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审查机制,织密审查“防护网”。编制合法性审查三张清单(提供材料清单、流程清单、一次性告知清单),理顺程序流程,明确各类事项送审材料,落实部门初审,形成责任明确、流程清晰、标准规范的工作规程,做到审查工作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政府与人大备案衔接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培训交流3项制度,畅通备案审查沟通渠道。建立《重大疑难涉法问题会商工作制度》,积极组织法律顾问、有丰富执业经历的律师参与协助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重大复杂事务会商会审,破解涉法难题。
(二)提升审查能力,锻造审查“主力军”。组织全区法治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2次,围绕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分析,提升审查人员实践操作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权威的法律意见,同时邀请行业专家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前介入,对复杂法律问题进行预研预判。
(三)优化审查方式,提升审查“战斗力”。在文件起草初期主动与起草部门沟通,提供法律指导,帮助承办部门完善框架结构、规范文件内容表述,解决潜在法律风险,推动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风险防控转化。遵循事关重大改革优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社会普遍关注重大项目优先的原则,服务政府决策,保障改善民生,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将时限压缩50%以上。按照“涉法事项定性、法律依据梳理、审查要点确定、审查意见形成”四个步骤,坚持合法性与合规性合理性审查有机结合、起草单位内部法制审核与合法性审查双重保障、书面审查与交流互动有效衔接,全面提升审查质效。