积极性;妥善利用农村存量土地,如“一户多宅”、闲置宅基地等情况,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切实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二是做好矿产资源保障,进一步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加广大干部和群众对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认识,做到依法办矿、依法采矿;做好采矿许可证登记相关手续办理,严格审查矿山企业办矿资质条件、办证必备报件等相关资料,依法、依规、及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时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加强对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各个环节监督,确保2025年度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按质按时完成;编制2025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持续推进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第五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压实地灾防治责任。一是回顾“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专项计划和“项目攻坚年”专项行动,全面完善协调议事机制以及项目管理体制机制,解决项目管理中暴露出的各项弊端、填补各项漏洞、汲取负面经验教训,试行出台区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推动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探索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走好“新时代”群众工作路线。二是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主动抢抓超长期国债等特殊政策机遇,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优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努力确保年度内向上争取资金体量不低于5000万元。探索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拓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渠道。三是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新一轮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工作,全面梳理已建台站隐患点消除情况,统筹分析监测需求及设备布局方案,及时开展台站搬迁和集中运维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设备防灾减灾效益。探索设立防灾减灾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发展计划,初步谋划以新通信技术为核心,实时定位、轨迹分析、电子围栏等多种技术为融合的指挥中心建设方案,统筹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和监测终端资源,改变“图表”做派,变被动为主动,构建广域覆盖、直插基层、反应迅捷、端点到人的指挥调度信息化体系。
强化问题项目攻坚。强化并加快推进“问题楼盘”“登记难”项目、保交楼和保交房项目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督促并指导实施主体(开发商)完善登记申请必备要件材料,提前介入,超前谋划,确保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少跑路或只跑一次路。二是协调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实施主体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书获取,契税缴纳,宗地图、房产图、界址点坐标表、面积计算表出具,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争取时间,力争购房户早日领取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三是主动向政府报告,联系法院、公安、检查、监察、纪委等权力机关,以及公积金中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涉及产权纠纷、涉及查封、涉及抵押等的不动产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确保能够早日为无过错的购房户办理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加快生态修复问题整改。一是做好2024年矿山生态修复年报审核上报工作,督促10家生产矿山认真编制2024年生态修复年报,总结生态修复工作成效和经验,提前谋划2025年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矿山严格履行“边开采、边修复”的生态修复义务。二是做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作。在前期已经编制的三军煤矿、涌泉砖厂等5个矿山修复方案的基础上,利用好项目结余资金,做好项目包装工作,扎实组织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等工作,推进全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通过集中宣讲、单独约谈等方式宣传解释政策,推动全区矿山、加工企业等业主提升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持续采取“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现场督促检查矿山计提生态修复基金,严格按照《二合一方案》要求履行“边开采、边修复”的生态修复义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552.9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预算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1552.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2.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15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78万元,占79%;项目支出324.16万元,占2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52.9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预算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且无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2.94万元;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0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2.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1.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增加了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6万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37.48万元,占2.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09.49万元,占84.34%;住房保障支出87.11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12.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7.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和土地报征、土地评估、土地权属调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申报、测绘标志保护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和项目争取。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57.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2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利用保护。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8.78,比2024年预算建设18.05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工作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552.9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087.0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1.6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24.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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