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有:负责城镇建设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乡供排水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和建筑节能减排;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负责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环境保护;负责城乡建设行业民工权益保护;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及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监管工作。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明年工作至关重要。区住建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安排部署,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新征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凝聚干部内生动力。延续主题党日、业务比拼大课堂等比学形式,全面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班学习、党员干部专题培训、“青蓝结对”等主题活动,培优建强中层干部、党员、人才队伍。完善“周记录、月统计、季通报”机制,量化干部综合表现,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依托,探索打造行业党建品牌,分层级、分领域梳理办理群众身边的幸福要事,加快实现最强支部到模范机关的转变。
(二)聚焦民生短板,推进城市建设提升。以城市建设补短板为目标,开展城市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为政府决策提供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在前期谋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谋划群众意愿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惠民项目,纳入动态项目库。持续开展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已批准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完工。
(三)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涉企服务诉求有效回应和办结,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加强骨干企业培养,提升争先创优扶持指导,加强惠企政策研究运用,尽最大努力形成更多部门合力,支持本地企业区内外招投标市场有更多建树。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网上公示制度,对发放预售许可的楼盘进行公示,对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违规行为适时进行曝光,规范房屋交付使用和交易管理;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深化审批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并联办理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阶段审批事项”;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分办、督办、汇总等职责,协调各单位充分向窗口授权,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和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切实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避免出现窗口变成“收发室”、甚至是“多一站”服务的问题。
(五)实施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2025年计划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40部、保障性租赁住房396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5个,燃气管网改造164公里、改造用户17098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433.4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33.8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2025年没有预算,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也大幅下降。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143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3.48万元,占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占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4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7万元,占60%;项目支出573.21万元,占4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33.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33.8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2025年没有预算,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也大幅下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1万元、健康卫生支出42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433.8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2025年没有预算,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也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1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427.69万元,占32.1%;住房保障支出64.09万元,占4.8%;城乡社区支出753.69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4.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长1.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漏掉了三公经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局机关等0家行政单位和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涉密项目1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